上海亚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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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732732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2 号楼号楼 2424 层)层)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2,500 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2,500 万股 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
2、值 1 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8 月 2 日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000 万股,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与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状况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新股及老股转让提示 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500 万股,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预计为2,5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预计为 0 万股。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
3、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谢亚明承诺: “1、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人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票外,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长,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3、公司上
4、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1-1-3 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两年内每年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不包含承诺人在此期间增持
5、的股份;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悦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
6、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两年内每年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不包含承诺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
7、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1-1-4 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严丽英、李建民、徐志刚、杨建伟、方宏辉、王忠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8、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前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刘亢、徐伟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9、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谢亚平、 石兵锋、 盛龙棣、 宋刘红、张荭蔚、陈伟雄、余建龙、王锋、王军承诺: “自公司股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1-1-5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10、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8 月 1 日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1-1-6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11、,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7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全文,并特别关注第四节“风险因素”及全文,
12、并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下述重大事项提示。 一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谢亚明承诺: “1、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人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票外,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长,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本人任职
13、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 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14、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两年内每年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不包含承诺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悦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15、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8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16、两年内每年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不包含承诺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 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严丽英、李建民、徐志刚、杨建伟、方宏辉、王忠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2、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17、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前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
18、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刘亢、徐伟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 2、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9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谢亚平、石兵锋、盛龙棣、宋刘红、张荭蔚、陈伟
19、雄、余建龙、王锋、王军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二)(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的预案预案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每股净资产:公司已公告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期末每股净资产;若公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后,因增发新股、分红、配股转增等情况导致公司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
20、2、稳定股价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为: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规则制定、实施股票回购或增持方案,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条件被触发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拟定回购股份方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回购期限、中止条件等内容
21、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 B、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 10%; C、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D、回购股份的结果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如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则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10 实际控制人谢亚明、谢悦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票增持计划,在符合相关买卖公司股票规定等前提下, 以不超过每股净资产的价格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且增持股份不
22、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增持股份的结果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模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则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票增持计划,在符合相关买卖公司股票规定等前提下,以不超过每股净资产的价格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30%,不超过 100%,且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增持股份的结果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及股本规
23、模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三)关于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招股说明书中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亚虹模具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24、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的发行价格。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谢亚明承诺,亚虹模具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人将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购回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25、、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11 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的发行价格。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因亚虹模具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东方花旗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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