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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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zheng Fashion Group Co.,Ltd (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 29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7,126 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6.7
2、8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 月 2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8,504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郑安政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安政承诺: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3、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且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4、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 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2 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陈克川、郑安坤及郑秀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亲属,并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陈克川、郑安坤及郑秀萍承诺: 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
5、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且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6、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本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 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7、。 (三)郑安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亲属,且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郑安杰承诺: 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3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意向 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 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50%,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 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本
8、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 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四)金俊、谭才年、赵颖、赵典媚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金俊、谭才年、赵颖、赵典媚承诺: 1、锁定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9、 除上述锁定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所持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且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
10、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 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4 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五)王正宇、吴峥、曾云榜、王齐斌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王正宇、吴峥、曾云榜、王齐斌承诺: 1、锁定期 自发行人
11、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承诺外, 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意向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且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六)其他股东葛国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
12、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5 重 要 声 明重 要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公司负责人和主
13、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
14、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6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
15、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多品牌运作的风险 长期以来, “玖姿”女装作为公司的主导品牌,经过十余年的创新探索和持续改进,“玖姿”品牌已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同。自2008年,公司开启了多品牌运营的经营战略,创立了与“玖姿”品牌具有明显的风格差异与差异化市场定位的“尹默”女装;2012年,公司推出了定位于商务、时尚的高端男装品牌“安正”;2014年下半年,公司先后收购了“摩萨克”及“斐娜晨”两个定位于成熟女装中淑细分领域的新兴品牌。上述品牌在风格、内涵、价格区间及目标客户群等有效互补,共同构成了公司多样化、互补性强的多品牌阵营,拓展
16、了公司产品的受众群体,有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新品牌的推出及发展需要大量的时间及资源投入, 将对公司多品牌运营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设计研发、生产组织、市场销售等方面无法满足多品牌运作要求,可能将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网络销售对传统销售模式冲击带来的风险 我国传统品牌服装销售主要通过线下实体渠道完成,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服装网络销售规模迅速增长,对我国服装行业传统销售模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 2013年至2016年1-6月, 公司网络销售占比分别为2.81%、 4.31%、9.14%和 11.92%,呈上升趋势,但在信
17、息技术发展与行业市场变革的背景下,未来如果成熟女装客户群的网络购物消费习惯逐步强化, 以及线上与线下互动结合的 O2O 业务模式趋于成熟,公司如不能及时拓展网上销售渠道、加强电子商务建设及引进相应配套的电子商务人才等, 将对公司的销售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7 (三)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15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14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13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
18、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原材料 7,009.98 12.21% 7,087.6512.17%6,690.8412.93%5,512.12 14.67%在产品 957.66 1.67% 938.211.61%1,505.252.91%700.49 1.86%库存商品 48,697.73 84.83% 49,753.1585.42%43,460.4283.99%30,498.19 81.17%委托加工物资 743.31 1.29% 466.000.80%90.270.17%864.71 2.30%存货小计 57,408.67 100.00% 58,245.01100.00%
19、51,746.78100.00%37,575.50 100.00%跌价准备 17,258.98 17,884.84 15,855.23 9,064.84 存货净额 40,149.69 40,360.17 35,891.55 28,510.66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净额为 40,149.69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 53.97%。其中,库存商品占存货金额的 84.83%,库存商品中库龄 2 年以内的占比为 61.18%。虽然目前公司较大的存货规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且公司采取加强研发、采购和生产的计划性、以销定产等措施,2013 年度-2015 年度及2016 年 1
20、-6 月,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4 次、1.11 次、1.01 次、0.32 次,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但若在以后的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构建长期资产承诺和经营租赁承诺对公司经营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存在一项构建长期资产承诺为 5,481.30 万元和经营租赁承诺 1,815.69 万元,其中,构建长期资产承诺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巩固与提升公司一体化供应链优势,正在建设并已部分完工投入使用的安正产业园,已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夯实坚实基础, 但在不考虑安正产业园建设对公司业绩提升的情
21、况下,如未来构建长期资产承诺确认为固定资产 5,481.30 万元,按照 40年计提折旧,每年折旧费用约为 137.03 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此外,经营租赁承诺系报告期内,为加强直营专卖店的长期经营,公司与门店物业持有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确认未来租赁成本,但如果未来租赁物业市场价格下行,公司面临因此而承担额外成本的风险。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8 (五) “尹默”品牌存在商标纠纷的风险 上海尹默已注册商标“”(注册号:12389101)、正在申请注册中的商标“”(申请号:14292073,已获得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被第三方以与其注册的“”商标(
22、注册号:7629012)图案存在高度类似性或近似性为理由,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及异议请求,第三方要求宣告发行人注册商标“”无效,并要求驳回发行人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其中,“”为发行人“尹默”品牌目前使用的主要标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答辩书、无效宣告答辩意见以及相关证据。商标局尚未就“”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亦尚未就“”商标“无效宣告”做出裁定。 如果上述商标被判定无效或者无法完成注册,发行人将面临更换“尹默”品牌标识的风险。同时,如果第三方主张商标侵权并被法院支持,则发行人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及相应赔偿。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
23、已出具不可撤消的承诺函, 承诺将承担发行人及上海尹默因该等商标纠纷而可能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 则本次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利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9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24、资回报, 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或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在保证公司
25、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4、现金股利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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