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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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7,310 万股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3.69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9 月 2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7,310 万股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相关主体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
2、阳投资、 间接控股股东大越第一均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禁售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禁售期限。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华阳投资及大越第一作为发行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 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以确保其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
3、 如果在禁售期满后,在不丧失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 上述禁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禁售期届满且没有延长禁售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禁售期,则顺延; (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其已经全额承担了赔偿责任; (3)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其进行减持前,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中山
4、中科、中科白云承诺 发行人股东中山中科、 中科白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期限届满后,其因自身经营或投资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份; 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的减持比例最高可至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额的 100%;在前述期限内减持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其进行减
5、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曾仁武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任芸、游波均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公司股份。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曾仁武及董事和/或高级管理
6、人员之近亲属任芸、游波承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将在其禁售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禁售期。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禁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减持前一交易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曾仁武承诺:其所持股份的禁售期届满后,在担
7、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孙永镝之近亲属任芸承诺:其所持股份的禁售期届满后,在孙永镝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吴卫之近亲属游波承诺:其所持股份的禁售期届满后,在吴卫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
8、份的公司监事温惠群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 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杜昌焘、余庆兵、李常青、朱永德和监事高淑萍、陈雪英均承诺:公司上市后,若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该等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保荐
9、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17 年 9 月 26 日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重要重要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1)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构成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2)保荐人未勤勉尽责导致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10、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11、”部分的以下风险: (一)(一)依赖汽车行业的风险依赖汽车行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板块的业务规模及占比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3月,公司汽车电子板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45%、58.64%、63.99%和64.57%;汽车电子板块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4.70%、75.64%、78.00%和72.12%。该板块受汽车行业整体发展的影响较大,且除汽车电子板块外,公司精密电子部件与压铸板块也有部分产品应用于汽车相关产业。因此,若汽车行业整体发展速度放缓,则将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二)(二)视盘机市场萎缩
12、的风险视盘机市场萎缩的风险 报告期内, 本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的收入主要来自生产视盘机机芯以及制造视盘机的相关零部件(如激光头、FPC 等)业务,其中以 2016 年为例,该等视盘机相关业务收入约占精密电子部件板块收入的 90.52%,而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的收入、毛利及占比呈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3 月月 2016 年年度度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业务收入 18,341.76 18.44% 95,973.29 22.60% 113,
13、619.62 27.41% 150,994.35 33.12% 业务成本 16,575.23 21.56% 89,423.61 27.63% 106,271.02 32.46% 137,645.83 37.96% 业务毛利 1,766.53 7.82% 6,549.68 6.48% 7,348.60 8.44% 13,348.52 14.31% 业务毛利率 9.63% 6.82% 6.47% 8.84% 公司毛利率 22.71% 23.79% 21.01% 20.47% 假设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 1-3 月精密电子部件各项产品 (机芯、激光头、FPC
14、等)平均销售单价均下降 25%,则本公司各期毛利率将分别下降 7.18、5.81、4.56 和 1.71 个百分点。随着视盘机业务在本公司总体业务中比重持续降低,相关产品销售单价下行对于本公司毛利率影响持续减轻。精密电子部件各项产品 (机芯、 激光头、 FPC 等) 如平均销售单价均上升或下降 25%、 10%、5%对于公司报告期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 2017 年年 1-3 月月 2016 年度年度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毛利率毛利率 变动变动 毛利率毛利率 变动变动 毛利率毛利率 变动变动 毛利率毛利率 变动变动 +25% 2
15、4.35% 1.64% 27.87% 4.08% 26.07% 5.07% 26.55% 6.08% +10% 23.37% 0.66% 25.48% 1.68% 23.12% 2.11% 23.02% 2.55% +5% 23.04% 0.33% 24.64% 0.85% 22.08% 1.07% 21.76% 1.30% 0 22.71% - 23.79% - 21.01% - 20.47% - -5% 22.38% -0.34% 22.92% -0.87% 19.91% -1.10% 19.13% -1.34% -10% 22.04% -0.67% 22.03% -1.76% 18.78
16、% -2.23% 17.74% -2.72% -25% 21.00% -1.71% 19.23% -4.56% 15.20% -5.81% 13.29% -7.18%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2015 年和 2014 年前五大客户中, 本公司仅向 Hitachi销售视盘机相关产品, 销售金额分别为 13,982.17 万元、 73,141.73 万元、 75,473.30万元和 91,119.93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05%、17.22%、18.21%和 19.99%。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以及产业换代,硬件存储与网络存储技术不断进步、成本不断降低,使得视
17、盘机市场持续缩小。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 Hitachi销售视盘机产品的金额和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总体下降。 发行人视盘机相关产品价格如持续下行,将会对发行人毛利率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三)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汽车电子、精密电子部件等产品涉及多项音频、视频相关专利或专有技术。目前相关专利权人主要为欧美、日本企业或国际专利联盟。就上述专利或专有技术,公司已尽力查找专利权人,并与已知的专利权人签署了相关专利授权协议。由于音频、视频相关技术的复杂性、专业性及较快的更新速度,公司无法充分预测相关技术、工艺、外形在全球范围内专利申请情况;同时许可使用费用的计算、申报方法一般相
18、对复杂,在操作时存在精确计量的难度及理解不一致的可能。因此,公司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发生专利纠纷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知识产权相关诉讼、仲裁情况, 但是若未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将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阳投资已作出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涉及多种知识产权,且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由于相关知识产权的复杂性及权利人的分散性, 发行人无法完全排除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风险。华阳投资已充分了解该情况, 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纠纷并需就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补缴,则华阳投资将承担该等费用。
1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涉及多种知识产权,且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相关知识产权较为复杂、权利人较为分散,发行人所使用的知识产权存在发生纠纷的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充分了解该情况, 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纠纷并需就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补缴, 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承担该等费用。 此外,本公司在长期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中取得了一系列与自主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如果其他企业未经本公司授权而擅自使用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份额、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
20、响。另一方面,如果未来在知识产权运用或者保护过程中涉及法律诉讼的情况,公司可能需要事先支付部分诉讼费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业务的风险(四)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业务的风险 本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中的部分收入来源于向客户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主要包括向Hitachi提供激光头制造与FPC贴片等。在该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及Hitachi会根据相关需求,由公司向Hitachi采购部分原材料或者由公司应Hitachi要求向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由Hitachi提供部分专用设备(公司不拥有该等专用设备的所有权,且与Hitachi共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从Hit
21、achi采购及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年 1-3 月月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金额金额 (万元)(万元) 占比占比 (%) 金额金额 (万元)(万元) 占比占比 (%) 金额金额 (万元)(万元) 占比占比 (%) 金额金额 (万元)(万元) 占比占比 (%) 向 Hitachi 销售 13,982.17 14.05 73,141.73 17.22 75,473.30 18.21 91,119.93 19.99 从 Hitachi 采购 11,565.03 18.42 54,737.85 19.12 59,676.63 22.41 76,162.8
22、5 24.33 注:上述Hitachi包含与HLDS、Hitachi Media Electronics Co., Ltd.、日立高新技术(深圳)贸易有限公司和日立乐金光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的交易额;销售额占比为占营业收入比例,采购额占比为占总采购额比例。 由于该等业务完全基于 Hitachi 的委托加工合同开展,并且部分生产设备和原材料也由Hitachi供应,因此Hitachi对于上述业务的开展拥有较强的影响力。若未来 Hitachi 停止或减少与本公司在上述相关业务中的合作,则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绩波动的风险(五)业绩波动的风险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
23、 受公司业务转型、产品结构调整及经济环境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呈现先降后升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3 月月 2016 年度年度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金额金额 同比增长率同比增长率 金额金额 同比增长同比增长率率 金额金额 营业收入 99,491.68 424,689.90 2.46% 414,488.90 -9.08% 455,877.34 营业利润 6,894.44 32,854.14 73.26% 18,961.90 -25.35% 25,401.33 净利润 6,751.48 29,167.54 59.42% 18,296.
24、15 -24.12% 24,111.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66.98 29,500.54 62.83% 18,117.63 -24.13% 23,879.2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2016 年增长 2.46%和 2015 年下降 9.08%;公司净利润 2016 年增长 59.42%和 2015 年下降 24.12%。 2015 年净利润下滑幅度大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要是对裕元华阳的投资收益为负所致, 扣除此项损失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2015 年净利润下滑幅度与收入下滑幅度差异较小,收入与净利润的变动基本匹配。2016 年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毛利较高的
25、汽车电子、精密压铸业务增长以及毛利较低的精密电子部件业务持续下降。2017 年第 1 季度公司收入和利润走势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 伴随业务结构调整公司毛利率逐年上升, 各期分别为 2017 年 1-3月 22.71%、2016 年度 23.79%、2015 年度 21.01%和 2014 年度 20.47%,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2017 年 1-3 月 15.77%、 2016 年度 14.12%、 2015 年度 14.39%和 2014年度 14.32%。 报告期内, 本公司收入占比较大的两个板块中: 汽车电子板块收入较为稳定,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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