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法兰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兰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40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法兰泰克重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EUROCRANE(CHINA)Co., Ltd.) 住所住所: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 288 号、号、388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座38-45楼)楼)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4,000.00万股,具体数
2、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7.32 元 发行日期 2017 年 1 月 1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0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红萍、 陶峰华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3、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
4、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志享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5、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6、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陈启松的承诺、陈启松的承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陈启松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其他股东的承诺、其他股东的承诺 复星创富、 上海诚鼎、 无锡诚鼎、
7、 希望金汇、 润勇投资以及张玲珑、蔡芳钻等8名自然人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 月 11 日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
8、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一、本次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000.00万股流通股, 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00万股,全部为流通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陶峰华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10、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11、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志享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12、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13、;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三)陈启松的承诺(三)陈启松的承诺 陈启松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
14、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其他股东的承诺(四)其他股东的承诺 复星创富、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希望金汇、润勇投资以及张玲珑、蔡芳钻等 8 名自然人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的具体条件和顺序(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自公司上市后 3
15、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 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6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二)稳定公司
16、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以合计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增持发行人股份;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 (1)预警措施 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
17、起 10 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
18、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 3,000 万元。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
19、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 个月内,用以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20%, 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但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20、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应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本人和上海志享的现金分红款项收归公司所有, 直至累计金额达 3,000 万元止。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可将本人的工资收归公司所有,累计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50%。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承诺为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持股
21、四、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的持股意(一)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向及减持意向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共同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红萍、 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若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后金红萍和陶峰华仍能保持公司的实
22、际控制人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8 3、减持股份的价格、减持股份的价格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23、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持有发行人老股的的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15%。 5、减持股份的期限、减持股份的期限 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金红萍、陶峰
24、华以及上海志享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严格履行上、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25、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金红萍、陶峰华以及上海志享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兰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招股 说明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