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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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ANGZHOU TODAYTEC DIGITALCO., LTD(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杭州钱江经
2、济开发区康信路 600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号 1 幢幢 32 楼楼)二 O 一八年四月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声明及承诺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3、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4、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2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1,65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21%, 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70 元预计发行日期2018 年 4 月 4 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
5、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6,543.80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3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琼、潘浦敦、刘建海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琼、潘浦敦、刘建海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6、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7、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4(二)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二)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白凯、钱海平、周家峰、柳雁、谢党、张群华、杨晓华承诺:理人员白凯、钱海平、周家峰、柳雁、谢党、张群华、杨晓华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8、年内不得转让。本人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三)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股东承诺:(三)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直接
9、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股东的义务。二、稳定股价的预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内容如下:(一)稳定股价预案启动和停止条件(一)稳定股价预案启动和停止条件1、启动条件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5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10、产(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琼、潘浦敦、刘建海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2、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11、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间, 若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 若出现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公司回购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6(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
12、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
13、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4)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4)公司如果未能按照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造成投资者相关损失的,则应当依法予以赔偿。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后,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7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
14、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且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1)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则公司自股
15、价稳定方案公告或应当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届满后扣减对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资金数额,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 如因其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 投资者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后,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2)在公司领取薪酬、直接或间接获得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
16、后薪酬和/或现金分红总额的 20%,但十二个月内合计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和/或现金分红的 50%。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8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
17、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但如启动条件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增持计划后 3 个月内再次发生的,则免除上述人员的增持义务,公司直接采取回购股份及其他措施稳定股价。(4)公司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相关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或应当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届满后扣减相关当事人至少每月薪酬的 20%并扣
18、减现金分红(如有),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资金数额,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如因其未履行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赔偿公司及投资者损失。(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1、公司回购(1)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9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
19、0 日内实施完毕;(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提示性公告,并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形成具体增持计划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计划。(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计划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3 个月内实施完毕。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
20、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琼、潘浦敦、刘建海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琼、潘浦敦、刘建海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2、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公司股票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
21、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且减持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0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5、若减持公司股票,将至少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6、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琼、潘浦敦、刘(二
2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琼、潘浦敦、刘建海、白凯、钱海平、谢党、张群华、杨晓华承诺:建海、白凯、钱海平、谢党、张群华、杨晓华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在本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股份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情况,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减持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
23、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履行上述承诺的义务。(三)持股(三)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以上股东承诺:持股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股东升华集团承诺:升华集团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
24、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50%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4、本公司减持时,应当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5、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6、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同时应当遵守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
25、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函的相关承诺。持股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股东严金章承诺:严金章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2、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5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4、本人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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