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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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Shenleng Liquefaction Plant Co., Ltd. (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
2、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览本次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开发行股票 不超过 2,000 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2,000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6.67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8 月 10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以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3、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文向南、程源、黄肃、肖辉和、张建华、崔治祥、唐钦华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我们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们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们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我们持有
4、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我们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相关股东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公司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我们减持数量区间为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 1%-25%(含本数) ;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公司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我们减持数量区间为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 1%-35%(含本数) ;要求交易所对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减持均以不影响谢乐敏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5、股说明书 1-1-2 地位为前提。 2、股东无锡楚祥、堆龙楚祥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我们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成都深冷上市后根据我们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我们合计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我们所持股份总数的 50%-100%(含本数) ;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减持日前20 个交易日成都深冷股票平均价格的 90%。 3、股东宋益群、成都盈信和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
6、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股东简阳港通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简阳港通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成都深冷上市后根据简阳港通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简阳港通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 1%-25%(含本数) ;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
7、,简阳港通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 1%-35%(含本数) ;要求交易所对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 5、邹磊、李立清、刘应国、夏志辉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6、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乐敏、文向南、程源、张建华、崔治祥、何洪、
8、刘应国、马继刚、曾斌、张军、谭群声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乐敏、文向南、程源、张建华、崔治祥、何洪、马继刚、曾斌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9、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我们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根据相关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何洪、马继刚、曾斌,若分别通过其持股平台无锡楚祥和/或堆龙楚祥、成都盈信和减持发行人上市时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8、作为本公司董事程源配偶袁瑞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
10、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程源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程源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11、2016 年 8 月 8 日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5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12、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
13、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6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乐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文向南、程源、黄肃、肖辉和、张建华、崔治祥、唐钦华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我们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们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们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14、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我们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我们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根据相关股东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公司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我们减持数量区间为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 1%-25%(含本数) ;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公司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我们减持数量区间为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
15、总数的 1%-35%(含本数) ;要求交易所对公司上市时我们各自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 上述减持均以不影响谢乐敏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为前提。 2、股东无锡楚祥、堆龙楚祥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7 我们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成都深冷上市后根据我们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我们合计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
16、上市时我们所持股份总数的 50%-100%(含本数) ;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减持日前 20个交易日成都深冷股票平均价格的 90%。 3、股东宋益群、成都盈信和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股东简阳港通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简阳港通目前所持有的成都深冷股份在成都深冷上市后根据
17、简阳港通所作出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 简阳港通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 1%-25%(含本数) ;若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成都深冷上市时未发生公开发售股份的, 简阳港通减持数量区间为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 1%-35%(含本数) ;要求交易所对成都深冷上市时简阳港通所持股份总数的其余股份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两年;每次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格。 5、邹磊、李立清、刘应国、夏志辉承诺: 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如发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
18、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6、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乐敏、文向南、程源、张建华、崔治祥、何洪、刘应国、马继刚、曾斌、张军、谭群声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8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19、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乐敏、文向南、程源、张建华、崔治祥、何洪、马继刚、曾斌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我们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根据相关承诺锁定所确定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担任发行人
20、高级管理人员的何洪、马继刚、曾斌,若分别通过其持股平台无锡楚祥和/或堆龙楚祥、成都盈信和减持发行人上市时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8、作为本公司董事程源配偶袁瑞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程源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程源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
21、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9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该方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 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
22、策如下: 1、公司实施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
23、行) ;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
24、0 进行现金分红, 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但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金分红。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尽量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应当相应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现金红利, 用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
25、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且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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