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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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020 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每
2、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63.32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6 月 16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11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及其亲属甘喜茹、周立华、周国安、甘建军、甘建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不因甘忠如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2、本公司股东旭特宏达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
4、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公司股东甘一如、明华创新、Wintersweet、Hillhouse、STRONG LINK、GS Direct、宽街博华、航天基金、天津启明、苏州启明、景林投资、弘达兴盛、北京启明、高林投资、长青创投、吉林道桥、宏泰伟新、金正信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法定锁定期外,根据公司股东明华创新、Wintersweet、Hillhouse、STRONG LINK、GS Direct、宽街博华、天津启明、苏州启明、景林投资、北京启明、高林投资、长青创投(该十二名股东以下合称“延长锁定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分别签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协议(以下简称“锁定协议”)的约定: (1)在甘忠如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低于其当前持股总额的 55%的前提下,各延长锁定股东愿意分别将其各自当前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16
6、.9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继续延长锁定, 直至甘忠如书面通知解除延长锁定或出现锁定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锁定的情形。延长锁定解除后,上述股东减持发行人股份仍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2)作为延长锁定的执行保证,如延长锁定股东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选择减持届时仍受限于延长锁定的标的股份, 则减持股东将其每一笔减持届时仍受限于延长锁定的标的股份所得收益的 50%支付予甘忠如(其中,STRONG LINK 的该等减持收益由明华创新向甘忠如支付),在这种情况下的减持不应构成对锁定协议的违反。 (3)延长锁定股东就标的股份所享有的股东权利不受影响,标的股
7、份所对应的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等股东权利,由各延长锁定股东独立拥有并自行行使。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王大梅、宋维强、都凯,高级管理人员邹蓉、宁军军承诺: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
8、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以下统称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6、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6 月
9、15 日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10、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
11、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锁定期限等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及其亲属甘喜茹、周立华、周国安、甘建军、甘建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12、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甘忠如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承诺(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承诺 本公司股东旭特宏达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
13、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 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三)公司其他股东承诺(三)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法定锁定期 本公司股东甘一如、明华创新、Wintersweet、Hillhouse、STRONG LINK、GS Direct、宽街博华、航天基金、天津启明、苏州启明、景林投资、弘达兴盛、北京启明、高林投资、长青创投、吉林道桥、宏泰伟新、金正信达承诺:自
14、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协议延长锁定期 根据公司股东明华创新、 Wintersweet、 Hillhouse、 STRONG LINK、 GS Direct、宽街博华、天津启明、苏州启明、景林投资、北京启明、高林投资、长青创投(该十二名股东以下合称“延长锁定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分别签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协议(以下简称“锁定协议”)的约定: (1)在甘忠如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低于其当前持股总额的 55%的前提下,各延长锁定股东愿意分别将其各自当前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16.91
1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继续延长锁定,直至甘忠如书面通知解除延长锁定或出现锁定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锁定的情形。延长锁定解除后,上述股东减持发行人股份仍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2)作为延长锁定的执行保证,如延长锁定股东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选择减持届时仍受限于延长锁定的标的股份, 则减持股东将其每一笔减持届时仍受限于延长锁定的标的股份所得收益的 50%支付予甘忠如(其中,STRONG LINK 的该等减持收益由明华创新向甘忠如支付),在这种情况下的减持不应构成对锁定协议的违反。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
16、-7 (3)延长锁定股东就标的股份所享有的股东权利不受影响,标的股份所对应的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等股东权利,由各延长锁定股东独立拥有并自行行使。 (四)(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自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王大梅、宋维强、都凯,高级管理人员邹蓉、宁军军承诺: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17、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如公司发生分红、 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18、、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概况二、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020 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三、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一)适用情形(一)适用情形 公司首发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下同)。 (二)具体措施(二)具
19、体措施 如出现第(一)条所述情形,应采取如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发行人回购股票 采取该等措施的,发行人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会公告20083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办理。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采取该等措施的,相关增持主体需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7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办理。 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
20、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3、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 (2)第二顺序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启动控股股东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已实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 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3)第三顺序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在满
21、足下列情形时启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之要求, 并且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终止实施条件(三)终止实施条件 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终止实施方案。 (四)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四)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
22、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 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 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 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如对
23、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 则公司有权将应付董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暂扣处理,直至其实际履行承诺义务为止。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董事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请股东
24、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四、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承诺(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承诺 1、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发上市的发行价。 2、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将违反承诺减持获得的收益上交发行人,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5、。 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本公司持股(二)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明华创新、 旭特宏达、以上股东明华创新、 旭特宏达、 Wintersweet、 Hillhouse承诺承诺 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 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 意向在所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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