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友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友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29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riendcom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光前工业区十七栋六楼)(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光前工业区十七栋六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楼)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
2、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3、、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招商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4、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高于 2,500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中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8.4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5、: 2017 年 4 月 1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高于 1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4 月 13 日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共同享有。 二、本次
6、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5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应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7、事项发生或者出现其他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配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5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
8、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比例 公司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同时,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9、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
10、,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6 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4、如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
11、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而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由董事会在研究论证后拟定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12、向等承诺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崔涛,实际控制人之崔涛、崔霞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崔涛,实际控制人之崔涛、崔霞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13、个交易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7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对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申报离职之日起 1
14、8 个月内(含第 18 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 (含第 7 个月、 第 12 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第 12 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即使本人离职或发生职务变动,本人仍受该条款的约束。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4)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15、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减本人以后年度现金分红或扣减发放的薪酬/津贴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之崔奕承诺、实际控制人之崔奕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16、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8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 本人作为持有友讯达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 对于本人直接持有的友讯达股票,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股份, 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友讯达所有。 (4)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在本人依照所适
17、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公司的股东,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银锋、郭晓柳、张明生、黄泞、孟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银锋、郭晓柳、张明生、黄泞、孟祥娟、舒杰红、娟、舒杰红、沈正钊沈正钊承诺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18、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对于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公
19、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含第 18 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9 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 (含第 7 个月、 第 12 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第 12 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即使本人离职
20、或发生职务变动,本人仍受该条款的约束。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4)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公司可扣减本人以后年度现金分红或扣减发放的薪酬/津贴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4、持股、持股 5%以上的法人股东华诚盛达承诺以上的法人股东华诚盛达承诺 (1)自友讯达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21、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友讯达股份,也不由友讯达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友讯达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友讯达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本公司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友讯达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友讯达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友讯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友讯达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 本公司作为持有友讯达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 对于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友讯达股票,在卖出后六
22、个月内再行买入股份,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友讯达所有。 (4)本公司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将承担友讯达、友讯达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违规减持友讯达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0 5、股东威而来斯科技、威而、股东威而来斯科技、威而来斯投资、友讯投资承诺来斯投资、友讯投资承诺 (1)自友讯达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友
23、讯达股份, 也不由友讯达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友讯达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友讯达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友讯达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友讯达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友讯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友讯达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本公司/本企业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24、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友讯达、友讯达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友讯达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6、持股、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华周、许持和承诺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华周、许持和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本人所持友讯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友讯达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友讯达股票连续 20 个交
25、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友讯达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友讯达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 本人作为持有友讯达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 对于本人直接持有的友讯达股票,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股份, 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友讯达所有。 (4)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在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版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1 被认定为公司的股东,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友讯达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创业 上市 招股 说明书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