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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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ZUMING BEAN PRODUCTS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7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1-2-1 发行人发行人声明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巨潮资讯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
2、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3、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录 1-2-2 目目 录录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 1 目目 录录 .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4 二、关于股价稳定的预案 . 6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8 四、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1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3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15 七、本次发行上
4、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 15 八、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 19 九、新冠肺炎疫情对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 . 20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1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24 第三节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一、基本情况 . 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25 三、本公司股本情况 . 2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29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30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35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 41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1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录 1-2-3 第四节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 . 6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60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60 第五节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62 一、风险因素 . 62 二、重大合同 . 67 三、诉讼与仲裁事项 . 77 第六节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81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81 二、发行时间安排 . 83 第
6、七节第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84 一、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 84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84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4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除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蔡祖明、实际控制人蔡祖明、蔡水埼、王茶英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7、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
8、司股东杭州纤品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杭州纤品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李国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9、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5 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
10、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勇、赵大勇、吴彩珍、程丽英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1、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法人股东上海筑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上海筑景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李建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张志祥等其他 28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
12、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6 二、关于股价稳定的预案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13、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预案的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蔡祖明、蔡水埼、王茶英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
14、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7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蔡祖明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
15、触发。 控股股东蔡祖明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公司回购股票:(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5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
16、议之次日起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控股股东蔡祖明增持股票:(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增持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次日起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
17、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8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五)关于相关当事人违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违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违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蔡祖明违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控
18、股股东蔡祖明违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此期间,本公司如发生
19、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9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
20、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蔡祖明、实际控制人蔡祖明、蔡水埼、王茶英承诺: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本人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本人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此期间,公司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21、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承诺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本人停止领取股东分红、薪酬或者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本人承诺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如果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 30 日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10 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
23、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证券服务机构关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申报会计师承诺 因本所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24、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评估机构承诺 如因本公司为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1)523 号)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2-11 5、验资机构声明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公司 5%以上的股
25、东包括实际控制人蔡祖明、蔡水埼、王茶英及其他股东杭州纤品、上海筑景、沈勇、张志祥承诺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蔡祖明、蔡水埼、王茶英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在不丧失实际控制地位的前提下,蔡祖明、蔡水埼、王茶英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发行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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