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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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Guotai Industrial Explosive Material Group Co., Ltd.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 89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号写字楼 22 层)层)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2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2、 股) 发行股份数发行股份数 不超过 5,528.00 万股 其中: 公开发行新股数其中: 公开发行新股数 不超过 5,528.00 万股 老股转让股份数老股转让股份数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6.45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16 年 11 月 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2,108.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
3、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军工资产承诺:自国泰民爆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国泰民爆回购本单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资产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原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资产还承诺: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
4、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累计不超过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30%;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国泰民爆提交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军工资产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直接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
5、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军工资产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与相关处罚。 2、公司法人股东鑫安化工、江钨有限承诺:自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民爆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鑫安化工、江钨有限还承诺: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累计不超过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30%; 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当年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所
6、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国泰民爆提交减持数量、减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3持价格区间、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直接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未履
7、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与相关处罚。 3、公司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民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民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国泰民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8、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如本人离职,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副董事长陈共孙、公司董事许党文、公司监事黄志强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时向公司申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9、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上述承诺。 5、军工资产、江钨有限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通知,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将依法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合计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其中军工资产转持数量为 455.42 万股,江钨有限转持数量为 97.38 万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老股转让方案 老股转让方案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10、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 年 10 月 28 日 注:简称请参照释义部分。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4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军工资产承诺:如果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11、、实质影响的,将依法以市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依法以市价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律师、为发行人出具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如因本公司/本所为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按照司法程序履行相关义务。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
12、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5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军工资产承诺:自国泰民爆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13、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民爆回购本单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资产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原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军工资产还承诺: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累计不超过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3
14、0%;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国泰民爆提交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军工资产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直接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军工资产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5、,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与相关处罚。 公司法人股东鑫安化工、江钨有限承诺:自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民爆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6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鑫安化工、江钨有限还承诺:自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累计不超过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30%;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当年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16、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国泰民爆提交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直接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与相关处罚。 公司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国泰民爆股票上市
17、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民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国泰民爆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泰民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泰民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国泰民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如本人离职,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18、股份。 公司副董事长陈共孙、公司董事许党文、公司监事黄志强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及时向公司申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计划。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行承诺:所持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7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
19、任相关职务而放弃上述承诺。 军工资产、江钨有限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通知,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后,将依法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合计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军工资产转持数量为 455.42 万股, 江钨有限转持数量为 97.38 万股, 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及相关方承诺 (一)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国泰民爆股价稳定预案为: 1
20、、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 (2)其他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的情形。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公司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稳定股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8(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3)公司回购股份; (4) 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其所持股
21、票的锁定期; (5)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他必要的合理措施。 以上措施的实施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的基础上,可综合考虑实施上述措施中的一项或数项,以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公司应该在达到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公告拟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在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后并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具承诺函,承诺其遵守并执行董事会根据本预案作出的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的,应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
22、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发生变化的,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具承诺函同意上述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 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控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取得。 控股股东在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控股股东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计算的未来 6 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含首次已增持部分) 。 控股股东在增持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4、公司董事、高级管
23、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9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取得。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计算的未来 6 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含首次已增持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承诺遵守以上规定。 5
24、、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公司可以启动回购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提高投资者信心。 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为限,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份回购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 6、 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其所持股票的锁定期的具体方案 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公司控股股东、董
25、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承诺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愿延长其所有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6 个月。 7、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他必要的合理措施 在达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必要的合理措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0(二)相关方承诺 公司出具的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承诺函: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公司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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