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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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威尔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WellPharmaceuticalCo.,Ltd.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西路 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666.67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新股的定价原则: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2、式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5.50 元 发行日期: 2019 年 1 月 16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666.6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3、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 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
4、股份总数的 25%。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5、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整,则本承诺函内容将作相应调整。 2、舜泰宗华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
6、份。 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单位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单位的
7、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董事)唐群松、邹建国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唐群松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南京
8、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 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
9、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10、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 诺。若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整,则本承诺函内容将作相应调整。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邹建国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
11、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12、%。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
13、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整,则本承诺函内容将作相应调整。 4、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吴荣文、李有宏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
14、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 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
15、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整,则本承诺函内容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人其他发起人、股东(不包含持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江苏人才创投、 北京润信鼎泰、江苏高投、无锡润信、沈
16、九四、贾建国、洪诗林及吴群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1 月 14 日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
17、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
18、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承诺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人上
19、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 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
20、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通过直接或
21、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 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若未来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则有所调整,则本承诺函内容将作相应调整。 (二)舜泰宗华承诺(二)舜泰宗华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22、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 则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单位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单位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
23、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三)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三)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董事)(不担任董事)唐群松唐群松、邹建、邹建国国承诺承诺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唐群松承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唐群松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24、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 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 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 每年转让的股
25、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另,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不时颁布实施的关于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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