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沙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PDF(88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发行人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座)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2、(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42,155,376 股。原股东不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7.99 元(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9 月 12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3,421,553,754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行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本行持股 5%以上
3、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与持股 5%以上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
4、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局/本公司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本局/本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的限制。 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让、谢湘生、伍杰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
5、每年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或以股权激励形式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监事陈亚军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除前述股份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7、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持有 5 万股以上的长沙银行职工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如果日后法律法规和/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本人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锁定做出新的规定、提出新
8、的要求,或者对现行规定和要求做出修改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或者修改后的规定和要求锁定股份。 2、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8 月 20 日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
9、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保荐机构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
10、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5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本行发行前的股东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监管规定对所持股份做出股份锁定承诺,股东均承诺在锁定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该部分股份。 (一)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承诺:(一)第一大
11、股东长沙市财政局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局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3、本局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的限制。 (二) 本行持股(二) 本行持股
12、 5%以上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与持股以上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与持股 5%以上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以上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
13、易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6 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14、3、本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的限制。 (三)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让、谢湘生、伍杰平承诺:(三)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让、谢湘生、伍杰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
15、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或以股权激励形式取得的发行人股份, 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四)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监事陈亚军承诺:(四)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监事陈亚军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五)任医民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近亲属承诺:(五)任医民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近亲属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6、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7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
17、限制。 (六)持有(六)持有 5 万股以上的长沙银行职工承诺:万股以上的长沙银行职工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如果日后法律法规和/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对本人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锁定做出新的规定、提出新的要求,或者对现行规定和要求做出修改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新的或者修改后的规定和要求锁定股份。 二、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二、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长沙市财政局、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
18、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行持股(一)长沙市财政局、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股以上股东,以及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作出承诺: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作出承诺: 1、发行人上市后,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
19、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局/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减持价格的限制。 (二)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行持股(二)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行持股 5%以上股东作出承诺:以上股东作出承诺: 1、发行人上市后,在股份
20、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择机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8 的,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自发行人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不受上述有关减持价格的限制。 (三)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让、谢湘生、伍杰平承诺:(三)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让、谢湘
21、生、伍杰平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监事陈亚军承诺:(四)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监事陈亚军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22、 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发行前不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五)发行前不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六)持有(六)持有 5 万股以上的长沙银行职工承诺:万股以上的长沙银行职工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三、关于公司上市后
23、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了维护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后在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 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发行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规定,制定了本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 , 该预案已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6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1-9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行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本行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启动稳定股价措
24、施(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进行除权、除息的,须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稳定股价预案具体措施(二)稳定股价预案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方案将由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构成: 1、本行回购股票: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可以不超过稳定股价公告日前最近一期本行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向社会股东回购本行股票, 连续12个月累计回购的股份不超过本行总股本的2%。 2、第一大股东增持股票:第一大股东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超过稳定股价公告日前最近一期本行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增持本行股票, 当年稳定股价累计增持的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现金分红。 但连续12个月内增持的股份不超
25、过本行流通股总股数的1%,并避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超过稳定股价公告日前最近一期本行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增持本行股票, 当年稳定股价累计增持的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从本行领取的实际税后薪酬总额的15%。 若本行新聘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本行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4、本行稳定股价的其他措施:本行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行章程及本行内部治理制度规定,可以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沙 银行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股 招股 说明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