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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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da New Materials CZhejiang Huada New Materials Co o., L., Ltdtd. .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 198198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上海市广东路 689689 号)号)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
2、过 9,840 万股(含本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7 月 27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39,34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0 年 7 月 17 日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 声明及承诺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3、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
4、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29,5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840 万股(含本数)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9,340万股。本公司股东有关股份限售安排及锁定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控股股东华达集团承诺、控股股东华达集团承诺 (1)承诺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5、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满二年内不减持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5)若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
6、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承诺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6)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 2、实际控制人邵明祥、邵升龙、实际控制人邵明祥、邵升龙,及实际控制人姐妹,及实际控制人姐妹邵明霞、邵春霞邵明霞、邵春霞承诺承诺 实际控制人邵明祥、
7、邵升龙及实际控制人姐妹邵明霞、邵春霞承诺如下: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满二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若本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
8、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5)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二)实际控制人(二)实际控制人其他其他亲属承诺亲属承诺 实际控制人其
9、他亲属邵关根、邵根凤、邵文庆、邵群英、胡正华、汪生卫、倪文达、施金根、邵淑萍、胡利苹、胡利芳、倪玉琴、施云霞、吕凌霄、曲晓玉、曲建一、盛立峰承诺如下: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5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10、 3、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4、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三)本公司股东仁祥投资承诺(三)本公司股东仁祥投资承诺 1、承诺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1、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承诺人延长股份锁定期,则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3、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4、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6 5、若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并根据相关法律
12、法规要求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6)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四)本公司股东恒进投资、聚丰投资承诺(四)本公司股东恒进投资、聚丰投资承诺 1、自华达新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 也不由华达新材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承诺人延长股份锁定
13、期,则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3、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五)担任公司董事、监(五)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季绍敏、钱军良、董洁宇、蒋玉兰、陈光连、朱玉田、孙灿平承诺如下: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4、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7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承诺人延长股份锁定期,则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
15、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 4、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将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6、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规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职届满后的半年内,每年转让的华达新材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8 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
17、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一)稳定股价的承诺”。 三、持股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华达集团、仁祥投资、邵明祥、邵升龙,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具体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上述承诺中涉及股份数量、股份价格的,如遇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量、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关于四、关于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诺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8、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赔偿等措施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 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
19、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并就此出具了相关承诺, 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七)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采取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9 六、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六、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评估机构分别就各自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
20、、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
2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一)利润分配原则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0 (二)利润分配形式(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具备现
22、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计划(三)公司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计划 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在确保足额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未来仍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未来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
23、安排,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本分红回报规划方案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正式实施。 本方案执行期限届满前,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并按照决策程序进行重新审议。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一)原材料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为各种规格的热轧板,报告期内采购额占比均在90%左右。钢铁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热轧板的价格对公司产品定价有较大影响。由于从采购到销售的时间间隔以及价格传导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
24、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 (二)下游行业需求变动风险(二)下游行业需求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热镀锌铝板和彩色涂层板,主要应用于建筑、家电、汽车等领域。一方面,作为公司产品目前主要下游市场,建筑行业的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建筑行业的需求出现下滑的态势,将会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及盈利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新型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关领域对于产品的需求变化较快,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市场的需求,市场开拓难以达到预期,则无法把握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影响公司的产品结构升级及长远发展。 (三)国际贸易摩
25、擦风险(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的出口销售约占 20%-30%左右。目前,已有印度、欧盟、俄罗斯、泰国、越南等国家和组织为保护本国或本地区的企业,对我国彩色涂层板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或征收反倾销税,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贸易成本,影响了公司与上述国家或地区内企业的交易量。未来,如果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对公司主要出口产品设置贸易壁垒,展开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征收高额关税,则使公司面临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制约公司的盈利和发展。 十一、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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