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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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平江工业园区)(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平江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意向书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 2104A 室)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001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2、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9 月 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001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劲松实际控制人周劲松、李冰玉、李冰玉承诺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
3、华文食品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此外,作为华文食品的董事长、总经理,周劲松承诺除前述
4、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华文食品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文食品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文食品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人发行人股东
5、佳沃农业承诺:股东佳沃农业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2 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
6、行。 3、发行人、发行人股东股东及及董事、副总经理刘特元承诺:董事、副总经理刘特元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华文食品的董事、副总经理,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华文食品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文食品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7、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文食品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 或者上市后
8、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发行人股东、发行人股东及及监事杨林承诺:监事杨林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华文食品的监事,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
9、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华文食品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文食品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文食品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
10、,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发行人其他股东发行人其他股东马培元、蔡元华、杨忠明、程金华、李松桃、马培元、蔡元华、杨忠明、程金华、李松桃、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3 李双颜李双颜承诺: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11、的股份,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8 月 25 日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2、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13、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5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一、 本次发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一)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劲松、李冰玉周劲松、李冰玉承诺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 本人将严格依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
14、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此外,作为华文食品的董事长、总
15、经理,周劲松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华文食品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文食品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文食品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16、述承诺。 (二(二)发行人股东佳沃农业承诺发行人股东佳沃农业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6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
17、问题有新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三)(三)发行人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刘特元承诺发行人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刘特元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华文食品的董事、副总经理,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华文食品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文食品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每年
18、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文食品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1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7 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四)(四)发行人股东、监事杨林承诺发行人股东、监事杨林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20、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华文食品的监事,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华文食品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文食品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文食品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在锁定
21、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五)(五)发行人其他股东马培元、蔡元华、杨忠明、程金华、李松发行人其他股东马培元、蔡元华、杨忠明、程金华、李松桃、李双颜承诺桃、李双颜承诺 自华文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22、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华文食品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 、 证券法 、中国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8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华文食品股票,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 发行人股东关于其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等承诺符合监管要求。 二、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 201
23、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义务。 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的稳定股价预案如下: (一)(一)稳定股价预案启动与终止条件稳定股价预案启动与终止条件 1 1、启动条件启动条件 公司自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须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时(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条件”) ,应按照股价稳定预案规定启动稳定股
24、价措施。 2 2、终止条件终止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条件之日后,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二)股价稳定预案具体措施股价稳定预案具体措施 1 1、控股股东增持控股股东增持 控股股东承诺于触发稳定股价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股票以稳定股价的书面方案(以下简称“增持方案”) ,增持方案应包括增持股票数量范围、增持价格区间、增持期限等,且单一年度增持总金额不应低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1-9 2 2、公司回购公司回购 若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
25、具体增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条件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回购股票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股票数量范围、回购价格区间、回购期限等,且单一年度回购总金额不应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20%。 3 3、董事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回购方案,或者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回购方案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于触发稳定股价条件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公司股票, 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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