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培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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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inotec Co., Ltd. (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 218 号号 3 幢厂房)幢厂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号)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1 发行发行概览概览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12 月 6 日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4,
2、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3、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长,前述锁定期满
4、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 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吴佳、磊佳投资合伙人吴世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
5、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磊佳投资、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诺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2 公司股东磊佳投资、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立普、关奇汉、谢卫华(曾任职董事)、谢力、唐全荣、李学康
6、、欧阳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
7、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黄晓虹、Huang Xiaodong、金灿、张良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18 年 11 月 27 日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3 声声 明明 发
8、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
9、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承
10、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11、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 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长, 前述锁定期满后, 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
1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吴佳、磊佳投资合伙人吴世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5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期间如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 (二)公司股东磊佳投资、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二)公司股东磊佳投资
13、、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诺诺 公司股东磊佳投资、复星投资、宁波海邦、杭州海邦、华拓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三)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王立普、关奇汉、谢卫华(曾任职董事)、谢力、唐全荣、李学康、欧阳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14、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
15、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黄晓虹、Huang Xiaodong、金灿、张良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二、发行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6 (一)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减持的相关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帕佛儿投资承诺: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公司需向投资
16、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本公司所持华培动力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5%。因华培动力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
17、调整; (3)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华培动力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华培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华培动力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限: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华培动力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公司减持华培动力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
18、公司招股意向书 1-1-7 则的其他规定。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 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 (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减持的相关承诺(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承诺: 1、于锁定
19、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
20、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8 行调整); (4)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1、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3、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3 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公司股东复星投资减持的相关承诺(三)公司股
22、东复星投资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复星投资承诺: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
23、年内,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可达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9 到的 100%。因公司进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4)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4、6)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其他规定。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 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 (四)公司股东吴佳减持的相关承诺(四)公司股东吴佳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吴佳承诺: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
25、承担赔偿责任;(3)不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1-1-10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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