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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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Autobio Diagnostics Co., Ltd.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 87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招股意向意向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圳市 福田区福田区 益田路益田路 江苏大厦江苏大厦 3845 楼楼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 4,200 万股,不公开发售老股
2、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4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有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图实业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启源投资、Z&F、裕龙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3、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 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的苗拥军、张亚循、吴学炜、杨增利、付光宇、冯超姐、秦耘、刘聪、房瑞宽、韩明明、刘微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公司控股股东安图实业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
4、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下同)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安图实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3 至少 6 个月。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安图实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之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实施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的,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 ;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安图实业
5、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之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35%;减持价格(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苗拥军、张亚循、吴学炜、杨增利、付光宇、冯超姐、房瑞宽、秦耘、刘聪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6、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前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Z&F 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Z&F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Z&F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之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Z&F 减持
7、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之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40%;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4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裕龙投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比例最高可至其持有的股份总额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8、、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人(主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16 年年 7 月月 19 日日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5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9、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图实业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0、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安图实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其他股东启源投资、Z&F、裕龙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11、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Z&F 同时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Z&F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的苗拥军、张亚循、吴学炜、杨增利、付光宇、冯超姐、秦耘、刘聪、房瑞宽、韩明明、刘微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12、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苗拥军、张亚循、吴学炜、杨增利、付光宇、冯超姐、房瑞宽、秦耘、刘聪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前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7 二、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
13、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安图实业与实际控制人苗拥军承诺 1、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7 个工作日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
1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7 个工作日内,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保荐机构承诺 本公司为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
15、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8 (五)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16、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本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组织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单独实施或
17、综合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回购/增持股票价格 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均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回购/增持股票数量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收入的 30%,不高于其上郑州安图生物
18、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9 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收入的 80%。回购或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或者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措施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
19、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
20、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既定方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0
21、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安图实业的减持意向 1、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之日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实施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的,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
22、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之日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35%。 2、减持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减持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的价格将综合考虑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23、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二)Z&F 的减持意向 1、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之日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之日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40%。 2、减持所持有安图生物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1 3、减持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6
24、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减持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的价格将综合考虑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三)裕龙投资的减持意向 1、 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 减持比例最高可至其持有的股份总额的 100%。 2、减持所持有安图生物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
25、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减持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的价格将综合考虑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安图生物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安图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五、关于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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