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铭体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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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IMING HEALTH CHECKUP MANAGEMENT GROUP CO.,LTD.(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91 号院号院 1 号楼号楼-1 至至 5 层层 101 三层)三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上海市广东路广东路 689 号号)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1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2、交易所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股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6,000 万股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 300 万股至 4,000 万股之间,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3,7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4,000 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拟公开发售 150 万股,持股10%以上的股东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1,518.17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前 36 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162.4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本次发行
3、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健之康业、实际控制人胡波、韩小红夫妇、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韩圣群、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韩滨、胡淑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北京富坤、重庆富坤、深圳一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公司股东北京鼎晖、深圳天图、鼎晖一期、平安创新、天津宝鼎、东胜康业、
4、鼎晖元博、王强、李昭、张伟、王再可、李世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4、通过天津宝鼎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王霖、通过东胜康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乔治武、刘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5、除前述锁定期外,胡波、韩小红、韩圣群、王霖、李世海、乔治武、刘凯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5、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6、发行人控股股东健之康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韩圣群、王霖和高级管理人员乔治武、刘凯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此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签署
6、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2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
7、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3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同时发行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健之康业、实际控制人胡波、韩小红夫妇、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韩圣群、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韩滨、胡淑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公司股东北京富坤、重庆富坤、深圳一德承诺:自发行
8、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三)本公司股东北京鼎晖、深圳天图、鼎晖一期、平安创新、天津宝鼎、东胜康业、鼎晖元博、王强、李昭、张伟、王再可、李世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四)通过天津宝鼎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王霖、通过东胜康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乔治武、刘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五)除前述锁定期外,胡波、韩小红、韩圣群、王霖
9、、李世海、乔治武、刘凯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健之康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韩圣群、王霖和高级管理人员乔治武、刘凯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
10、票的锁定期限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4自动延长 6 个月。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此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健之康业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监管机构对上述事宜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或者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的价格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但不低
11、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健之康业将以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之“(六)公司及控股股东回购股份”相关内容。(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健之康业、实际控制人胡波、韩小红、董事韩圣群、王霖、李宏伟、王岑、于中一、张宏久、杨镜、监事李世海、杜丽、李捷、高级管理人员乔治武、刘凯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12、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三三、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根据发行人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四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和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13、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实施现金分红一次。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
14、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在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股本规模、经营规模等因素,拟定股票方式分配预案,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三)利润分配议案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15、,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对此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6、,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6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股东大会除安排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网络投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发行人制定了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1-2013),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做出了进一步安排。关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六节 股利分配政策”。五、公司股票上市后五、公司股票上市后
17、 3 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之“(七)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相关内容。六、持股六、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以上股东的持股
18、意向及减持意向发行人控股股东健之康业承诺:在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的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 100 万股,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持有发行人股份 5%以上股东北京鼎晖、 深圳天图、 王强承诺: 在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全部减持完毕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19、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情况如下:序序号号股东股东目前股份数目前股份数量(股)量(股)持股持股比例比例锁定期届满两锁定期届满两年内是否减持年内是否减持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减持方式减持方式1北京健之康43,232,99436.02%每年减持 100 万不低于本次竞价交易、 大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1-1-7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发行价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2北京鼎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427,76625.36%全部减持完毕市场价格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3深圳市天图兴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414,26
20、66.18%全部减持完毕市场价格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4王 强6,969,2825.81%全部减持完毕市场价格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七、持股七、持股 10%以上股东及本次公开发行前以上股东及本次公开发行前 36 月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月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本次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控制权对发行人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说明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影响说明健之康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公开发售股份 150 万股,占健之康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3.47%;本次发行后,健之康业仍
21、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不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持股 10%以上的股东为北京鼎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鼎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专业投资机构,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参与本次公开发售股份属于正常的减持行为,不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仅转让部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属于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八、本次发行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八、本次发行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一)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 300 万股至 4,000 万股之间,
22、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3,7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4,000 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拟公开发售 150 万股,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1,518.1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前 36 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162.4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二)公司股东各自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发行人控股股东健之康业公开发售 150 万股;其余截至本次公开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日, 已持有公司股份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
23、向书1-1-8满 36 个月的股东,按同比例确定各自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25%;(三)截至本次公开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日,已持有公司股份满 36 个月且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发售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开发售股份的上限情况如下:序号序号股东名称股东名称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上限(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上限(股)1北京健之康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500,0002北京鼎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超过 15,181,6303深圳市天图兴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 3,699,2744王 强不超过 3,477,2535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
24、金(有限合伙)不超过 2,885,4336李昭不超过 2,219,5647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 1,479,7108天津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超过 1,282,5889张伟不超过 1,479,71010韩圣群不超过 1,008,03811北京东胜康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超过 985,85712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不超过 813,84013王再可不超过 794,09714李世海不超过 193,006合合 计计不超过不超过 37,000,000(五)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保荐费用、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由公司承担;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由发行
25、人承担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承销费用,公开发售股份股东的承销费用按各方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的比例分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开发行方案经发行人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及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九、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九、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 2013 年年 10-11 月份主要经营状况月份主要经营状况本招股意向书所引用财务数据的审计截至日为 201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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