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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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Transimage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本次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为3,590.67万股。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
2、5.00%。 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邹伟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邹伟民: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外,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3、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敏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敏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外,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4、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承源投资承诺:、公司股东承源投资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企业公开发售的股份外,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
5、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本企业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4、公司股东鑫海创投、润泰创投、扬子创投承诺:、公司股东鑫海创投、润泰创投、扬子创投承
6、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赛平、许小丽、陈桂林、史云中、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赛平、许小丽、陈桂林、史云中、单国华承诺:单国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
7、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十二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6、作为公司监事的刘园承诺:、作为公司监事的刘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8、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或法定锁定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年4月6日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
9、、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承诺,若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10、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 重大事项
11、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 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发行中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一、本次公开发行中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的重要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承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 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邹伟民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邹伟民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12、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13、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敏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敏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 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
14、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3、公、公司股东承源投资承诺:司股东承源投资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企业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企
15、业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4、公司股东鑫海创投、润泰创投、扬子创投承诺:、公司股东鑫海创投、润泰创投、扬子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赛平、许小丽、陈桂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赛平、许小丽、陈桂林、史云中、史云中、单国华承单国华承诺: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16、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十二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17、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6、公司监事刘园承诺:、公司监事刘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
18、过50%。 (二) 关于公司(二) 关于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遗漏的承诺函 1、公司及公司的、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陈敏、实际控制人邹伟民、陈敏承诺:承诺:公司招股意向书真实、 准确、 完整。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公
19、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方式回购上述股份, 回购价格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或购回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 司招股意向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格。 公司上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
20、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招股意向书真实、准确、完整。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三)稳定股价预案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及相关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
21、体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 及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1,000 万元;公
22、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前述第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 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 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3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
23、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前述第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
24、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控股股东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
25、任。 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 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4)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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