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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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Shuhua Sports Co., Ltd. (晋江市池店仕春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意向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5,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为 41,149.9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公司
2、股本总数的 12.1507%,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2 月 2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1,149.9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舒华投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舒华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舒华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3、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舒华投资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承诺:(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 杨双珠、 张锦鹏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4、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 张锦鹏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张维建同时承诺: 在张维建任职期间, 以及张维建若在
5、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则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张维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张维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三)持有公司(三)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林芝安大承诺:股份以上的股东林芝安大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林芝安大不转让或者
6、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林芝安大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持有公司(四)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下的公司股东南京杰峰、海宁嘉慧、金石灏汭股份以下的公司股东南京杰峰、海宁嘉慧、金石灏汭承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南京杰峰、海宁嘉慧、金石灏汭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任职期间, 以及若
7、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则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如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减持颁布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
8、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1 月 24 日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
9、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重大事项提示事项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招股意向书“第一节 释义”一致。 一、特别风险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
10、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已在品牌影响力、产品品质、市场渠道等方面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然而,公司仍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一方面,从国际市场看,爱康(ICON Health &Fitness)、力健(Life Fitness)和必确(Precor)等主要品牌占据全球较高的市场份额, 且近年来在国内健身器材市场的吸引下均已进入国内市场,占据着国内高端市场的主要份额;另一方面,随着鼓励性支持性政策陆续出台、国内居民收入
11、水平的持续提高、全民健身理念不断深化,健身器材行业保持稳定持续发展,将会吸引更多生产厂商进入该行业,加大健身器材市场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公司产品的质量、价格、研发、服务和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未来公司无法继续在产品创新、技术研发和渠道建设等方面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将有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导致公司产品销量、销售价格和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经销商管理风险(二)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经销商 226 家,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2020 年
12、1-6 月,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7.54%、33.49%、29.40%和 27.05%。经销模式有利于销售渠道的快速扩张,在与终端消费者的接触沟通、后期的安装维修方面均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公司无法完全监督控制经销商的行为, 经销商任何经营活动的不利变化都有可能增加营销管理的难度,从而有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影响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消费者的偏好和公司产品的正常销售。此外,对于新开发的市场,如公司对经销商的培育、指导不力,或经销商不能与公司经营理念达成一致,可能导致新开拓市场进展缓慢的风险出现。 (三)经营业绩增长放
13、缓的风险(三)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176.01万元、118,200.91 万元、133,371.42 万元和 61,320.11 万元,2017 年、2018 年和2019 年分别同比增长 6.43%、4.44%和 12.83%。2017 年、2018 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消费习惯、政府采购业务招标时间变动、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健身器材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均有放缓。2019 年,在电商经济快速发展、下游客户需求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提速。公司未来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增长仍受
14、到宏观经济和政策、消费者需求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也可能受到新产品推广、产品结构调整、运营管理完善等内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尽管公司预期业务所处行业前景良好,且加大了室内健身器材直销商用市场的推广力度,但影响持续增长的因素较多,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四)展架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四)展架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展架业务主要客户为阿迪达斯、安踏体育、特步等大型品牌企业。2017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展架业务收入分别为 32,157.44 万元、38,929.32 万元、43,839.98 万元和 8,293.5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
15、入的比例分别为 28.66%、33.35%、33.51%和 13.74%;2017 年至 2019 年展架业务前三大客户合计占展架营业收入的比例约 83%。 尽管公司展架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品牌企业,经营业绩和信用良好,但若未来客户所处的下游行业出现不利变化或公司提供的产品未能达到客户要求,可能会导致展架业务主要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出现一定幅度下滑。 (五)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五)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室内健身器材、室外路径产品和展示架。其中,受秋冬季节天气状况及户外空气质量的影响,消费者会减少室外锻炼的时间,进而转为室内健身,
16、带动室内健身器材在下半年销量会略高;室外路径产品的主要客户为政府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及企事业单位,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一般集中在下半年,由于安装验收后方可确认收入, 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或者一季度。 如果公司不能开发足够的新产品,满足消费者或客户的需求,平滑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性,则可能出现单个季度经营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六)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扩大,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2017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401.55 万元、2
17、3,652.71 万元、30,589.80 万元和 22,682.0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39%、36.22%、41.19%和 32.20%。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26 次、4.37 次、4.55 次和 2.11 次,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一定程度增加了公司的坏账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金额与销售规模基本匹配,但公司较高的应收账款金额一方面降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融资手段单一的情况下,将影响公司业务持续扩张;另一方面如果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七)室外路径业务收入
18、波动风险(七)室外路径业务收入波动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室外路径业务收入分别为29,120.66 万元、 20,516.76 万元、 24,651.01 万元和 10,733.37 万元, 2017 年、 2018年和 2019 年分别同比增长 27.06%、 -29.55%和 20.15%。 报告期受宏观经济波动、体育局及企事业单位预算、招标项目金额大小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公司室外路径业务收入存在波动情形, 公司室外路径业务未来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增长仍受到宏观经济、体育局及企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尽管公司预期室外路径
19、业务所处行业前景良好,且加大了室外路径产品的开发及推广力度,但影响持续增长的因素较多,存在室外路径业务收入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一)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约束措施(一)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舒华投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舒华投资承诺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舒华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舒华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舒华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20、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 ,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舒华投资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舒华投资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将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1、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减持颁布新的规定,舒华投资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如舒华投资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22、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期间发行人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 下同) ,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持有发行
23、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减持颁布新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
24、建、杨双珠、张锦鹏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建、杨双珠、张锦鹏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张维建同时承诺: 在张维建任职期间,以及张维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张维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张维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股票所
25、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持有公司、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林芝安大承诺股份以上的股东林芝安大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林芝安大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林芝安大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林芝安大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林芝安大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股份的,将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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