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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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JOUAV Automation Tech Co.,Ltd.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3 号楼 A 区 8 层 801-805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招股意
2、向书意向书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1-2 声明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
4、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19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1 月 2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8,758.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
5、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 月 21 日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机构及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二、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20
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请投资者关注并详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相关内容。 三三、特别风险提示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产品结构及市场规模有限的风险(一)产品结构及市场规模有限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核心产品为垂直起降
7、固定翼无人机系统。根据 Frost & Sullivan的报告, 2019 年, 我国工业无人机整机市场规模 (按订单统计) 为 50.62 亿元,其中多旋翼无人机整机市场规模为 40.77 亿元,占比 80.54%;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整机市场规模为 5.12 亿元,占比 10.12%。多旋翼无人机、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均为工业无人机的重要发展方向,但与多旋翼无人机相比,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存在结构较复杂、便携性较差、操作须专业培训、制造成本及销售价格较高等劣势,且在工业无人机领域起步相对较晚,因此目前垂直起降固定翼无 1-1-5 人机与多旋翼无人机相比市场规模仍然有限, 未来市场规模仍具有
8、一定不确定性,导致公司短期内存在产品结构及市场规模相对有限的风险。 (二)业务规模较小的风险(二)业务规模较小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无人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与行业内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公司资本实力、业务规模仍然较小。根据 Frost & Sullivan的报告,2019 年,大疆创新以 55.1%的市场份额位列中国工业无人机整机市场第一,公司以 5.4%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二。面对市场的快速增长,公司全国快速拓展的模式和手段单一,仅靠自身积累难以实现多应用领域的深度布局,在业务竞争中公司处于相对弱势, 可能面临市场拓展不利进而影响公司发展速度及盈利能力的风险。 (三)专利诉讼的风
9、险(三)专利诉讼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和 6 月 18 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号(2020)鲁 01 民初 2216-2220 号诉讼案件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雄安远度起诉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产品, 请求法院判令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库存被诉侵权产品及专用模具,支付涉案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 2,000 万元。 上述诉讼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之“(一)发行人的诉讼与仲裁事项”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
10、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围绕同一被诉侵权产品,将多个实施不同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是以同一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为基础,且侵权结果部分重叠,从而形成了部分相同的诉讼标的;换言之,如果被诉侵权产品不同, 则不构成相同的诉讼标的, 不能构成必要共同诉讼。 经核查,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仅购买并使用了发行人CW-10D无人机系统产品,与发行人其他产品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如原告认为除 CW-10D 无人机系统产品以外,发行人还存在其他涉嫌侵权产品,则应另案起诉。因此,本次涉诉产品为 CW-10D。 1-1-6 截至本招股
11、意向书签署日,相关案件尚未开庭,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上述诉讼中败诉,可能导致公司涉诉的产品未来无法继续销售并需支付相关赔偿金。报告期内,发行人 CW-10D 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4.44万元、176.49 万元、519.87 万元及 92.28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43%、1.51%、2.47%及 0.97%。按照专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测算,发行人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存货中 CW-10D 产品及吊舱设备因无法继续销售造成的损失为 40.07
12、 万元。 上述赔偿金额及损失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同时,根据媒体报道,原告雄安远度可能对发行人全部 D 系列产品追加诉讼并提出赔偿要求, 公司根据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对若未来雄安远度对 D 系列产品的追加诉讼并提出赔偿后可能存在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测算及分析。 报告期内,D 系列全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4.44 万元、461.27 万元、2,049.85 万元及 976.05 万元, 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43%、 3.96%、9.73%及 10.30%。若雄安远度进一步对发行人全部 D 系列产品追加诉讼,在
13、未考虑相关技术对涉案产品的技术贡献率的情况下,按照合理利润所得测算,不利诉讼结果可能给发行人带来的赔偿额为 723.9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存货中 D 系列产品及吊舱设备因无法继续销售造成的损失为 207.76 万元。上述赔偿金额及损失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考虑到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原告方可能进一步扩大诉讼范围,针对其他产品继续发起诉讼,要求增加赔偿或停止销售相关产品,从而给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相关风险(四)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相关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寄发的针对发行人20
14、1610563232.7“一种复合翼无人机应急操作方法”、201710562899.X“相机曝光位置信息的获取装置、方法及无人机”、201710419844.3“一种抗饱和多旋翼飞行器控制方法”(对方已撤回对该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1-1-7 201610017284.4“一种复合翼垂直起降无人机”、 201710567854.1“曝光时刻获取方法、脉冲信号获取装置和无人机和引闪器”五项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请求人雄安远度认为上述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请求对专利权作出无效宣告。 未来不排除雄安远度或其他第三方进一步对发行人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如果发行人上述发明专利被宣告无
15、效, 则发行人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其权利要求中公开的技术点存在被竞争对手模仿的风险, 将影响公司对该等技术的排他性使用,将会对公司技术保护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五五)行业监管风险)行业监管风险 工业无人机应用需求广泛、潜在市场广阔。近年来,随着无人机产业链及飞控与导航技术的成熟,工业无人机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行业整体发展历程较短,民用无人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与管理体系仍在不断完善,空域精细化管理仍在持续推进。目前,无人机行业同时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空管委、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监管。现阶段相关管理单位正就有关民用无人机监控与管理、规范健康发展问题积极征求中
16、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无人机生产企业、行业应用单位等各方意见,以便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目前工业无人机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但若未来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对公司产品及业务造成限制,则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六)市场竞争加剧)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的风险 目前我国工业无人机行业处于快速成长期, 行业内存在大小规模不等的众多企业。根据 Frost & Sullivan 的报告,我国有超过 1,300 家无人机生产企业,其中深圳近 400 家企业,成都、南京亦有上百家无人机企业;尽管 2019
17、年前五大工业无人机整机厂商占据 68.5%的市场份额,但除大疆创新以 55.1%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一外,其他厂商的市场份额均相对较低。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 不同类型的工业无人机企业都致力于发掘潜在应用场景,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 1-1-8 及时开展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或产品售价下降,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七)部分原材料采购受限及依赖于境外供应商的风险)部分原材料采购受限及依赖于境外供应商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原材料(如相机、激光扫描仪、惯性导航、芯片、导航及通信模块等)最终生产商为境外厂商。其中,相机、镜头的境
18、外厂商主要包括索尼、尼康、蔡司、MICASENSE、Phase One;激光扫描仪的境外厂商主要包括 RIEGL、Velodyne LiDAR、Leica;惯性导航境外厂商主要包括 KVH、Sensonor、Applanix;芯片境外厂商主要包括 ADI、Freescale Semiconductor、意法半导体、TI、泰科电子;导航及通信模块境外厂商主要包括 NovAtel、Microhard、Digi International。 报告期内, 公司采购由境外厂商生产的上述各类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占当期同类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如下: 原材料种类原材料种类 2020 年年 1-6 月月 2019
19、 年年 2018 年年 2017 年年 采购额采购额(万元)(万元) 占比占比 采购额采购额(万元)(万元) 占比占比 采购额采购额(万元)(万元) 占比占比 采购额采购额(万元)(万元) 占比占比 相机、镜头 582.40 56.49% 1,246.06 56.15% 758.04 52.46% 253.71 47.29% 激光扫描仪 694.16 100.00% 1,645.11 100.00% 432.76 100.00% - - 惯性导航 161.95 100.00% 471.33 100.00% 74.15 100.00% - - 芯片 177.71 67.60% 107.98 34
20、.37% 524.09 85.42% 434.10 72.96% 导航及通信模块 314.81 51.17% 625.25 50.39% 269.90 58.58% 821.79 70.15% 其中激光扫描仪、惯性导航全部来自境外生产厂商,芯片、导航及通信模块及相机、镜头也主要采购自境外厂商,对境外供应商存在一定依赖性。若未来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加剧, 或贸易摩擦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甚至供应受限,且上游供应链国产化程度不及预期,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八)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带来的潜在风险)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带来的潜在风险 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完成对
21、子公司纵横融合少数股权的收购。由于少数股东主要系纵横融合技术人员,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技术人员已从纵横融合离职。一方面,发行人继续组织激光雷达集成有关应用技术的开发,但上述人员的离职可能对相关研发项目进度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本次收购 1-1-9 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少数股东知本创享、同芯融合可各指定一家公司免费使用纵横融合在协议签署日前已拥有的知识产权, 因此相关离职人员可继续从事激光雷达相关业务,从而可能对无人机载荷市场供求关系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搭载激光雷达的无人机产品竞争优势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九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正常生
22、产经营的风险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所涉产业链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主要包括: (1)受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销售发货等环节物流有所迟滞;(2)若疫情持续蔓延,公司产品推广、客户开发等市场活动将受到一定限制,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3)若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情况可能出现恶化,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回款困难,从而对公司的流动资金造成一定影响。 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
23、821.73 万元(经天健会计师审阅),相比上年同期下降 23.20%,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销售验收进度有所迟滞所致。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73.92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45.55%,随着疫情影响减弱,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状态。 目前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展尚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若我国当前的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成效不能保持或出现疫情反弹,则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将会持续受到上述不利影响,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风险。 四四、财务报告审计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一)20202020 年年 1 1-
24、 -9 9 月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11-245 号)。 根据经天健会计师审阅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36,671.29 万元,负债总额 9,520.17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130.97 1-1-10 万元。2020 年 1-9 月,公司实
25、现营业收入 16,368.50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32.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5.59 万元,较上年同期 1,827.03万元增长 14.7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0.45 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系因当期公司员工数量增加导致人员薪酬费用明显增加。 (二二)20202020 年年业绩预告业绩预告 公司合理预计 2020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0 年年 2019 年年 同比变动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25,000.00-30,000.00 21,076.03 18.62%-42.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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