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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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盘龙药业陕西盘龙药业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 PANL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LIMITED BY SHARE LTD (陕西柞水盘龙生态产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167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现有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 8,667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晓林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永乐九鼎、天枢钟山九鼎、春秋晋文九鼎、春秋齐桓九鼎及春秋楚庄九鼎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晓林、张水平、张志红、谢晓锋、吴杰、罗庆水、刘钊、邹治良、简宝良、祝凤鸣、张德柱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的期限届满后,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4、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永乐九鼎及天枢钟山九鼎承诺:本有限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5、(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金额将进行相应调整)。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0 月 25 日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6、、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
7、细阅读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招股意向书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自愿锁定和减持和减持意向等意向等承诺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和自愿锁定的承诺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晓林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8、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永乐九鼎、天枢钟山九鼎、春秋晋文九鼎、春秋齐桓九鼎及春秋楚庄九鼎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晓林、张水平、张志红、谢晓锋、吴杰、罗庆水、刘钊、简宝良、祝凤鸣、 张德柱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的期限届满后,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9、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二)本次发行(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前股东减持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晓林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水平、张志红、谢晓锋、吴杰、罗庆水、刘钊、简宝良、祝凤鸣、 张德柱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
10、处理)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公司所有。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永乐九鼎及天枢钟山九鼎承诺: 本有限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金额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
11、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2016 年 11
12、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一)(一)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 (若发生除权、除息情形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二)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主体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主体 公司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
13、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三)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上述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采用。 2、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时,公司将按以下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顺序,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二顺序,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启动
14、第二顺序:若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若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后,但公司仍未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三顺序,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启动第三顺序: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后,公司仍未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 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3、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
15、案的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应满足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 、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公司股票回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一年度内回购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可
16、供分配利润的 20%。 在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股票方案:通过实施公司股票回购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继续回购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股票方案并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股票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7、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 其他方式,其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增持前一年税后薪酬及当年现金分红的 20%(孰高) ,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 50%及现金分红总额。 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股票方案:通过实施公司股票增持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
18、理人员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增持股票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增持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股票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其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及现金分红的20%,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 50%及现金分红总额。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
19、持股票方案:通过实施公司股票增持方案,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4、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保障措施 (1)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 10 个工作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公司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 50%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 (如有) ,同时公司董事持有
20、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方案之日止。 (2)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如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其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在触
21、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如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其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
22、的书面承诺。 公司如违反相关承诺,公司应当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赔偿;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及时整改。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 三、三、发行人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发行人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一)(一)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的承诺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上市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3、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以要约等合法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 5 个交易日内,或者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期限内,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并在决议做出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同时,若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上市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监会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各自责任范围确定赔偿义务范围,对投资者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二)上市中介机构的承诺上市中介机构的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陕西盘
25、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 四四、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 从开始实施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鉴于此,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积极实施募投项目、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节。 2、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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