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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医疗纠纷应急预案(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2、医务科,各科室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一)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组成 组 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组 员:。(医务科科长、内科主任) 。(外科主任) 1 。(妇产科主任) 。(急诊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药剂科主任) 。(办公室主任) 。(门诊部护士长) 。(后勤小组组长)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
3、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8)负责召集医院医疗纠纷工作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达会议讨论结果。 (9)负责医疗纠纷在省、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0
4、)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二)科室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责本科室的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工作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在医疗纠纷防范工作的中的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工作人员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科妥善
5、解决。 (6)配合医务科做好科内医疗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3 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医疗隐患自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 (2)医务科定期检查工作,汇总发现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3)医务科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医疗隐患自查、发现医疗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为予以处罚。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1)科室每月最后一周,由科主任带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成员进行医疗安全自查
6、,将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召开医疗安全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情况进行总结。自查中尤其是要严把病历质量关,对已被患方复印的病历,在整理、完善时要慎重。 (2)医务科每月末,将当月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医疗隐患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效果进行总结,向业务副院长汇报。对高风险科室(外科、妇产科、手术室、急诊科)作为医疗安全工作检查的重点,对纠纷高发科室加大监管力度。 (3)当事科室接到医务科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后,按要求在3天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和落实 每年组织1次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 4 度的培训与考核,每季度检查1次
7、科室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三)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训练 防范医疗纠纷与提高医疗质量和加强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相结合,每年开展1次对所有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与考核,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行风建设 配合纪检监查和服务督导部门,进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五) 在医疗服务中切实维护患者权益 1尊重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各种权益,针对生理心理社会的差异性,在医疗服务中必须实施个性化服务。 2在医患交流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人格。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待人,维护病人的人格、情感和隐私。 3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根据执业医师法、医
8、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清楚,得到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4.尊重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选择权。患者拥有选择医生和选择诊疗方案的权利。 5.尊重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的投诉权利。患者有权利就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不满意事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六)及时披露医疗安全信息 5 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安全会议,公布医疗隐患整改措施、医疗纠纷处理结果、医疗赔偿责任人处罚有关信息,让全院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危害性及防范的重要性,并积极行动。 (七)加强医患沟通 1医院每年开展至少1次医患沟通
9、技能及医疗纠纷处理技巧的培训或大型讲座。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疗活动中每个环节的医患沟通,科室每季召集1次医患沟通座谈会,并做好记录,对患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加以整改。 五、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一)医疗纠纷的应急处理 1医疗纠纷的风险分级 根据发生医疗纠纷当时患方的情绪、态度、行为等的激烈程度,将医疗纠纷事件进行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级风险 1)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患者在病房发生非医疗意外事件,如摔伤、烫伤等,家属不满,讨要说法; 3)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当事医务人员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 二级风险 1)患方聚众5人以下在医院内吵
10、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 6 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者非正常死亡,家属对医疗过程质疑,经解释无效,停尸在病房,影响其他病人诊疗。 一级风险 1)患方聚众5人以上在医院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物品损坏,医务人员人身受到伤害; 3)新闻媒体介入(记者采访、录音录像),可能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2应急处理 1)立即报告 发生医疗纠纷,不管属于几级风险,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休息日或非上班时间报告行政值班。 2)到达时限 工作时间发生医疗纠纷,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立即到位,医务科接到
11、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到达纠纷发生的科室。休息日发生医疗纠纷,行政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需医务科协调的,医务科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位。 一、二级风险事件,除医务科人员外,保安负责人和保安人员应立即到场,另外,根据纠纷的起因,医务科处理人员可要求护理部、药剂科等科室人员到场协助处理。 3)与患方沟通协调 (1)三级风险的纠纷,原则上以科主任和护士长为首小组成员在科室内部协调沟通。 (2)二级、一级风险的纠纷,以医务科人员为主,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与患方沟通协调。 (3)沟通的原则:不激化矛盾,不答应无理要求,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问题。 4)现场采取的紧急措
12、施 (1)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 对 二、三级风险的医疗纠纷,医院保安人员在医务科的统一指挥下,对吵闹、漫骂、殴打医务人员的患者和家属实施必要的制止措施,对持械行凶者坚决制服,同时报案,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纠纷中患方的过激行为可能导致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损害时,保安人员应在医务科统一指挥下采取保护措施,如疏散、守住病房入口等,不让闹事方接近病区的其他患者。 (2)封存病历或怀疑有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输液、血液制品,送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3)对死因不清的、家属对死亡原因质疑的情况,动员患者家属做尸检,患者家属不同意尸检的请病人家属签字。 (4)告知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程序,为
13、进一步解决纠纷做好准备。 (二)医疗纠纷的常规处理 8 1解释说服工作 1)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没有过错,家属不懂医学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期望值过高,当事科到或医务科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充分的解释和说明,让患方理解,不再追究。 2)患方对于医院的解释不能理解,坚持向医院讨说法,医务科工作人员向患者说明国家解决医疗纠纷的几种方式,即协商、鉴定、司法诉讼。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1)发生医疗纠纷后,经医院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研究,认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存在过失或医院管理不到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医学会鉴定中可能定为医疗事故的,建议协商解决,医务科代表院方与患者或家属签协议,最后赔偿了
14、结。 2)医患双方不能就赔偿款额度达成一致时,建议患方走鉴定或司法程序。 3医疗事故鉴定及处理 1)无法通过解释、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可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医务科负责组织当事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准备鉴定所须提交的病历资料和答辩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医学会。 3)鉴定结论不是医疗事故的,医院不向患者予以赔偿。 4)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汇报院领导,经医院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领导小组研究,认为鉴定结论基本准确,按等级进行赔偿; 9 如果当事科室和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医务科代表院方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 4法院审理医疗纠纷 1)医务科组织当事科室与当事人准备应诉材料,配合律师出庭。
15、 2)法院审判结论或调解书中表述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构成因果关系,判定赔偿的,按额度予以赔偿;当事科室或当事人不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上诉。 3)法院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不构成因果关系的,医院不予赔偿。 推荐第2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有效控制和打击“医闹”,维护患者的合理诉求和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于医疗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2.编制依据: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卫生部
16、、公安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通告。 3.事件定义: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家属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的最终医疗结果不能接受,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医闹”是指患者及其亲属,或社会其他无关人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医疗纠纷和当事人的过激情绪,人为制造群体事件,激化医患矛盾,扩大事态,用极端手段要挟医院,以图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本预案涉及医疗纠纷(包含医闹)是指患方拒不依照正常程序、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矛盾,以各种非正常行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甚至非法组织、策划、煽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患者亲属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各种非法行为。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人为利用医
17、疗纠纷,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以极端手段自发或被无关人员有预谋利用和煽动医患双方对抗情绪,导致纠纷矛盾升级,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甚至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医闹”行为。 5.工作原则:有效预防,分级负责,妥善处理,化解矛盾,防止激化,正当防卫,快速平息,由警察协助打击主要闹事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负责处臵医疗纠纷应急指挥机构。 组长:庄* 成 员:申*、黄*、李*、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主要职责有四个方面: 1.1发现纠纷和“医闹”苗头,立即组织好调查、核实医疗纠纷
18、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判断是单纯医疗纠纷还是有组织的“医闹”行为,并及时上报给分管校长。 1.2预测事件的紧迫程度,可能形成的规模,表现的行为方式,蔓延发展及事态扩大的可能趋势,同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协商调解和处臵工作,避免医疗纠纷事态进一步扩大。 1.3负责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有关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对医院内部处臵无效、事件有可能升级的医疗纠纷(医闹)行为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1.4负责联系公安部门、尸检机构、尸体保存机构的工作。 2.进一步加强同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对有组织的
19、“医闹”事件或危及到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要立即拔打学校保卫处电话(9110),请保卫处立即派保卫人员到医院执勤。及时侦察、取证、并对蓄意闹事的各种行为进行认定并及时报警(南昌市110),由警方依法处理。 三、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收集:患方对医疗服务提出质疑时,医务人员要耐心进行解释,防止矛盾激化,主动了解患方的意图,掌握其动向,做到心中有数,逐级汇报。对有组织的“医闹”行为,领导小组要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收集有关信息,并积极做好汇总、上报、分析和判断事件发展趋势。 2.预警行动: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要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要求尽快履行职责,积极协商
20、处理。协商处理不奏效,事态不能平息或事态一开始就矛盾激化升级有失控趋势,出现下列十种行为之一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南 2 昌市110)。 2.1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2.2故意损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财物的; 2.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2.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2.5冲击或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 2.6在医疗机构内摆设灵堂,举行各种形式的祭祀活动的; 2.7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的; 2.8抢夺尸体或拒不按规定将尸体移至法定停尸场所,陈尸要挟; 四、应急响应 1.启动:医疗纠纷发生后在未影响医疗机构正
21、常秩序的前提下,由医院各部门按规定以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兼顾医患双方正当权益和以人为本的方式积极自行处臵,包括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医疗事故鉴定或进入司法程序。 医疗纠纷经初步处臵未得到有效控制,事态未平息且仍有升级的趋势并出现以上8种非法行为之一的,领导小组要启动本预案,同时请求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应急处臵。 2.现场处臵:领导小组人员马上到场,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臵工作。 3.响应措施: 3.1接到医疗纠纷(医闹)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尽快到达现场,组织调查,摸清情况,针对“医闹”的不同行为方式和发展态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处臵方案,争取工作主动权,使医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
22、响降到最低限度。 3.2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主管校长、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瑶湖派出所,立即请保卫处工作人员到位执勤,维护医院的秩序和人身安全。 五、应急终止 医疗纠纷已经按程序解决,医闹事件已经平息,医患双方无异议,医疗机构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由医院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终止。 六、预案制定及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3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
2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二、组织机构 (一)医疗纠纷处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和预防、处理预案。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按照法律法规和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领导组办公室(医务科) 主 任: 成 员:
24、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和日常管理;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 医疗纠纷;负责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协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督促医患双方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的各种材料;总结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医院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强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保卫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保卫医疗纠纷现场及有关证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报警,坚决制止各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等医闹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人身和财产
25、安全。 (四)后勤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五)新闻发布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摄像、录音取证,和新闻媒体沟通,对外发布信息。 三、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 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院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6、;患方对医院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医院诊疗、办公场所,严重干扰医疗正常工作的;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疗场所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等行为的;患方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四、报告 1、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当立即到位,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解释处理,同时向医务科或院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纠纷。 2、发
27、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必要时通知保卫科报警。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院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人员及时到位。 3、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同时向院领导报告,同时,通知保卫科报警(情况紧急时,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直接报 警),掌握基本情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4、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院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28、五、处置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二)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五)保卫科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
29、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安全; 二、三级风险医疗纠纷负责报警,并向警方提供有关人员违法闹事的证据。 (六)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汇同保卫科负责向民警介绍纠纷基本情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 法处理医疗纠纷。公安机构依法强制移尸的,保卫、后勤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强制移尸。 (七)发现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由新闻发布组(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介绍情况,并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八)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方的咨询和投诉,耐心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意见,认真做好笔录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级风
30、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必要时医务科人员出面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纠纷以医务科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处理,其他科室及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分管院长出面接待,请县卫计局医政股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 三级风险纠纷分管院长应当及时赶赴现场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处理,其他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院长出面接待,县卫计局分管副局长及医政股到现场协助处理。 (九)医务人员及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权利;应当告知患方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伤害
31、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十)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院内或院外专家会诊。 (十一)医务科应及时将专家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向患方通报和 解释,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十二)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配合和支持。 (十三)医疗纠纷发生后,按照“调解优先,合法、自愿”原则,由医患双方进行
32、协商。对索赔金额未超过二万元的,可由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解决,患者及其家属来院人数在5人以上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索赔金额超过二万元的,劝导患者及其家属向县医调委申请调解;经劝导,患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调节不成功的,建议患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责任追究 根据客观事实及处理结果,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师定期考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院医疗纠纷奖惩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 推荐第4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兰州辅仁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
33、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务科是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指定专人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 第五条 医院保卫部门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
34、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输液大厅、抢救室、手术室、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和贵重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安装报警、电视监控等安防设备或配备相应设施。 第六条 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的投诉登记、医疗纠纷场所的安全保卫、报警工作。对患方的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和制止。 2、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 3、业务部门(护理部、药剂科)负责医疗纠纷相关问题的调查、答复、组织会诊、专家讨论。 4、企划部负责医疗纠纷的媒体采访工作,负责纠纷现场的取证工作。 5、后保部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
35、工作。 6、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负责人全程协助处置。 7、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第七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 2 要领
36、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医疗纠纷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行政调解的、卫计医调会调解的、以及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自解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医务科负责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医疗纠纷简要情况、处理经过、赔款数额、会诊讨论意见以及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第四章 处 置 第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1、在接到医务科的通知后,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2、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领导,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
37、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 3、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业务部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4、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务科应按规定建议家属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5、保卫工作人员或保安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 - 4 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和业务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反映医
38、疗经过,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院内或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第十七条 医务科应及时将专家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向患方通报和解释,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八条 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十九条 经专家讨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额少于0.5万元的,由医院与患方协商处理,协商成功签订协议书。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疗机构专用接待场所进行,并告知患方推举不超过3名
39、代表参加协商。 第二十条 患方索赔金额超过0.5万元的;或院方认为存在重大过失,估计患方索赔金额可能超过0.5万元的,医务科应当及时向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报案。 第二十一条 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向其介绍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及专家讨 - 6 推荐第5篇: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XXX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X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明确牡丹江市辖区内医疗纠纷引发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打造和谐社会关系,落实“三实两创”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40、,现将XXX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XXX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切实维护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和工作秩序,保护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医疗纠纷事件是指患者一方实施的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纠纷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和重大突发医
41、疗纠纷事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写恐吓信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其他信息,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医务人员,干扰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正常工作和生活。 2、在公共场所以散发传单、散布谣言等形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3、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经劝说无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聚众占据医疗机构医疗或办公场所,发生打、砸、抢等违法行为,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2、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3、在医疗机构
42、内或周边,身着孝服、静坐、下跪、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行为,不听劝阻,拒不按法律程序处置。 4、拒不将尸体按规定时间(死亡后2小时内)移送殡仪馆,以尸体相要挟,寻衅滋事,抬尸闹事、上街游行、堵塞交通,或将尸体从殡仪馆移到医疗机构或其它场所陈尸的; 5、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医疗资料或医疗器械、医疗设施,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 6、有职业医闹及社会黑恶势力等参与,发生严重围堵、冲击医疗机构以及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7、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突发
43、医疗纠纷事件,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破坏医疗秩序、社会稳定的行为,重大的医院治安事件。 第二章 应急处置体系 第四条 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卫生工作市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市医疗纠纷引起突发事件协调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实施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预案指挥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全市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医院职责 1、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护理常规制度,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行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医患沟通技巧和能力。 2、成立医疗纠纷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责任。 3、积极配合患方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如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及可疑药物,做好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器具器械的现场实物封存等工作。 4、对医疗纠纷迅速展开内部调查,了解诊治经过、事件原因、责任有无以及患者诉求等,及时与患方进行沟通。 5、与公安部门配合,建好驻医疗机构警务室,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保卫组织,依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医疗机构内部治安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制定并落实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二)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重点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