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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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目 录 一、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 二、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三、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 四、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五、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六、卫生监督执法实施程序管理制度 七、卫生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八、重大卫生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 九、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十 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十 三、卫生监督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十 四、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十五、卫生监
2、督举报投诉案(事)件处理工作制度 十 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十 七、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十 八、卫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执法体制,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监督发2023233号),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目标 (一)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部门、各工作岗位正确有效实施; (二)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廉洁、高效; (三)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
3、得到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监督。 二、行政执法任务 市卫生局为德州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下同)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执行机构,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辖区内卫生工作行使监督管理权。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受理市级办理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有关证件的审核;对涉及卫生安全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及技术改进等进行卫生审查;对辖区内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重大疫情
4、和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任务。 三、行政执法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 四、行政执法依据 (一)依据食品卫生法等,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对有关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对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 (五)依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等,对有关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
5、场所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七)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化妆品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九)依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管理办法等,对医疗、母婴保健机构有关工作进行卫生监督。 五、法定职责及各级责任 (一)法定职责 1、组织制定全市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 2、承担卫生行政许可、医疗机构许可、母婴保健许可、资格认证的申请受理、预防性卫生审查、现场卫生学审查; 3、承担卫生行政许可、医疗机构许可、母婴保健许可、资格认证有关证书的发放、注册、
6、校验等事务工作;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承担现场卫生监测、抽样等工作; 5、对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6、开展卫生法制、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和培训; 7、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送达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8、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和救灾防病工作; 9、依法对医疗市场和母婴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0、受理有关投诉举报事件并进行调查、处理; 11、承担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评价报告; 12、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7、二)各级责任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市卫生局授权委托行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职能,负责辖区内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副所长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实施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 2、负责对食品、公共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3、负责对食品、公共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卫生许可管理,督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 4、负责对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依法进行执业许可管理; 5、负责卫生监督检查和对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 6、负责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7、负责对实施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从业人员的
8、卫生知识培训; 8、参与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9、负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 10、负责市卫生局交付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执法科室(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下同)及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主要责任: 1、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 2、进行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依法取证和索取有关资料; 3、进行现场采样,提出检测项目; 4、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提出立案建议,进行现场调查,提出行政处罚建议,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5、参加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6、宣传卫生法律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7、执行领导交付的其
9、他卫生监督任务。 六、责任要求 (一)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科室)责任要求 1、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并掌握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照章办事,不得断章取义,曲解法规、随意执法。 3、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不得失职、渎职和滥用权力。 4、及时依法受理和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主张权利的申请事项。各项申请的程序、条件、期限应当公开,并按规定受理和办理,不得拖延、推诿,也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
10、行义务。 5、依法受理和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卫生行政行为的申诉、投诉和对社会卫生违法案件举报,不得拒绝和推诿。处理结果应及时告知当事人。 6、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制作和使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7、密切配合司法或其他国家机关执法。共同组织实施的执法活动,应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其他部门执行的,应加强联系,做好衔接;发现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并督促实施,实施情况按规定报告。 9、对执法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报告,内容包括法规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等。 10、对本部门卫生监督
11、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和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责任要求 1、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备必要的专业管理知识和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2、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遵守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严格依法行政。 3、必须经过资格性岗位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上岗执法。还应接受适应性法制培训教育。 4、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 5、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执法职责,不得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执法。 6、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职业秘密;
12、贪污、受贿、行贿;徇私枉法;隐瞒真相,伪造证据;滥用职权,打骂、刁难群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七、卫生监督执法制度 根据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制,落实分解到各级负责人、各科室及执法人员。同时依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及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卫生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文书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统计报告、监督稽查、执法评议、过错追究等配套制度,保证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 八、卫生监督执法监督 所长、分管所长、人事科、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负责卫生监督
13、执法责任制实施的监督工作,其职责是: (一)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二)参与重大执法和听证活动; (三)对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监督; (四)组织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九、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年度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并作为单位和个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经考核,对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科室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违法行政的,依据规定实行过错责任追究,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14、关处理。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为全面落实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制、保证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的实施,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任务,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建立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职责、任务及行政责任并落实分解到各科室(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下同)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二、根据实际,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制实行所、科两级分级细化落实到人。所将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要求分解或分工到各科室,各科室将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要求分解或分工到具体人员。 三、各执法岗位具体责任人员应保证2人以上或实行AB角制,确保岗位卫
15、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为便于操作管理,实行卫生监督执法职权岗位责任明细表、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行政责任明细表(下称两个责任明细表)管理。所下达到科室的两个责任明细表详见附表 1、2,各科室岗位具体责任人员的岗位责任及行政责任由各科室进行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 各科室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的两个责任明细表,应在所两个责任明细表下达到科室后的10日内报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备查。 五、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应根据各科室职能分工调整情况及时提出重新印发两个责任明细表的建议,经所领导审批后印发各科室执行。 各科室有关人员岗位调整,应在10日内将科室细化到人的两个责任明细表报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备查。 六、所对科
16、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及行政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涉及卫生监督执法有关的申请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行政许可公示 (一)本制度所称的卫生行政许可公示是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将本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布。 (二)卫生行政许可公示根据职责职能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 (三)卫生行政许可公示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
17、,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是直接责任人。 (四)卫生行政许可公示的内容包括卫生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许可事项、法律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费用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 许可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作出修改等调整的,卫生行政许可公示的涉及内容应进行相应调整后及时公示。 (五)卫生行政许可公示方式可以采用设立公布栏、印制手册、咨询电话、互联网电子文本等形式,保障公众及时得到查询、咨询服务。 (六)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人要求对卫生行政许可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各承办人员按首问负责制要求必须予以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18、。 (七)依法作出的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以便公众查阅。 (八)卫生行政许可公示工作接受市卫生局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执行情况。 (九)对违反行政许可法律规定,不及时、全面进行卫生行政许可公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投诉。 (十)对违反本制度,不执行卫生行政许可公示的部门和人员,依照行政许可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卫生监督执法公示 (一)为保证依法行使卫生卫生监督执法职权,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卫生监督执法公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执
19、法公示的主要内容为: 1、卫生监督执法职责范围; 2、有关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时限; 3、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身份公开; 4、办公地点、办公电话; 5、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 6、意见箱和举报投诉电话; 7、其它应向社会公开的执法内容。 (三)卫生行政许可公示方式可以采用设立公布栏、印制手册、咨询电话、互联网电子文本等形式,保障公众及时得到查询、咨询服务。 (四)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及时、全面进行卫生监督执法公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投诉。 (五)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卫生监督机构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对违反本制度,不
20、执行卫生监督执法公示的部门和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包括各类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文书,以下简称文书)的管理,维护文书的严肃性,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第34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是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加强管理,严格使用范围。具体由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负责管理,各卫生监督执法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领取。 二、文书管理分四个环节:印制、发放、使用、回收。 (一)文书的印制。文书由卫生监督综合办公
21、室统一印制,保证卫生监督执法科室领用。 (二)文书的发放。各卫生监督执法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领取,领用人领用时记数并签字。 (三)文书的使用。各卫生监督执法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的管理工作,不得浪费或改作他用或外借。凡加盖市公章的文书,必须严格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凡执法实施程序上需要经过领导批准的,必须先经所领导批准同意后再使用相关文书。 (四)文书的回收。各卫生监督执法科室未使用的文书由各自科室进行保管。在制作文书过程中产生的作废文书,应统一交回卫生监督综合办公室进行销毁。 三、文书制作 卫生监督员应严格按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规范要求制作文书,项目填写齐全,正文书写严谨;写清楚每一部
22、分的必备要素,准确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结论;使用公文语体,语言庄重、严肃、科学、完整,文理结构有逻辑性。 四、制作文书需注意的时限问题 (一)3日。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有违法案件,因情况特殊需要先行调查取证的,可先不制作立案报告,但须在3日内补办立案报告手续。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为3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告知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期限可比照听证告知的期限,即3日。 (二)7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集证据时需要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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