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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遭遇1号台风“珍珠”之后,5月25日起到6月中旬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全市普遍遭受暴雨、洪水袭击,直接经济损失达4亿多元。在上级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经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抗灾、救灾工作井然有序,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抗灾工作阶段性胜利。为切实抓好灾后恢复生产及重建家园暨恢复生产工作,确保全倒房户、严重危房户、地质灾害户能在国庆节前搬进新居,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牢记领导嘱托,动员全市人民,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持防灾救灾工作“两手抓”,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安全,拼命把灾害损失夺回来。 (一)坚持“四个统一”,把防灾抗灾救灾保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筹合力、统筹安排”,继续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一抓到底,争取抗灾救灾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二)抢“四通”,确保通路、通电、通水、通信保持畅通,为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提供保障。 (三)全力做到“四到位”,灾民安置到人,核灾责任到户,重建责任到村,恢复农业生产责任到乡,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落实“四抓”保生产,抓好“6.18”项交会筹备工作,抓好项目产业建设,抓好企业恢复生产,抓好城
3、市设施隐患的排除和修复工作,把灾害对经济造成的损失抢回来。 (五)做好“四个争取”工作,争取救灾资金支持。争取技术支持,争取力量支持,争取政策支持,为自救工作创造条件。 (六)维护好“四项”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教育教学秩序,市场流通秩序,机关工作秩序,保持全市社会稳定。 二、优惠政策 (一)灾民安置方面 1、口粮救济 (1)对象。全倒户;房屋进水、粮食全部被浸泡户;早稻全部绝收户。 (2)标准。每人每月发给30斤大米、50元生活费用;对早稻部分绝收农户,视其影响程度酌情给予救济。 (3)时间。原则上到新粮登场,最长至9月底。 2、衣服棉被。通过社会捐赠、救济等方式解决。 3、防疫看病。及时组织
4、灾区清淤清理消毒、伤病员救助和灾民疫苗注射。 4、动物防疫。及时组织养殖区防疫灭病、消毒及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 (二)重建家园方面 1、重建对象 (1)全倒无房户;(2)因地质灾害和被洪水浸泡(原有人居住的)经鉴定为不能居住需拆除重建的危房户。 2、优惠政策 (1)由市政府筹资给予每户补助5000元,属低保户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实行开工建设补助50%,搬入新居时再补助50%。 (2)对全倒户、因地质灾害和被洪水浸泡(原有人居住的)经鉴定为不能居住需拆除重建的危房户,财保公司按投保金额全额予以理赔。对烟农重建户,烟草部门每户增加补助1000 元。 (3)重建用地审批(含林地审批)。免收耕地开
5、垦费、土地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土地测量费、土地放样核样费等费用。使用林地的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经申报调整后可使用生态林地。凡受灾无房户新建住宅安置使用集体土地由市、乡镇(街道)、村自行调剂解决的,免收征地补偿费。用地面积住宅按3人以下每户80平方米、45人每户10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户120平方米;每户增加附属用地20平方米、畜禽养殖用地4平方米。允许先行使用土地,在6个月内补办报批手续。 (4)城建、规划部门无偿提供安置点规划和3种以上房屋设计方案。免收规划设计费、放样核样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5)农民自用材指标在非商品材限额中解决,允许县内调剂使用,免收林业
6、金费。倒房户旧木料销售免收一切费用。 (6)对重建家园及其基础设施工程、为重建家园提供机砖的机砖厂,税务部门给予税费优惠倾斜。 (7)对集中安置点(10户以上,下同)建设“一池三改”沼气项目的,在原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每户增加补助200元。 (8)集中安置点的供电设施,当地供电部门负责无偿架设至安置点,入户费用按成本收取。 (9)受灾户安装、修复有线电视,免收一切费用;集中安置点全部列入村村通计划,给予扶持。 (10)对集中安置点安装、迁移固定电话的重建户,免收工料费158元。 3、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预备200万元作为重建家园不足部分的补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成立灾后
7、重建家园暨恢复生产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刘远市长任组长,市委原所征副书记、江维民、陈天彩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农办、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公安局、教育局、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卫生局、广电局、供销社、公路局、地税局、国税局、老区与扶贫办、烟草局、电业局、财保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以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领导小组。市挂钩乡镇领导在原“四包”责任制基础上增加“包重建”责任,各级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是灾后重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
8、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范围和具体责任人。每个村必须制定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要有措施、责任人、进度等具体工作内容要求,重建方案由村(居)委、乡镇(街道)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民政、国土部门备案。每户灾民灾后重建工作均要有乡镇挂钩领导、驻村干部挂钩联系,并负责一抓到底。同时,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重建家园工作责任,民政、国土、城建部门要摸清灾情、核实灾情责任,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两办”、市委督查中心要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灾后重建工作责任进行督查。 (二)摸清灾情,迅速启动 摸清灾情要快、方案制定要快、重建家园工作启动要快。乡镇、村(居)委会、民政、国土、城建部门要密切配合,乡
9、村要摸清灾情基础材料,部门要抓紧进行鉴定核实工作;核灾工作要抓得又快又准。核实灾情要准确,保证真正受灾户不漏一户,不能享受政策的不能多报一户,按农村建设“一户一宅”的规定,已有建新房的不再享受政府补助;灾后重建工作要抓重点。灾后重建要以集中重建为主,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安置点选址要保证安全,不要选择在山边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和河边、低洼地带容易被洪水浸泡的地方。除了市政府补助外,有条件乡镇、村要对受灾户给予适当扶持,民政、国土部门要将有关重建家园优惠政策印制成宣传单,发放到户,让群众知晓政策;灾后重建家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核实后的重建户及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重建方案、每家重建户的
10、责任领导名单要上墙。民政部门要与重建户签定有关协议,所有危房重建户在建好一层后要拆除原住房,对拆迁的土地要尽快复垦,受灾户有关情况要拍照存档,便于监督、核对。各乡镇(街道)要发动群众,鼓励他们不等不靠,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建家园。要努力争取上级的资金、物质等方面的支持。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赈灾捐款活动。时间限于6月30日前完成。重建户选址要在6月15日拿出方案,6月底、7月初要全面启动重建家园工作,确保国庆节前能搬入新居,各乡镇(街道)要排出重建家园工作计划,动员群众积极开展重建工作,除重建外,鼓励他们购买商品房,补助标准不变。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动工建设的,视同放弃重建,不再享受优惠政策补助, (三)
11、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要全面加强分配物资、资金等灾后重建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建设进度及建筑质量的监管,确保重建户住房的质量安全;要加强建材供应的管理,财税、经贸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建材供应的优惠政策,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建材市场检查,防止因灾而出现的哄抬物价、哄抢物资等扰乱市场的现象。对于灾后重建项目及其他项目建设,国土、水利、公安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建材供应,对原有建材供应点及新增供应点要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坚决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救灾专款迅速及时拨付到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绝对不允许有以权谋私、克扣挪用等现象出现。对各乡镇的防范措施
12、,要落实灾后重建责任,责任到点到人,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进行效能告诫处分。 (四)统筹兼顾,促进发展 坚持防灾救灾两手抓,防灾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在抢通、抢建工程时必须要有安全保障措施,要防止灾后重灾。在没有彻底排除受灾居民房屋安全隐患时,受灾人员不能回迁;坚持防灾救灾与恢复生产两手抓。要全面抓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充分意识到我市今年粮食生产的严峻性,尽全力抓好农业生产的抢种补种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抓好被毁耕地的复垦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乡镇企业的恢复生产工作。要统筹兼顾其他灾后安全防范工作,市教育局等部门要负责做好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市安监局、煤行办、经贸局、国土局等部
13、门负责抓紧矿山企业复工复查工作,对因灾造成企业停产的各种因素逐一排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经安监等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尽快复工,险情未核实排除的,坚决不准复工生产,在排除隐患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一周内企业要恢复生产;市公路局要负责省道的抢通工作,市交通局要负责县道的抢通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所辖通行政村和人员较为集中居住点的村的道路抢通工作;市城建局要负责抢修损毁自来水管道,保障城市供水工作;市水利局要抓紧修复乡镇(街道)损毁饮水工程;乡镇(街道)要排查交通隐患,要加强非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地段点要树立起警示标志。要抓紧做好“五项竞赛”活动核查对照工作,务必紧而又紧、又快又好,按要求把检查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 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意见 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情况汇报 镇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情况汇报 在全县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慰问演出总结 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慰问演出总结 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慰问演出总结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灾后重建家园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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