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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抵押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宅: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宅: 电话: 邮政编码: 为确保抵押权人(甲方) 与 的借款承诺,乙方 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甲方经审查,同意承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商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贷款用途为 。 其次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三条 抵押物清单如下: 1、房地产座落: 2、土地面积: 3、土地使用年限: 4、土地 5、土地(转让、划拨)合同号: 6、国有土
2、地使用证号: 7、房屋建筑面积: 8、共有权份额: 9、房屋全部权证号: 10、 抵押物确认价值合计为: 第四条 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全部权或处分权。 第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他项证)交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甲方代为保管。乙方以所购地产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或证明文件、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取得房屋全部权证后,房屋土地及房地产权证收乙方执管。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抵押金额(大写)人民币 整。 第七条 本
3、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第九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当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 承受甲方的检查。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削减,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 抵押物价值削减,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
4、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筑附着物,该附着物商定一并抵押。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顿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5、、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商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致甲方借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中所商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七条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状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缺乏局部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未担当抵押担保责任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用乙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以下挨次安排: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
6、欠甲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其次十条 其他商定事项: 1、乙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承受强制执行; 2、甲、乙方双方若一方违反本合同,需担当另一方因此合同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借款人连续逾期利息未付时,属违约责任,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回收借款,并依据甲方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行使担保权利。 其次十一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全都意见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十二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其
7、次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一份,广东铭致律师事务存档一份。副本 / 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2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乙方情愿以其全部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供应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公平、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供应的抵押车辆的具体状况以其向甲方供应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其次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
8、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治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帮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担当。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供应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商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归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
9、保借款合同中商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
10、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致使甲方担当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缺乏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
11、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存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连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担当.乙方必需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削减,并承受甲方的监视、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供应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供应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削减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供
12、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全部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状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商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商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供应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
13、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缺乏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缺乏局部向乙方连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转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14、。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根据以下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供应地址、传真不精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
15、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管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旧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熟悉全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 为确保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按以下条款订
16、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其次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元整,抵押率为_%,实际抵押额为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当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修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承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必需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担当:_。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 本合同
17、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消失以下状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商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归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归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缺乏以归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归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归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
18、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旧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供应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状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
19、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章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
20、_ 授权代表(签字):_ 抵押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 抵押人(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住宅:_ 邮政编码:_ 电话:_ 传真:_ 根本账户开户行:_ 账号:_ 抵押权人(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住宅:_ 邮政编码:_ 电话:_ 传真:_ 根本账户开户行:_ 账号: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情愿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 (大写)_(小写
21、)_,利率为_,期限自_年 _月 _日始至_年 _月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状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其次条 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全部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等状况;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全部必要的授权; 5供应与抵押有关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真实、精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状况 1抵押物名称_,数量或面积_,质量_ (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 (小写)_。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
22、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展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连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
23、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抵押合同 篇5 (合同编号:晋百动质字第 号) 甲方: 乙方:晋城市百业千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典当治理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自愿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质押给乙方,取得相应当金,到期后赎回。经乙方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全都,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典当的财产为:(附具体当物清单及出当人全部权证明): (1)当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其次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典当财产估价人民币_(大写)元整,折当率为_%,实际典当额为_(大写)元整
24、。月综合费率为_ % ,月综合费用_(大写)元乙方给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将当物移交乙方占有,从乙方实际收到甲方当物时本合同生效。 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当保管当物,并不得挪用。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商定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准转让质押物。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签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项下义务。
25、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 第九条 消失以下状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缺乏清偿当金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归还当金及相关费用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旧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按合同商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质押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当物及有
26、关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商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当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患病的损失。 (2)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赐予赔偿。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商定,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27、权的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当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押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注:假如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托付代理人签字)。 抵押合同 篇6 甲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情愿以自有车辆作抵押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给甲方的车辆为: 品牌
28、型号: 车身颜色:白色 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蒙A6Y538 车辆识别: 其次条 乙方自愿将符合第一条条款的乙方合法拥有车辆以人民币(大写) 抵押给甲方。抵押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条消失以下状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理抵押车辆: 1.合同商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车所得款项,缺乏以归还贷款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四条 抵押车辆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应妥当保管抵押车辆,在抵押期内负有修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承受甲方的检查。 第五条 在本
29、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车辆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车辆。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旧有效。 第七条 本合同以下条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7 典当行(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当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治理方法
30、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典当事宜,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典当金额及费用 一、 甲方同意在办理完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及乙方交付该房地产给甲方后,赐予乙方当金人民币(大写)_ _元整,¥ 元。 二、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担当。 其次条 典当期限 一、典当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二、当金支付日以当票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准,若实际发放日迟于前款记载的发放日,则典当到期日相应顺延。 三、若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其次项商定的情形
31、,提前收当,则视为典当已到期。 四、若甲方同意乙方办理续当,典当期限到期日相应顺延,以续当凭证上记载的到期日 为准。 第三条 典当利率及综合费率 一、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每月 。 二、 本合同所商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典当期限限制,乙方必需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全部债务为止。 三、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合同商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及实际用款月度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四、 乙方按以下方式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 1 )。 1、综合费用在当金支付前一次性支付; 2、利息按月支付,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 五、当期在5日内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按5日计算;当期
32、在10日内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当期在10日以上的(包括10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乙方未能履行此商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含当票)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六、 超期交纳利息、综合费用或超期还款的,除正常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 加收违约金。 七、 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乙方供应的作抵押的房地产均具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条 当物 抵押房地产类别:面积: 有效证件:全部权证号码: 号。 土地座落: 。 抵押部位:全部。 当物估价金额: 万元整。 抵押期限: 个月(与当
33、期一样)。 第五条 担保合同 编号为 号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当票和本合同的附属合同,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第六条 赎当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商定到期日归还当金及利息。 二、在典当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赎当。若典当期限不满5日的按5日计收利息。 三、乙方超过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赎当的,为逾期赎当。若逾期赎当,乙方除需归还当金本息外,还应依据逾期天数,补交逾期的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和违约金。 第七条 续当 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续当。续当应在典当期满前5 日内办理。 二、乙方办理续当时,必需先结清前期的利息和缴纳本期续当的综合费用。 三、办理续当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续当凭证,在续当凭证上载明
34、乙方名称、续当金额、期限、利率及综合费率等要素,并由双方签名盖章,方为有效。该续当凭证作为当票和本合同的补充,当票和本合同连续有效,但续当不得超过3次。 第八条 绝当 一、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行治理方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治理方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消失绝当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行使权利: (一)当物估价金额缺乏3万元的,甲方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缺乏局部有权向乙方进展追偿。 (二)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可选择根据双方商定的当物估价金额托付拍卖行进展拍卖。拍卖起价为当物估价金额下降10%,若不能
35、卖出,可连续以上一次拍卖价下降 %的标准连续拍卖,直到卖出为止。甲方以拍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发生以下任一状况,即构成违约: (一)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应真实的证件、证明等资料; (二) 乙方供应的当物存在经济纠纷或权利瑕疵等; (三) 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本合司其他条款的商定。 二、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选择实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改正: (二) 解除典当合同(含当票),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未到期的典当本金、利违约金息
36、、及有关费用。 (三) 解除典当合同(含当票),直接托付拍卖行对当物进展拍卖。从拍卖收入中扣除包括但不仅限于拍卖费用、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条 其他 一、在乙方未归还借款前,乙方(抵押人)负责抵押房地产的修理,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 二、抵押物的相关证明手续他项权证,房产、土地证由甲方保存。 三、抵押期间,假如抵押房地产因故价值削减,乙方(抵押人)应在抵押房地产价值削减状况发生后十天内向甲方增补同削减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质押。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根据本合同第九条其次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 五、 本合同经有权部门抵押
37、登记后生效。 六、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公布的典当治理方法执行。 七、本合同作为当票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当户到期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情愿承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抵押合同 篇8 车 位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证号码: *经协商全都,甲乙双方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 *车位(车位编号:*) 出租给乙方。 其次条 租车位期限为 壹 年,即自 20xx 年
38、10 月 01 日起,至20xx年09月 30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大写)(含车位治理费),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 (大写),乙方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收到款项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该车位的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展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实行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全部权的行为。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惜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墙壁、地板的损坏,由乙方担当修理或赔偿。 第七条 租赁期间,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
39、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丧失, 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帮助。 第九条 乙方承诺并遵守相关的治理规定,并协作物业公司的治理。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连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如不再连续出租车位给乙方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半个月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担当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乙方赔偿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抵押合同 篇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托付代理人: 住址: 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营业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供应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恳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