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装销售合同汇编五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服装销售合同汇编五篇.docx(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关于服装销售合同汇编五篇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服装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服装名称:毛衫、T恤 商标或品牌:发财羊 第一条:甲方保证供应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或双方当事人商定标准。 其次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供应符合要求的货物。 第三条:甲方负责所供应品牌服饰产品及售后效劳,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四条:货款支付:乙方收到货物后支付100%货款,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产品全部权仍属于甲方全部。 第五条:甲方代为办理运输事宜,货交承运人,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乙方如对甲方供应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当在一个
2、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期从乙方提货时开头起算。否则构成甲方货物符合法定或商定质量的证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服装销售合同 篇2 甲方:*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Le Papillon 服装公司经营治理模式,现就授权托付“艾菲”服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十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Le Papillon ”服装系列产品。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上海代理“Le Papillon ”服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全部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需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全部销售网点必需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
4、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展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觉视情节严峻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觉越区供货、窜货现象,惩罚如下: A、 首次甲方赐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顿越区供货、窜货、没收全部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20230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其次次发觉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顿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情节严峻的甲
5、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觉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全部债务,同时停顿使用与有关Le Papillon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标准。 其次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3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连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15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担当的费用及结算 (一)
6、、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给,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赐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担当 (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存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展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 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Le Papillon ”服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展严格治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觉乙方
7、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惩罚。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缘由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Le Papillon ”服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展检查。 5、 甲方拥有“Le Papillon ”服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给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 甲方有供应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Le Papillon ”服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意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忙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供应最新货品信息,供应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供应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
8、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Le Papillon ”服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治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设,店面装修,全力帮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治理及效劳。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展技术性监视性考察;为乙方供应有效效劳学问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Le Papillon ”服装商标和侵害“Le Papil
9、lon ”服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协作甲方进展处理。 2、 乙方有权依据所在区域筹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播送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前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担当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本钱由乙方担当。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供应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担当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
10、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力量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需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需完成人民币200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治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需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供应进销存报表及反应市场信息,并协作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供应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担当,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供应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嘉奖措施赐予嘉奖。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担当,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
11、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状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到达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缘由终止协议,乙方必需: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顿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顿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方法、财产、进展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12、。 第八条 :其它 1、 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展解决,假如确有分歧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3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200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嘉奖乙方实际回款额的2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5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500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嘉奖乙方实际回款的”5 %为广告支持。 A、 嘉奖的广告支持局部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嘉奖; B、 甲方可依据实际状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到达以
13、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进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前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服装销售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
14、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其次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本钱合同商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根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
15、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根底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假如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0.12 元(溢价);假如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
16、,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需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
17、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需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准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其次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需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
18、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当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xx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假如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当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 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19、。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假如由于甲方缘由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假如由于乙方缘由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靠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担当,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状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担当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到达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商定指标。 5、以下状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担当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其次船后,乙方没有
20、在商定时间内准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行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10000-1xx 吨(标准卸货比率),假如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假如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削减拖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缘由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不行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缘由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掌握的状况发生(如战斗、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行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
21、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处。假如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行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大事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大事的细节告知另一方并供应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大事的不行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见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
22、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 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依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治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其次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 3、交货地点;_ 4、包装方式;_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_元; (2)预付款_元。 (3)_(付款条款)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
23、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对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供应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供应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供应质保效劳。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消失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消失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消失性能故障时,
24、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消失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消失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
25、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消失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情愿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消失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丧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以下状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
26、、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担当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承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丧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修理效劳
27、,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效劳,按每台 元/次收取效劳费,软件由乙方供应。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供应有偿跟踪效劳,效劳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行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行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商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准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
28、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担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服装销售合同 篇4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29、。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品牌女装在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需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账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账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
30、据本合同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方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供应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 3、甲方以本钱价供应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依据甲方供应设计方案及陈设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展全方位的装潢,并到达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需供应给甲方具体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供应专卖店与专
31、柜的详细具体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需供应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需悬挂标示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状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治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
32、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需款到发货,由甲方帮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承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_,追加商品换货率_。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全部之经营治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现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依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状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
33、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依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货、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觉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商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缘由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
34、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需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需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值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
35、乙任何一方提出盼望中止本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进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本钱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_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有效期为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对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经双方
36、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账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托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乙方(盖章): 托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服装销售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甲方购置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担当及全部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担当;货物全部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
37、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担当。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具体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依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需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担当全部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置的产品质量和乙方供应的样品全都,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供应的全部产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消失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担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担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消失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