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明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docx
《2023年昆明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昆明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docx(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昆明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第一篇:昆明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方法 昆明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方法 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有效预防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等严峻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长效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以下简称村防疫员队伍建设,保障村防疫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进展。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村防疫员,是指经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动物强制免
2、疫、产地检疫协检等公益性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五条 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因地制宜、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明确责任、择优选用、留意素养、创新机制的原则,结合兽医体制改革,负责催促、指导我市村防疫员队伍建设工作。 第六条 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内村防疫员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方法,并根据考核方法对村防疫员实行聘用考核管理。 第七条 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负责对聘用的村防疫员进行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技术和相关法
3、律法规、政策等培训。 第八条 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内村防疫员日常事务管理。 其次章 村防疫员的设立 第九条 村防疫员的配置人数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当地畜禽养殖量转变每年核定一次。 第十条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村防疫员。 第十一条 家畜存栏200头或家禽存栏5000只以上的行政村每村设立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第十二条 对于养殖量较小的村,可以统筹考虑,联村设立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第十三条 行政区域大、交通不便或畜禽散养量大的村,可根据实际状况增设村防疫员。 第三章 聘用条件 第十四条 村防疫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途、方针、政策,遵纪遵守法律,作风正派。 二酷爱动物防疫工作,有较
4、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熟识并驾驭动物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确定的动物防疫学问及防疫工作实际操作实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9至50周岁之间。身体素养好,业务实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五具有中专以上动物防疫专业学问和操作技能或者中学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工作阅历。 六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或者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颁发的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的优先聘用,并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在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管理下,在当地动物疫病预防限制机构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村级防疫员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
5、主要担当以下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关心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学问宣扬工作。 第十七条 负责本区域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动物养殖和免疫档案。依据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免疫技术规程,完成责任区内畜禽强制免疫和标识加挂工作。 第十八条 催促责任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完成畜禽强制免疫和标识加挂工作,并建立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第十九条 按照有关规定对非强制免疫病种开展有偿免疫注射,并建立免疫档案。 其次十条 对责任区域的动物饲养及发病状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视察和报告工作,关心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工作。 其次十一条 发生动物疫情时,依据当地政府或兽医主管部门的要
6、求,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 其次十二条 驾驭本村动物出栏、补栏状况,熟知本村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关心做好本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监测采样、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其次十三条 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支配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第五章 聘用、考核和培训 其次十四条 村防疫员岗位实行公开聘请,同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其次十五条 村防疫员的聘用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应聘申请,经村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查同意,报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二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上岗前培训、考试,公开组织进行职业技能考试,经公示后择优聘用。 三乡镇政府与
7、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其次十六条 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聘用的村防疫员统一建档管理,根据村防疫员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方法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对村防疫员的春秋两季防控工作状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 其次十七条 考核内容为: 一基础工作完成状况。包括畜禽强制免疫注射数量和质量、畜禽标识加挂率及免疫档案建立、疫情报告、参加会议和培训状况等; 二职业道德。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兽医职业守则等; 三法律法规。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驾驭状况; 四专业学问。兽医微生物学、传染病学、免疫学基础学问等; 五技能
8、操作。采血、消毒、免疫接种、临床视察、患病动物处理,病料采集等。 其次十八条 村防疫员聘用期为三年,工作考核称职的可续聘。被聘为动物产地检疫协检员的,还要对关心产地检疫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要赐予表扬和嘉奖,对严峻失职的要予以解聘。 其次十九条 村防疫员的解聘和除名 一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经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的; 2.经村民代表评议,40%以上代表认定不能胜任村防疫员工作的; 3.因伤、残、病无法接着从事村防疫员工作的; 4、其他缘由不能胜任村防疫员工作的。 二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应予以除名,并按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被除名的村防疫员,五年内不得被重新聘用。 1
9、.在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或扩大的;2.对实行强制免疫的动物不按规定进行免疫,造成误免、漏免、未免的或免疫效果达不到要求的; 3.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造成严峻后果的; 4.私自出售、转让或交付他人管理和运用动物防疫证明或畜禽标识的; 5.私自出售强制免疫用疫苗的; 6.免疫接种后未认真填写免疫证和动物免疫档案,经指责教化不改的; 7.其他违背动物防疫法和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的。 第三十条 各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村防疫员培训支配,并组织实施对村防疫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在岗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次。 第六章 工作补
10、贴及管理 第三十一条 设立村防疫员专项补贴。 村防疫员担当动物强制免疫和关心动物产地检疫等公益性职能,县市、区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补贴,每人每月补贴最低标准为500元,列入财政预算。 第三十二条 县市、区可根据当地收入水平和工作量,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三十三条 补助资金由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村防疫员。 第三十四条 建立村防疫员的意外损害保险机制。由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签订统保协议,县市、区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干脆划拨到县市、区人保公司。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县人保公司在责任范围内对村防疫员发生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第三十五条 村防疫员的人身意外损害保险补助标准,每
11、人每年补助100元,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 1建立村防疫员档案。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防疫员管理档案,并于每年1月底前分别将聘用的村防疫员数量及变动状况报告同级财政部门。 2专项补贴每年发放2次。村防疫员工作补贴与工作绩效挂钩。根据村防疫员考核状况赐予工作补贴。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县市、区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供应的专项补贴支配,分别将村防疫员补贴拨付到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 第三十七条 建立专项补贴监管机制。县市、区级监察、审计、财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村防疫员专项补贴预算及其发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对违背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补贴的,有关
12、部门要依法肃穆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方法自2023年1 月 1日起实施。第三十九条 本方法由昆明市农业局负责说明。 其次篇: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方法 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有效预防限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以下简称村防疫员,是指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签订工作协议,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动物强制免疫、产地检疫和协同检疫等公益性工作,领取补贴的非编制内人员。 第三条
13、本方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四条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催促、指导我县村防疫员队伍建设工作。 第五条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六条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村防疫员工作协议及考核方法,并根据考核方法对村防疫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 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内村防疫员日常事务管理。 其次章 村防疫员的设置及应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 村防疫员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畜禽养殖量转变每年核定一次。 第九条 原则上有畜禽养殖的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村防疫员。 第十条 对于养殖量较小的村,可以统筹考虑,联村设立一名村防疫员。第十一条 行政区域
14、大、交通不便或畜禽散养量大的村,可根据实际状况增设村防疫员。 第十二条 村防疫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途、方针、政策,遵纪遵守法律,作风正派。 二酷爱动物防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熟识并驾驭动物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确定的动物防疫学问及防疫工作实际操作实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9至50周岁之间。对身体素养好,业务实力强的男性村防疫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具有中专以上动物防疫专业学历或者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或者中学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工作阅历的人员,优先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六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颁发的动物疫病
15、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的村兽医,优先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 村防疫员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担当以下工作职责: 一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宣扬工作。 二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按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支配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发放免疫卡,填写、报送免疫档案。 三做好动物免疫标识及动物防疫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关心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依据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关心实施产地检疫,查验免疫状况,出具畜禽健康证明等。 五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关心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觉察动物疫情,依据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刚好上报,并
16、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状况,实施全面监管和普查等工作。 六具体实施消毒工作。依据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对畜禽饲养场户、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等实施消毒;对相关畜禽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实施消毒,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七病死畜禽收集和统计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实施畜禽死亡状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对觉察的死亡畜禽刚好报告、收集,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八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刚好精确驾驭责任区内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本责任区内的畜禽饲养状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并对责任区内动物卫生和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和报
17、送。 九具体实施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依据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询问以及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十日常巡查工作。依据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的要求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觉察违法行为等问题刚好上报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并关心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 十一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托付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培训、考核及管理 第十四条 镇、街道办事处要与村防疫员签订工作协议,明确防疫责任区域、防疫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等,并做好村防疫员日常工作的督查。 第十五条 工作协议的签订: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
18、经村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二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组织上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由镇、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三工作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工作称职且没有超过规定年龄的可以续签;对工作不负责或不适应此项工作的,经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核实后,解除工作协议。 第十六条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签订工作协议的村防疫员统一建档管理,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协议对村防疫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 第十七条 村防疫员实行每月考评制度。每月由辖区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对村防疫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状况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昆明 动物 防疫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