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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党建政研论文_政研论文:统筹城乡发展政研论文: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作为重要主题,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对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一、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十分繁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的变化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的政策特点是以农补工,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沉淀在土地上。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必然性,但也导致城乡二元
2、体制逐步形成并不断强化。二是改革开放后到党的十六大前。逐步放开农产品市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大量转移,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三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确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初步搭建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框架。国家实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
3、扩大;逐步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居住的限制,推进城乡平等就业,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等。在充分肯定城乡关系发生积极变化的同时也应看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的势头仍未得到遏制,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这主要表现在:农村资源要素流失问题仍然突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资本的趋利性使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在农村形成巨大资金缺口。土地征收征用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向非农部门倾斜,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缺乏保障。农
4、民工工资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与城镇职工同工不同酬、工资与实际劳动贡献错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公共资源配置不利于农村的问题仍然突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但由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底子薄、投入欠账多,目前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深度还不够,公共品供给偏向城市,造成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差距过大。财政支农力度与国家财力的增长状况还不相匹配。市管县体制从资源配置上强化了市级政府的调控能力,出现了地级市本级与县级争利、财富日益向市级集中、财政投放日趋集中在市本级的现象,带来县及县以下政府促进发展和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公共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加重了“城市偏斜”。工业化、城镇化与农
5、民工市民化相脱节的矛盾仍然突出。农民工进城就业,不仅希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而且强烈渴望融入城镇。但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下,他们仍被视为城镇的“过客”。城镇对农民工“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要务工不管安居”,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高,不能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不能在城镇落户定居,长期奔波于城乡之间。这种不彻底的转移方式起不到稳定减少农民、使土地向务农劳动力稳定流转集中的作用。二、准确把握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内涵、目标任务和本质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6、,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讲,就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公平对待农民,使农民获得平等的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权益,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包括财政、金融、投资、产业、就业、土地、户籍等方面政策在内的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重点在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共进的良好局面。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一是按照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
7、求,更加自觉、更大幅度地调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把与“三农”有关的项目作为国家新增投资安排的优先领域,保证财政预算内农业支出有较大幅度增长,确保新增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并建立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抓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农事权,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支农体制。二是积极开拓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的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三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培育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
8、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规范土地税费管理。统筹土地税费收取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应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农村居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在继续全面普及并巩固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推进实行免费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高中教育普及程度。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
9、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农民享有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步伐。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加快改变农村面貌。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定居并使之向市民转变,是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国农民工转移的稳定性显著提升,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明显。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他们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镇化,融入城镇的意愿强烈。应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亿万农民工的意愿,实行主动接纳农民工融入城镇的方针和政策。一
10、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农民工是最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社会群体。应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完善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土地权利保障机制。农民转为城镇居民以后,其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问题是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权利和依法保障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是农民的财产权利,即使农民进城定居,也不能强行要求农民放弃。“家中有地,进退有据”。农民市民化是一个
11、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在城镇安居乐业;又要允许农民继续享有对土地的权益,以此作为应对不确定性及各种风险的生存保障。这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四是推进扩权强县、强镇改革试点。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应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快建立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基层政府履行基本职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探索在行政上省直管县的体制。实行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投资和土地政策,加大国家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把县城和
12、中心镇建设成为生产要素集聚和承载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区域。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近几年,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背景下,不少地区开始推行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将节省出的部分土地转换为城镇和工业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整理为工业和城镇发展腾出了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与新农村建设,但也存在农民和集体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在首先补充耕地、保证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应该优先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保证农民受益。要防止以扩大城镇非农建设用地来源为目的,强行收回农民的宅基地,损害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健全规范的农
13、村土地管理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面对的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应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量和土地征占规模,积极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明确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改革土地征用补偿方法,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市场定价;对国家征用的公益性用地,补偿标准应参照市场价格。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试点,逐步使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重要特点,应从战略上协调好二者的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我国不能像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待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后再去推进农业现代化;也不能走一些发展中国家那种大量进城农民沦为城市贫民的发展道路,不能在城市周边形成大量贫民窟。必须立足国情,确保在农村不凋敝、农业不衰退、农民不破产的情况下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应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强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和新型农民培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把现代文明引向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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