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创新园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创新园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pdf(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 创新园发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章 治安管理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八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九章 突发事件处置 第十章 报告程序及指挥协调 第十一章 安全投入与经费保障 第十二章 奖励与惩处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系统内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保护公司财产与员工生命安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与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
2、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作业现场、公司办公场所与公司所属物业及各级子公司。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对公司消防、治安、安全生产、交通及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组织、部署、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一)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执行董事 常务副组长:总经理 副 组 长:主管工程副总经理、主管经营副总经理 组 员:主管规划设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管理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公司安全员(二)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安全工作办公室,人员结构如下:主 任:主
3、管工程副总经理 成 员:工程管理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营销部经理、销售代理公司驻场负责人、公司安全员及有关人员(三)公司作为一级安全基层组织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与组织机构,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四)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治安、交通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与本部办公场所的消防工作,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营销部负责销售现场、经营性物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紧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规定
4、及指示要求。(二)领导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公司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三)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根据安全考核、检查结果,决定人员奖惩。(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五条 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室职责 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室是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对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责是:(一)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起草与组织实施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细则及相应应急预案。(二)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有关问题与事项。(三)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每年组织很多于四次的安全大检查,组织不定
5、期的安全大检查,分析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并向领导小组提交报告。(四)督促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对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建议。(五)制定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公司安全员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与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指示与各项规章制度。(二)组织落实公司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与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细则及相应应急预案。(三)筹划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每月组织很多于一次的安全检查与安全例会,查找安全隐患,分析安全管理状况,并向公司安全办公室提交报告。(
6、四)负责实施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五)督促各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六)完成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公司本部与作业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并逐级落实,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作业现场的工作、生产、经营与劳动安全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第八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一)组织员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落实上级、地区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集团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二)坚持对员工进行防火技能知识的培训,使员工
7、人人会使用灭火器,人人熟悉扑救初起小火的基本常识,一旦发生火灾,能正确报警。(三)保安、工程及设备维修人员要熟记水、电、燃气、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并经常对其进行考核。第九条 消防安全检查(一)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室应当至少每季度组织对所管辖区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作业现场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二)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1、工作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3、布置工作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4、有无进行安全教育;5、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者器材是否完备;7、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
8、使用;8、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9、事故隐患是否存在;10、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与实施;1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动车辆、厨房、集体宿舍等 (三)确定要害部门(位),并标记明显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定期对要害部门(位)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第十条 火灾的处置程序(一)如发生初起小火,现场人员要利用灭火器在内的一切手段,积极进行扑救,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停用电梯。同时上报所在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扑救。(二)火势严重时,要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在组织灭火
9、的同时,立马上火情报安全工作办公室,可直接向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报告。(三)根据火势情况,推断是否需要报警。如需报警,应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安排专人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到达着火现场。(四)火情事故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情节进行教育与相应处罚,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第十一条 对出租部位及外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在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外包合同的同时,务必与承租单位或者外包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按照责任书的约定,对承租方或者外包方
10、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承租方或者外包方下发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第十二条 对物业公司的管理 对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同时,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并按照责任书的约定,对物业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五章 治安管理 第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治安管理的各项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治安管理措施,立足于提高自治、自防、自卫能力,保护好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与生活秩序,实现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固,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造一个良好
11、的内部治安环境。第十四条 公司要把治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治安防范工作同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第十五条 治安管理教育培训 公司应定期与不定期的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与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做好培训记录;教育员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与各项治安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做斗争,保护公司内部正常工作秩序。第十六条 管理要求(一)对员工的要求 1、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大额现金的取送要有专人专车护送,不得违反规定超量存储现金过夜。员工不得将个人贵重物品
12、或者大额现金存放在办公室。2、档案管理人员对借出的文件、图纸、资料要进行登记,重要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提醒借阅人妥善保管,注意保密。3、严禁携(夹)带违禁品、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进入办公区域。(二)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1、保安人员应严格按值勤准则办事,执行 24 小时在岗制,全面熟悉与掌握治安情况。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者从事一切与值勤无关的事项。3、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来客携带的大件物品要进行查验,所有人员带出大件物品,要出具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4、在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安装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发现盗窃时,应以收回失窃物品为主,并立即向所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报告。第十七条 对治安事件的
13、处置 (一)发生内部人员扰乱办公、无理取闹等情况,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二)办公区域内发生外部人员打架斗殴、滋衅闹事等事件,员工及保安人员要立即制止,并把当事人带离现场,再予处理,同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对不听劝阻的,要采取操纵措施,防止伤害他人,同时做好政策宣传,缓解对立情绪,必要时拨打 110报警。(三)发生盗窃案件,物业公司保安负责人务必在第一时间到达,保护好现场。(四)发生恶性事件或者发现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要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室并报公安机关,公安人员未到之前,做好嫌疑人的看管与监护工作。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
14、根据现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教育 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储存。(一)学习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二)学习建设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及容易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预防性的教育,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各类形式,如安全活动月、实战演
15、练、事故现场会等进行宣传教育。(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护与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与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第二十条 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纳入该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责任。第二十一条 建立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将安全管理状况与业绩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根据。安全资质审查的要紧内容:(一)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二)近五年的施工安全记录。(三)施工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资格情况。(四)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五)安全生产
16、管理制度等。第二十二条 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与商务条款中,并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 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并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第二十四条 在施工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其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劳务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五条 对施工单位的人员与其招用的劳务人员应进行有效监督。对违反规定私招乱雇,及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责令其退场。第二十六条 要加强对施工总包单位分包行为的监督。总包单位需要分包的主体工程项目务必报建设
17、单位批准;分包单位的资质等情况须报建设单位备案。第二十七条 应根据工程安全的需要,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含:(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检查制度;(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四)施工用电管理制度;(五)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六)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七)安全例会制度;(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九)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与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十)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十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与管理制度;(十二)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制度等。第二十八条 要优先安排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经费,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到位。第二十九条 安全工
18、作办公室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由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与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等。第三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作业现场应当根据本项目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进行监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第三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紧包含下列内容:(一)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二)各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与分工;(三)危险目标的确定与潜在危险性评估;(四)应急救援预
19、案启动程序;(五)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六)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与演习;(七)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八)经费保障。第三十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一)检查内容要紧有:安全教育是否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是否得当、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者放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体系与监督体系是否健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各级安全管理与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施工单位安全投入情况、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情况、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与消防器材是否完备等。(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各项制度,根据“管工程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定期组织对设计
20、、监理、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检查应使用检查表,检查人员发现隐患与管理漏洞应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在节假日前进行例行检查。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一)作业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现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作业现场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者拖延不报。(二)作业现场应当保护事
21、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与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作业现场不得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三)作业现场应根据有关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四)工程建设中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在向其主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五)根据有关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六)建立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督促施工总包单位要定期向建设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事故统计月、年报表。经汇总后上报集团安全工作办公室备案。第三十四条 在公司系统出租、出售的物业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经营的,务必与
22、建设主体签订有关安全生产的协议,明确划分有关责任。第七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 中华人民共与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加强对员工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培训,增强全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第三十六条 公司要将机动车驾驶员注册登记,并报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室备案。第三十七条 员工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第三十八条 车辆进入办公区域停车场,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第八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疫法,所属内部食堂设施、从业人员均要符合上述两法的规定。第四十条
23、食堂管理部门要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使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食堂工作人员共同把好卫生质量关,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第四十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炎及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的,要调离食堂。第四十二条 食品采购、加工、制作过程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禁止使用腐烂、发霉、虫蛀与变质的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务必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冷荤制作应做到五专(专人、专室、专设备、专冷藏、专消毒)。第四十三条 食品入库要检验、登记,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不洁的食品,保管员要定期检查质量,发现变质食品及时处理,食品库内不得存
24、放私人物品及杂物,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第九章 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四十四条 突发事件:要紧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缺失或者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第四十五条 突发事件要紧包含:(一)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二)火灾、食物中毒、大型集会突发事件;(三)“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与其他传染性的突发事件;(四)严重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五)重大安全事故;(六)其他突发性事件。第四十六条 公司本部与作业现场及销售现场、经营性物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调动各方面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操纵灾
25、害及事态、保护国家与员工的生命财产,将缺失或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二)制定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要强,要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要表达应急联运机制要求,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第十章 报告程序及指挥协调 第四十七条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向归口部门报告。按照职责分工,报相应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接报后要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事故处理总指挥,有权调动公司系统内所有人力、财力,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组长不在岗时,
26、常务副组长为总指挥,行使组长权力;常务副组长不在岗时,副组长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承担起总指挥的职责。公司安全工作办公室协助领导小组组长或者总指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妥善处理事故。作业现场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指挥协调,按照上述原则处理。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投入与经费保障 第四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与浙江省的规定,提取一定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第四十九条 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与人员的情况,按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的经费,提供保障。第五十条 安全生产的费用支出,参照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与公司分工与费用审批流程的要求。交通、治安、本部日常安全管理与办公场所消防等支出
27、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提出,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支出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提出,销售现场及经营性物业由营销部经理提出,经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二章 奖励与惩处 第五十一条 对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夸奖、表彰与物质奖励。(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企业财产与员工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二)临危不惧,勇于排除隐患,制止事故发生的;(三)及时扑灭火灾,减少缺失的;(四)自觉遵守各项治安管理规定,有效制止治安事件发生的;(五)其他对安全管理工作有奉献的。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分别给予批判教育、行政党纪处分、经济处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8、(一)值班、值勤人员脱岗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事项且屡教不改的;(二)对发生事故不报或者瞒报的;(三)对扑救火灾或者抢救国家财产时临阵脱逃的;(四)无视安全管理规定,对重大隐患不进行整改或者不积极整改的;(五)工伤指标超标的,对发生死亡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予以严惩;(六)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应追究直接责任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 O 一 O 年 O 九月一日 附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联络表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注 王春立 执行董事
29、82765566 139*1889 王 勇 总经理 82765577 137*8871 陈小宁 工程副总经理 82765533 137*7780 孙占宇 经营副总经理 82765050 151*3969 吴寅初 规划副总经理 82765353 139*6968 闫庆之 财务总监 82721685 151*3566 寿婵娟 综合管理部经理 82763210 138*4817 沈 明 工程管理部副经理 82763111 135*1709 江满全 营销部副经理 82765008 159*0315 杨华君 兼职安全员 82763222 158*3861 安全会议记录表 单 位 日 期 记 录 会议主题 地 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会 议 内 容 安全检查记录表 受检单位 检查人 受检单位代表 日 期 检 查 内 容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要 求 验证 记 录 验证人 验证日期 安全隐患通知书 单位:我司安全生产检查领导组于 月 日检查发现有如下不安全隐患务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限 月 日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组。检查 项目 隐患情况 整改要求 检查人:年 月 日 整改 结果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