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在国外发展现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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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医药在国外发展现状 中医药是中国的“国粹”与“瑰宝”,是开发新药的“金矿”。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在全世界有 40 亿人使用中草药治病,占世界总人口的 80。据该组织估计,中草药的开发利用在未来的 10 年内将在世界上全面兴起。2003 年,中国中药出口克服困难,8 年之后再次突破 7 亿美元大关,出口总值达 712 亿美元,同比增长611。亚洲、北美和欧洲是中药出口的主要市场。尤其是亚洲市场约占中药出口总值的 23。这几个市场的中药出口近几年都稳步增长。去年中药对亚洲出口 486 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 6819,同比增长 571;对北美出口 105 亿美元,同比增长 364;对欧洲出口
2、 9270 万美元,同比增长 1258;对非洲出口 1049万美元,同比增长 816;对大洋洲出口 889 万美元,同比增长 219;对南美洲的出口 975 万美元,同比下降了 172。目前,全球四个主要中药市场为东南亚及华裔市场、日韩市场、西方市场、非洲及阿拉伯市场。是一个发展中的庞大市场,也是我国中草药、中成药、保健品的主要出口市场,值得研究和开拓。一、东南亚及华裔市场 该市场主要包括东南亚诸国及港、澳、台地区,占世界草药市场的 26。新加坡的中医药有悠久历史和良好的群众基础。有中医医疗机构 30 余家,中药店开设的中医诊室有 1000 余家。该国卫生部成立了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了“新加坡中
3、医团体协调委员会”,进步加强中医药管理。开设中医学院、中医师注册工作也在进行之中。政府对含汞、铅、砷等重金属的中药或成药则明令严格控制,禁止销售黄连、黄柏、川乌等有毒药品。进口的中药材多数是补药。马来西亚经营中药的店铺约 3000 余家,有中医师工会会员 800 余人,多数开店兼诊病,以祖传药店为多。马来西亚卫生部向来对中医十分关注和支持,但仍未接受中医师的注册,在那里甚至不注册也可行医。政府对药物重金属含量有控制标准,对有毒品及濒危野生动物药品一律禁售。泰国政府承认了中医药的合法地位,只给考试及格的中医师发临时执照。早在1987 年政府正式通过和批准了中草药议案。有中药店 800 余家,多有
4、坐常中医师诊病,也有许多私立中医院广泛应用中草药和针灸进行治病。较大的中药批发商约为10 家,中小型约为 40 家。越南早提出东医与西医相结合,规模较大的中药店有近 200 家,中小药店更是遍布城乡。现从我国出口到越南的中成药就有 180 种。中药材种类繁多,品种齐全,无论植物类、动物类、矿物类药应有尽有。目前,我国共有 16 家药品生产企业获得在越南的经营许可证。此外,在菲律宾、印尼、缅甸、柬埔寨等由于受亚裔、华裔文化的影响,中医药都有浓厚的民众信仰的基础。二、日韩市场 是我中草药出口稳步发展的市场。也成为与我竞争国际草药市场的主要对手,采用“兼蓄并用,自成体系”的策略,约占世界草药市场的
5、21。日本中草药市场的汉方制剂纳入医疗保险,近几年来汉方制剂生产每年以50%60的速度递增,处方用汉方药每年以 15的速度增长,年销售额已达 15亿美元。人均中药消费额为 7 3 美元,与日本人均医疗费 412 美元相比,仅占 1 77。目前日本有 60 多家汉方制剂生产企业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日本从中国进口的中药材以甘草、野山参和圆参为主。进口较多的中成药有蜂王精、银翘片、银翘丸、六神丸等。日本厚生省批准生产的汉方药仅限于张仲景的 210 种经方,其中 147 种批准为“医疗用医药品”,可以在医院中使用,其余 63 种为“一般用医药品”,只能在药店柜台销售。目前用药开发重点,主要在难治病、心
6、脏病、癌症和老年病方面。韩国对我国中医中药可算是情有独钟,中医药与当地医药相互结合,形成了当地的传统医药学,古代称之为“东医”。1980 年韩国政府颁布法令,统称为“韩医”。韩国政府保健卫生部允许东、西方两种医药均可享受到医疗保险。1969 年韩国保健卫生部规定 11 种古典医籍上的处方可由药厂生产而无须做临床等各种试验,其中有4 种即是我国古典文献:景岳全书、医学入门、寿世保元、本草纲目。韩国目前共有 56 个成方制剂、68 个单方制剂作为药品进入健康保险。上世纪 80 年代末,共建成中药厂 80 个,占全部中西药厂总数的 222。自 1992 年以来,已逐步实施了中药制剂生产的 GMP 标
7、准,目前估计韩国中药市场已达 10 亿美元以上。我国对韩出口的中药材种类逐年增加,目前接近 300 种,其中甘草、桂皮、半夏、茯苓、黄芩、红花、远志等出口金额较大,如甘草的年对韩出口额高达 400万美元左右。三、西方草药市场 主要包括西欧和北美各国的草药市场。为了进一步加强在欧洲范围内的植物药标准化,以及加强对植物药的研究,德国、法国、比利时、瑞士、英国的植物疗法协会现已联合成立了欧洲植物疗法联合会,并以德国药典内的药用植物专题资料,作为欧洲药典的依据。北美的草药市场是大部分的植物药在保健品商店、药房、超市和邮购商店中出现,但只能作为食品或营养补充剂出售。美国早在 20 世纪初期,植物药就与化
8、学合成药物同被列入美国药典。不少美国医药人员和民众开始认识并信服中医药的疗效,美国是我中药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目前,美国将植物药列为饮食补充剂进行管理。与欧盟各国的管制相比较,美国对植物药的控制在西方是较为宽松的。美国 FDA 不再要求中草药是所谓纯而又纯的“单体纯品”,而可以是“安全、有效、可控”的“混合物”。1998 年白宫成立了补充与替代医学中心,白宫补充与替代医学政策委员会 2002 年向布什总统、参众两院递了最终报告,将中医列为替代医学保健系统之一。FDA 在网上公布美国植物药研究指导原则,并在世界范围征求意见。美国一部分保险公司正在计划对中草药的开发和研究投入庞大资金。目前,分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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