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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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37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013 单)法律部门包含的主要法律(见表 1-1)。表 1-1 法律部门包含的主要法律 序号 法律部门 包括的主要法律 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 民法商法 民法通则 合同法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 公司法 招标投标法 3 行政
2、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 建筑法)4 经济法 统计法 土地管理法 标准化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预算法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37 审计法 节约能源法 政府采购法 反垄断法 5 社会法 残疾人保障法 矿山安全法 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法 劳动合同法 6 刑法 刑法是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 7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非诉讼的程序法主要是仲裁法 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2011 单;2012 单、多)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
3、和外部表现形式,具体内容(见表 1-2)表 1-2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 制定机关 举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后者有民法通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3/37 特点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特点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制定;2、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可就城乡建设及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
4、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制定,但应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特点(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4/37 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特点规定或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2、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可就城乡建设及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
5、程造价管理办法 特点(地方)规定或(地方)办法 国际条约 二、法的效力层级(2012 多)(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同一行政区划)(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5/37(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见表 1-3)表 1-3 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情况 事项 裁决机关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及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及法律规定不一致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
6、规定不一致时 国务院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及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及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制定机构 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6/37(六)审查及备案 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 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审查:2、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除行政法规外均要报国务院备案。其中特别的地方:(1)地方性法规,省一级制定的需报全国人大
7、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一级制定的要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部门规章,省一级制定的需报国务院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区的市一级制定的要报国务院、同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备案。【习题 1】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A公司法 B建筑法 C合同法 D行政处罚法 【答案】D 【习题 2】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7/
8、37 E国务院各部委【答案】AC 【习题 3】按照上位法及下位法的法律地位及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建筑法高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高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高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D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高于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答案】D 【解析】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的效力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具体表现为宪法一法律一行政法规一地方性法规等,其法律地位及效力依次降低,而地方性法规之间没有高低上下之分。上述选项中,ABC 均正确,只有 D 不符合效力层级规则,因此,答案为 D 选项。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1
9、 法人的法定条件和法人的分类 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8/37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人分类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2、企业法人分立、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3、法人成立的时间(1)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2)机关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
10、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2Z201022 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2014 单;2015 单;2016多)一、项目经理部 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二、项目经理 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上的管理者。是岗位职务,是委托代理人。【习题 1】关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人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2016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9/37 年】A.施工企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B.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C.施工企业法人属于财团法人 D.施
11、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 E.施工企业的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答案】ABE 【解析】A 选项正确,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B 选项正确,项目经理部不是独立的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C 选项错误,施工企业属于企业法人,而非财团法人;D 选项错误,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授权对外行使一定行为的主体,不是法人本身;E 选项正确,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范围、名义、行为、后果)二、代理的主要种类(2016 单)1、委托代理,例如:招标代理。2、法定代理,
12、例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3、指定代理,例如: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由法院指定代理人。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0/37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是解决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欠缺问题。2Z2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 一、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2013 多)(一)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二)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2013 单;2015 单)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的内容(见表 1-4)。表 1-4 建设工程代理行
13、为的终止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1/37【注意】建设工程中的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1)(2)(5)三种情形;引起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3)和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
14、止的原因(2)的不同。三、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一)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二)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1、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2、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三)无权代理及表见代理(2012 单;2013 单;2014 单)关于无权代理及表现代理的内容(见表 1-5)。表 1-5 无权代理及表见代理 分类 表现形式或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 无 权 代理 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 被代理人追认:转化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未经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承担
15、责任 表 见 代 实质上是无权代理 有效代理。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2/37 理 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例如:盖章的空白合同;偷盖的公章;人员离职未通知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行为人追偿。(四)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见表 1-6)表 1-6 不当或违法代理的法律责任 不当或违法行为 责任承担后果 1、授权不明 被代理人、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致使被代理人损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及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及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故意行为 第三人
16、明知(即恶意)行为人无权代理,及之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负连带责任 4、代理事项/行 代理人明知被代理人委托事项违法,负连带责任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3/37 为违法 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反对,负连带责任 (三)无权代理及表见代理(2012 单;2013 单;2014 单)关于无权代理及表现代理的内容(见表 1-5)。表 1-5 无权代理及表见代理 分类 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 被代理人追认:转化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未经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承
17、担责任 表见代理 实质上是无权代理 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例如:盖章的空白合有效代理。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行为人追偿。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4/37 同;偷盖的公章;人员离职未通知 (四)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见表 1-6)表 1-6 不当或违法代理的法律责任 不当或违法行为 责任承担后果 1、授权不明 被代理人、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致使被代理人损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及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及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故意行为 第三人明知
18、(即恶意)行为人无权代理,及之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负连带责任 4、代理事项/行为违法 代理人明知被代理人委托事项违法,负连带责任 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反对,负连带责任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5/37【习题】1、关于委托代理终止情形的说法,正确的是()【20152】A被代理人恢复了民事行为能力 B被代理人取得了民事行为能力 C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D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答案】D【解析】AB 选项系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C 选项系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只有D 选项系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2、建设单位欠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指定本单位职工申请
19、仲裁,该职工的行为属于()。【2016 年】A.法定代理 B.表见代理 C.委托代理 D.指定代理【答案】C 3、单位甲委托自然人乙采购特种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丙采购。由于缺货,丙向乙说明无法供货,乙表示愿意购买普通水泥代替,向丙出示加盖甲公章的空白合同。经查,丙不知乙授权不足的情况下。关于甲、乙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2014,2)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6/37 A乙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 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批普通水泥 C如甲拒绝,应由乙承担付款义务 D甲应承担付款义务【答案】D【解析】表见代理的效力:(1)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本人不能以无权
20、代理为抗辩。(2)本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41 物权的主要种类和及土地有关的物权 一、物权的种类(2012 单;2014 单;2016 单)1、所有权(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2、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3、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二、及土地相关的物权(2011 单;2012 单;2015 单)(一)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
21、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7/37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2、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1)范围:可于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2)方式:出让或者划拨等。(3)时间:自登记时设立。3、流转、续期和消灭(1)流转(转让、互换、出资、赠及或者抵押),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书面合同,不逾期;第二,变更登记;第三,房地一起动(房随地走)。(2)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3)消灭: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
22、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三)地役权 1、地役权的概念(举例)2、地役权的设立(1)书面合同。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8/37(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3、变动(1)需役地以及其上的用益物权转移,受让人可以同时享有地役权;(2)供役地以及其上的用益物权转移,地役权的约定对受让人有约束力。2Z20104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2012 单;2013 单;2014单;2015 单;201
23、6 多)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例外情况:地役权变动、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2、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2012 单)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物权的保护 1、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2、常见保护方式:权利人请求确认权;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修理、更换、重做或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致害人要根据情况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习题】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9/37 1、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
24、权的是()。【2016 年】A.船舶抵押权 B.房屋租赁权 C.土地所有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D【解析】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2、甲房地产公司在 A 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该小区的住户观景的需要,便及相邻的乙工厂协商约定,甲公司支付乙工厂 800 万元,乙工厂在 20 年内不在本厂区建设 15 米以上的建筑物,以免遮挡住户观景。合同签订生效后甲公司即支付了全部款项。后来,甲公司将 A 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置业公司。关于 A 地块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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