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管理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出差管理规定.pdf(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河南谷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出差报销管理规定 1.目的: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出差之员工。3.管理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解释与执行监督 3.2 财务部负责出差费用借支、审核与报销。3.3 各级直线领导负责出差审批、费用审核、出差纪律监督与考核。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差登记与考勤、出差行程确认。4.出差种类 4.1 当日出差:即出差当日能当日往返者;4.2 远途出差:即出差当日不能往返必须在外住宿者。4.3 国(境)外出差:赴国(境)公务出差者(程序、标准另定)。5.出差前手续的办理:5.1 出
2、差前首先要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5.2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借相应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二日内填写出差总结报告,五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总结报告呈报给部门负责人或直接领导;差旅费报销单呈报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在财务部出纳处办理费用报销、核销借款手续。5.3 预支差旅费批准权限:借款在1000 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 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5.4 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
3、,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5.5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5.6 出差行程确认:出差人出差期间,到达出差地点、转换一处出差地点时,均应用当地固定电话向所属考勤管理人员报备行程,接到出差人员行程报备的人员,应将出差人员行程报备情况记录入出差行程确认表 6.出差审核权限 6.1 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6.2 长途出差:四日内由主管副总批准;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批准。6.3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不论当日出差长途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7.差旅费报销标
4、准 7.1 总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7.2 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以下同)7.3 伙食补助标准 地 区 人 员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总助 260 220 180 150 部门经理 200 180 160 110 一般人员 120 100 80 60 地 区 人 员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总助 50 40 30 25 7.4 交通工具标准 7.5 市内交通 7.6 地区分类标准 部门经理 40 35 30 25 一般人员 35
5、30 25 20 交通工具 人 员 飞机 轮船 火车 长途汽车 董事长、总经理 经济仓 二等仓 高铁/动车/软卧/硬卧 可乘实报 副总、总监、总助 预申请可乘 二等仓 动车/硬卧 可乘实报 部门经理-三等仓 动车/硬卧/硬座 可乘实报 一般人员-三等仓 硬卧/硬座 可乘实报 地 区 人 员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实销 副总、总监、总助 申请可乘出租、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 50 40 30 20 一般人员 30 25 20 10 A 类地区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B 类地区 各省省会、天津、重庆、青岛、大连、厦门、宁波、珠海、无锡、苏州 C 类地区 除 A、B 类以
6、外的所有地级市 8.差旅费报销办法 8.1 住宿费报销办法 8.1.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8.1.2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8.1.3 在交通工具(火车、轮船、汽车)上宿夜的夜晚,不予报销住宿费。8.1.4 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8.1.5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多人同时出差,按两个人一个房间标准报销,报销标准按职务高的住宿标准执行;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8.2
7、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8.2.1 中午12 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 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8.2.2 中午12 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 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8.2.3 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按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报销。8.2.4出差地业务单位或活动承办方提供免费食宿的,或随同董事长、总经理一起出差食宿的,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8.2.5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得另报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8.2.6 出差期间确因业务需要,需进行业务招待的,招待费预估在200元以内的事先报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同意;超出200 元的须先报总经理同意,返回
8、报销时在餐费发票后注明并请批准人签字。未经批准擅自决定的餐费由其自负。8.3 交通费报销办法 D 类地区 所有县级市及以下 8.3.1 公司派车或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交通费。8.3.2 所有出差人员在选择交通工具上,乘车时间超过四个小时的,为安全期间,应首选火车,其次为长途汽车。8.3.3 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或在车上过夜4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0 小时以上,可购买卧铺票乘车。符合条件未乘坐卧铺者,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8.3.4 动车的乘坐: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车程在6 小时以上的允许乘坐动车,其他人员如有紧急事务的,需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动
9、车。8.3.5 使用个人自备车出差,需事先得到总经理同意,出差返回后,各级审核人员根据此次出差路线及与其他出差票据进行核实后,按实报销过桥过路费、燃油费,不再另报在途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8.3.6 不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者,其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支付。8.3.7 如因公司业务需要或出差地交通实际情况,市内交通费使用超标,在持有有效票据的前提下,出差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直接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同意后,可给予报销。8.3.8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3)收、发货物
10、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9.出差及差旅费用报销违规违纪处理 9.1 超出报销标准申报的,超出部分不予报销,首次给报销人(已经过初审的包括初审人员)口头提醒;再有类似情况,给予当事人罚款50 元,审核人罚款30 元。9.2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出差申请手续的,全部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对应时间记事假,并给予罚款100 元。9.3 未在返回公司后5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的,有借支费用的公司将在其工资中扣除,所报费用视滞后时间部分扣除:报销滞后15天以内的,扣除所报金额的10%,滞后15 天以上30 天以内的,扣除所报金额的20%,滞后超
11、过30 天的,扣除所报金额的40%。9.4 出差回来未交出差总结报告的,全部费用不得报销,借支费用公司将在工资中扣除,对应出差时间记事假。9.5 出差人员特别是销售业务人员,出差期间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行程确认的,未确认区域内的费用不得报销,并处罚款50 元/次,对应区域内的时间记事假。9.6报销所附发票必须为正规有效票据,定额报销项目可不用附发票,如伙食补贴等。所谓正规有效票据是指加盖税务监制章、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统一车船票、食宿发票等,且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收据、白条不得作为报销凭证,特殊情况需分管副总同意后,用其他有效票据代替报销。9.7 凡在差旅费报销方面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虚报部分费用不得报销,并处虚报部分3 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直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0.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11.本办法记录清单 出差申请单 临时借款单 出差行程确认表 出差总结报告 差旅费报销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