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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概论劳动关系的概论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通常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劳动关系通常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 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关系被称作劳动法律关系,有三个要素组成: 主体 内容 客体 思考?“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劳动关系的构成形态劳动关系的构成形态个别劳动关系
2、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劳动关系时所形成的。劳动关系先于劳动法律关系产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1 1、劳动关系是为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是在实现劳动的过、劳动关系是为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是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联系。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联系。2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必
3、须加入用人单位一方成为其雇员。动者一方必须加入用人单位一方成为其雇员。3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要遵守用人单位的有关制度和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有关制度和劳动规则。8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由国家制定,体现国家意志,覆盖所有劳动关系,通常为调整劳动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性规范和最低标准。其基本特点是体现国家意志。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律关系是双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雇主、雇员)主体(雇主、雇员)内容(权利、义务)内容(权利、义务
4、)客体(目的、结果)客体(目的、结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u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u 取得劳动报酬权u 休息休假权u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u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u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u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u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u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u 提高职业技能u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u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u 保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的权利u 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员工的权利u 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任免企业行政人员的 权利u 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的权利u 依法奖惩员工的权利用用人单位的义务人单位的义务u 依法录用、
5、分配、安排员工工作u 保障工会和职工代表行使其职权u 按照员工的劳动质量、数量支付劳动报酬u 加强员工思想、文化和业务教育培训u 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的客观现象。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企业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的劳动协议。企业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的劳动协议。2.2.企业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企业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
6、利和义务的约定。3.3.企业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订立条件1. 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2. 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3. 互利互惠的原则。互利互惠的原则。4. 符合法律的原则。符合法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条款指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协商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商业保密、第二职业或兼职、住房等内容。-没有协商条
7、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公务员的试用期期限为1年,期间发试用工资;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岗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劳动者可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的禁止性条款企业劳动合同的禁止性条款1.抵押金。抵押金。2.赔偿金。赔偿金。3.限制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限制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4.限制
8、劳动者工资权的要求。限制劳动者工资权的要求。5.群体歧视。群体歧视。企业劳动合同的终止企业劳动合同的终止企业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的,管理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1.试用不合格;2.严重违纪;3.给企业造成损害;4.承担刑事责任。企业解除合同的条件企业解除合同的条件【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预告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管理者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
9、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企业劳动合同的终止企业劳动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4.当事人死亡。5.劳动者退休。6.企业不复存在。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等方面所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劳动争议的内容1.有关工资、津贴和奖金等问题。2.有关集体合同的执行、解除和终止以及重新谈判等问题。3.有关劳动合同的执行、解除、变更和终止等问题。4.有关工人的录用、辞退、辞职和工作变动等问题。5.有关工会的成立、运作、管理和代表权的承认等问题。6.有关工作安全和劳动卫生等问题。7.
10、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问题。8.有关就业培训和职业训练等方面的问题。9.有关劳动保险、劳动福利以及女职工、未成年劳工特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10.有关社会宏观因素和企业外部环境等问题。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和机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三节:劳务派遣管理q定义q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11、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q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q首先,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q其次,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依法按时缴纳费用,及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其他义务。q再次,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形式1完全派遣 2转移派遣3减员派遣 4试用派遣 5短期派遣 6项目派遣 7晚间派遣 8
12、钟点派遣 9双休日派遣 10集体派遣劳务派遣的国家规定最新q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q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q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q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派遣员工人数管理规定q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q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劳务派遣协议内容
13、q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q(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q(二)工作地点;q(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q(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q(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q(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q(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q(八)派遣单位应该尽职义务q(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q(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q(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q等等。派遣员工须知q劳务派遣
14、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q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q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国家对派遣单位的规范管理q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q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四节第四节 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概述: 一、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 三、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集体合同概述集体合同概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15、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特征1.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2.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3.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内容不同功能不同功能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作用和意义集体合同的作用和意义 1.订立集体合同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 2.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 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应遵
16、循的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形式:集体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法定要约式合同, 分主件(综合性集体合同,涵盖劳动关系各方面)和附件(专项集体合同,是就劳动关系某一特定方面的事项签定的集体合同); 期限:集体合同均为定期合同,一般是13年。内容:劳动条件标准部分(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 、一般性规定、过渡性规定、其他规定。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1.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2.协商集体合同 (1)协商准备 (2)协商会议 (3)审议 (4)
17、签字 3.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4.审核期限和生效5.集体合同的公布 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 集体合同的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协作履行。 监督检查:企业工会或集体合同履行联合监督检查制度。 违反集体合同责任的责任:双方都应承担责任如果违背。第五节第五节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一、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一、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 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三、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三、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
18、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含义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在本单位实施的,为协调劳动关系,并使之稳定运行,合理组织劳动,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办法、规定的总称。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2.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3.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的产物。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 劳动定员定额规则 其他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举例说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
19、则制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1.职工参与。职工参与。2.正式公布。正式公布。第六节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平等协商制度三、信息沟通制度四、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内容五、实施员工满意度调查的目的能力要求员工满意度调查的步骤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职工代表大会(中小型企业为职工大会)是由企业职工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实行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有多种形式:组织参与 间接形式 岗位参与个人参与直接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平等协商制度平等
20、协商是劳动关系双方就企业生产经营与职工利益的事务平等协商、沟通,以实现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达成一定协议的活动。信息沟通制度纵向信息沟通横向信息沟通建立沟通的载体建立沟通的载体1 1、劳动管理表单。、劳动管理表单。2 2、汇总报表。、汇总报表。3 3、正式通报、组织刊物。、正式通报、组织刊物。4 4、例会制度。(综合三种沟通方式,具有双向沟通的优势、例会制度。(综合三种沟通方式,具有双向沟通的优势)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内容: 1.薪酬2.工作3.晋升4.管理5.环境6.其他实施员工满意度调查的目的1.诊断公司潜在的问题2.找出本阶段出现的主要问题的原因3.评估组织变化和企业政策
21、对员工的影响4.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5.增强企业凝聚力员工满意度调查的步骤1、确定调查对象2、确定满意度调查内容3、确定调查方法4、确定调查组织5、调查结果分析第七节第七节 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保障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保障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的概念二、工作时间的种类三、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能力要求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第二单元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含义能力要求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二、最低工资的给付三、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制度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工作时间又称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工给付义务,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或生产的时间。工作时间的法律范围包括以下工作时
22、间形式:劳动者实际从事生产或工作所需进行准备和结束工作的时间;劳动者实际完成工作和生产的作业时间;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工艺中断时间、劳动者依法或单位行政安排离岗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连续从事有害健康工作需要的间歇时间等。工作时间的种类工作时间的种类1.标准工作时间2.计件工作时间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4.不定时工作时间5.缩短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标准工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平均每月工作日20.92天;167.4小时计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是标准工作时间的转
23、化形式。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适用范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适用范围:n交通、铁路、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属于性质特殊,需连续工作的职工;n地址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不定时工作时间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n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n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
24、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缩短工作时间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加班: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工作的。加点:超过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条件限制:必须是生产经营需要,须和劳动者、工会协商、不得强迫劳动时间限制:不得超过法定时数。工资支付:加班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是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
25、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国家不实行全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国劳动法48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的给付最低工资应不包括以下项目: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 、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1.货币支付2.直接支付3.按时支付4.全额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
26、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2.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者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参加集体协商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八节 工伤事故管理2002年7月,浙江省湖州市技工学校组织在校的金元明等人来到杭州一家企业实习,学校和企业之间没有签订学生参加生产实习的相关合同。同年8月16日下午,金元明在进入该企业木工房时不慎滑倒,右手被车间内正在运转的机器割伤。金元明共花去医疗费1.8元,已构成6级伤残。2003年9月,金元明将母校和实习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8万余元。2004年6月,浙
27、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认定,金元明的各项损失费用总计为9.1万余元,由学校承担30,实习单位承担40,受伤学生自己承担30。因实习受伤致残的在校学生金元明获赔6.4万元。l工伤事故分类:按照伤害而致休息的时间长度划分轻伤,休息1-104日的失能伤害;重伤,105日以上的失能伤害;死亡。按照事故类别划分为20个类别,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电击等。v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v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v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v患职业病的;v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v等
28、等组织工伤伤残评定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定注意事项:企业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伤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致残待遇(一)工伤医疗待遇q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
29、,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q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q其他相关待遇略。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其他待遇。工伤致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九节:(串讲)劳动法与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演讲完毕,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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