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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编8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编8篇,供大家参考。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编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1.借款
2、种类:_;2.借款用途:_;3.借款期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4.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_元(大写_);5.利率为月(日)息_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
3、人同意后可以展期。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第五条、保证人责任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 贷款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保证人(签字):身份证:签定时间: 年
4、 月 日 借款人(全称): 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贷款人(全称): 地址: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5、,具体事项见借条)。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个月,自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由双方协定,先期支付。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贷款方规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
6、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
7、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违约金。4.担保人因隐
8、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担保人 (签字或
9、盖章):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借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为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借款金额本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整(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具体以借款借据/银行凭据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起算日。第四条 担保条款1、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2、担保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的主
10、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提供担保物作抵押/质押担保。抵押/质押物为 。第五条 借款的使用与偿还为确保本借款项下的资金安全,借款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可随时检查、监督该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按借款人的有关指示和约定,使用和偿还上述借款。一、为便于借款人使用资金,借款人指定下列帐户转款为借款人赎取房产: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二、借款偿还时,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人的指示将上述借款本金转入下列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还款来源借款人 为本合同项下的第一还款来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还款来源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第七条 权利与义务一、借
11、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实的商务合同、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二、借款人应当保证有关商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借款人如发现不实或违法情况,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三、借款人有权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借款人有权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借款。四、借款人依法或根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无清偿能力时,担保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借款人有权从担保人账户上扣划款项用于偿还本借款。五、为保障借款人能如期收回借款,经双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将其名下位于 )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如借款到期,借款人无法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双方约定借款人有权
12、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理该房产以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及其它相关费用,借款人对此无任何异议。1、借款人有权赎取该房产并按照市场评估净值的2、转卖上述房产。赎取并转卖该房产后,借款人收回本合同项下赎楼款、其它相关费用及因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后,余款返还借款人。3、其它: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无法履行义务,则借款人有权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合同:(一)、如借款尚未发放,则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借款;(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则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违约方应支付借款本金总额
13、 5% 的违约金。(二)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借款人有权依法采取一切可实现债权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三)如借款人违约逾期未还款且未就延期事宜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的,因违约而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立约各方已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立约各方各执壹份,担保人 份。副本根据需要增订,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
14、: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抵押人:=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 邮编:=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电话:= 传真:=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 邮编:=电话: = 传真:=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单的财产为抵押权人的债权设立抵押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第一条 主合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抵押权人与榆林市凯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xx年陕中银靖短借字003号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
15、或补充。第二条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第三条 抵押物抵押物有关情况见附件“抵押物清单”。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四条 抵押登记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到有关登记
16、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权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 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
17、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向抵押权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第七条 孳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18、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八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被担保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被担保人提出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抵押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被担
19、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第九条 抵押权行使期间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
20、押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抵押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绝的,抵押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担保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抵押权行使期间仍为原定期间。抵押权人为
21、债务人/被担保人开立信用证后,又相继与之叙做进口押汇融资或其他形式的后续融资,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对这些融资仍以本合同承担连续的不间断的担保责任。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在进口押汇协议或其他后续融资协议签署 日内依法办理抵押登记。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权人的,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述变更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第十二条 声明与承诺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1、抵押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抵押人承诺在签署本合
22、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抵押权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抵押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抵押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
23、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7、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诺在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 如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承诺使该第三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声明,并交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三条 缔约过失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
24、下违约:1、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
25、一项或多项措施: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抵押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 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7、行使抵押权; 8、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十五条 权利保留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
26、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第十六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
27、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 附件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抵押物清单;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1、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2、若抵押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抵押人对此表示认可。抵押权人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3、在不影
28、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抵押权于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及债务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抵押人:= 抵押权人:=有权签字人:= 有
29、权签字人:=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内容1、借款总金额: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4、借款利息:月息为。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0、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二)乙方的义务: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第四条 违约责任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31、。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第五条 其他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32、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订立时间:年月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号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市_县签署: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银行_分(支)行法定地址: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丙方(即保证人):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政编码:
33、鉴于: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贷款及用款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
34、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
35、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
36、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2、于_年_月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3、其他方式;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
37、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提前还款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
38、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房产地址:土地使用年限:_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建筑面积:_平方米购房总价:(小写)_元(大写) _仟_佰_拾_万_仟_佰
39、_拾_元整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
40、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抵押物保险
41、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其他义务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