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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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4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4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德政办字202356号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篇一: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德政办字202356号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建立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
2、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16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235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交通保
3、障。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二、主要任务(一)健全管理养护体制1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做好县道管理养护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落实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责任;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建立“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县、乡、村道管理养护新机制;将养护资金
4、、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入力度,组织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作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全面落实省、市制定的农村公路有关政策及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上级奖补资金,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2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
5、、设置公益岗位等形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二)强化管理养护资金保障1加大各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国办发202345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县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农村公路+”等示范路。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6、办事处)2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力度,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建立对乡镇(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乡道、村道管护奖补资金挂钩。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3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将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其他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公路养护。
7、鼓励采用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中心,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三)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实施全面推行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由县政府和乡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其中村道路长鼓励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1县政府成立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评估工
8、作,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指导监督。(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2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报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各乡镇(街道)负责推动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3建立政府部门高效协作机制,落实成员单位责任。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
9、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省、市、县各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县财政局)开展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按职责对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进行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和有关执法部门)(四)建立管护长效机制1推进市场化
10、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鼓励小修及日常养护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县交通运输局)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3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
11、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绿色集约、融合发展、智慧创新等理念,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推进“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养护水平。(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将具体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或意见建议随时报县交通运输局。(二)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评估机制,县级有关部门可通过第三方机
12、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指导,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篇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商洛市人民政府2023.06.21商政发202321号2023.06.21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公路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发202321号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13、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商洛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23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方案)、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237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105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现
14、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方案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以及实施办法,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确立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及其职责、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指明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方向,这是党和政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工作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对于构建新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高管理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公共服务,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公路
15、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纳入农村改革和公路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积极实施,稳步推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坚持国务院方案确立的指导思想,结合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办法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以创新管理养护机制、落实管理养护主体及其职责、
16、建立稳定规范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养护市场化进程为重点,从今年起,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与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2023年,完成山阳县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理顺全市农村公路体制;2023年,建章立制,完善改革;2023年,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总结改革经验,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二、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按照国务院方案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办法精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要坚持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
17、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养护体制,落实管理养护责任主体,保证养护资金投入,提升管理养护水平。(一)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制订本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有关规定,筹集市、县级财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市交通局主管本市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制定全市公路发展规划,审核、上报、下达公路养护计划和养护工程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和养护工程计划执行、养护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指导本市公路技术进步和路政管理。市交通局所属的市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拟订国省道、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综合平衡并组织实施本市国省道、农村公路养护计划,进行养护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考核,组织验收养护工程。负责实
18、施国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养护计划,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县区交通局主管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拟订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建议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和发包,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县区公路段在市公路局的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国省道
19、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按市公路局的要求,完成国省道养护工程计划、养护计划的编制,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检查、验收国省道的养护质量,完成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县区交通局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核、拟订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具体负责落实县区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组织县区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检查、验收县区公路养护质量。指导乡、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按照县区交通局的委托,组织检查、考核乡、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负责县、乡、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
20、理工作。(三)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积极配合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镇政府具体负责落实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乡、村公路发展规划、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建议计划,筹集必要的养护资金和安排养护劳动力等,并按批准计划组织实施。乡镇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落实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工作,支持配合县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拟定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配合、参与县区公路机构检查、考核乡、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组织乡、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三、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渠道,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为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公路养
21、路费和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并切实保证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为农村公路养护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按照有路必养、养必优良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省养路费年度计划和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按省政府的实施意见进行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为省级财政和汽车养路费。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与省交通厅汽车养路费安排的养护工程费捆绑,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养
22、护工程资金按照省交通厅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统一安排使用。具体补助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000元。除省上的专项安排外,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计划,由市交通局负责按照农村公路的列养里程,具体测算下达到各县区,具体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1000元。根据我市财政状况,镇安、丹凤两个省级财政直管试点县要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全额列入省财政预算,确保及时到位。其余五县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由市、县区分级负担,市级财
23、政承担日常养护费用的20%,县级财政承担80%。五县区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在财政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财政从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来从“三统筹五提留”中提取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比例。各乡镇应视财力情况,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县、乡两级管理人员、养护人员工资、经费及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费。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中用于县乡公路道班工人及领养人员的劳动报酬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落实:县级公路每公里每月不少于150-200元,乡级公路每公里每月不少于80-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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