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计划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GB50303-20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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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GBGB 50303-201550303-2015主编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 年 8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第 994994 号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2、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303-2015,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315、317、611、1011、1111、1212、1311、1315、1411、1511、 1811、1815、1911、1916、2013、2311、24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2015 年年 1212 月月 3 3 日日前言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
3、2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 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 25 章和 8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代号,基本规定,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 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UPS 及 EPS 安装,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母线槽安装,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导管内 穿线和槽盒内敷线,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钢索配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普通
4、灯具安装, 专用灯具安装,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接地装置安装,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 干线敷设,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将规范适用范围从电压等级 10kV 及以下修改为 35kV 及以下;2取消了架 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和槽板配线章节,裸母线安装,配电(控制)屏、盘安装及部分属于设计规范的内容; 3增加了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章节;4补充了低压和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的安装技术要求;5补充了剩余电流 动作保护器和接地故障回路阻抗等测试要求;6补充了高压设备、电缆的安装技术要求;7补充了电涌保护 器(SPD)的检查内容;8补充
5、了材料进场验收、工程过程验收的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9明确了钢导管连接处保护联结导体的材质、规格;10将原规范的第 28 章“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与第 3 章“基本规定”合并为 第 3 章“基本规定”中的第 4 节“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验收”,并结合规范要求增加了相关质量控制资料; 11将原规范的第 25 章“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拆分为两个章节,将避雷引下线的安装纳入接 闪器安装内容中,为第 24 章“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内容中增加了电气竖井内的 接地干线敷设要求,修改后为第 23 章“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12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
6、 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管理,由浙 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工业设 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开元路 21 号,邮政编码:31000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主编单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参编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设
7、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珠海光乐电力母线槽有限公司 加铝(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 上海高桥电缆厂 主要起草人主要起草人:傅慈英 余立成 沈志桥 吴丽胜 周卫新 任长宁 朱跃忠 颜勇 武伟 杨彤 冯成华 郑光乐 詹宇欣 张志立 钱大治 主要审查人主要审查人:王金元 史均社 王振生 孙成群 刀利民 丁锐 张晓东 于文杰 荆津 于刚 周淳1 1 总总 则则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 35kV 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1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
8、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和代号术语和代号2 21 1 术术 语语211 布线系统 wiring system 由一根或几根绝缘导线、电缆或母线及其固定部分、机械保护部分构成的组合。212 用电设备 current-using equipment 用于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的电气设备。213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equipment 用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利用电能的设备。214 电气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由相关电气设备组成的,具有为实现特定目的所需的相互协调的特性的组合。215 建筑电气工程 buildi
9、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构成的组合。216 特低电压 extra-low voltage 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方均根值 50V 的电压。217 SELV 系统 SELV 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不接地,且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218 PELV 系统 PELV system 在正常条件下接地,且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219 FELV 系统 FELV system 非安全目的而为运行需要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2110 母线槽 busway 由母线构成并通过
10、型式试验的成套设备,这些母线经绝缘材料支撑或隔开固定走线槽或类似的壳体中。2111 电缆梯架 cable ladder 带有牢固地固定在纵向主支撑组件上的一系列横向支撑构件的电缆支撑物。2112 电缆托盘 cable tray 带有连续底盘和侧边,但没有盖子的电缆支撑物。2113 槽盒 trunking 用于围护绝缘导线和电缆,带有底座和可移动盖子的封闭壳体。2114 电缆支架 cable bearer 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支撑物,由型钢制作而成,但不包括梯架、托盘或槽盒。2115 导管 conduit 布线系统中用于布设绝缘导线、电缆的,横截面通常为圆形的管件。2116 可弯曲金属导管 pl
11、iable metal conduit 徒手施以适当的力即可弯曲的金属导管。2117 柔性导管 flexible conduit无须用力即可任意弯曲、频繁弯曲的导管。2118 保护导体 protective conductor 由保护联结导体、保护接地导体和接地导体组成,起安全保护作用的导体。2119 接地导体 earth conductor 在布线系统、电气装置或用电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或接地网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2120 总接地端子 main earthing terminal,main eartbing busbar 电气装置接地配置的一部分,并能用于与多个接地用导体
12、实现电气连接的端子或总母线。又称总接地母线。2121 接地干线 earthing busbar与总接地母线(端子)、接地极或接地网直接连接的保护导体。2122 保护接地导体(PE) protective earthing conductor 用于保护接地的导体。2123 保护联结导体 protective bonding conductor 用于保护等电位联结的导体。2124 中性导体(N) neutral conductor 与中性点连接并用于配电的导体。2125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conductive-part 用电设备上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2126 外界可导电部分 extr
13、aneous-conductive-part 非电气装置的组成部分,且易于引入电位的可导电部分。2127 景观照明 landscape lighting 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2128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 residual current device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并且当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触头断开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 合电器。2129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 rated residual operating current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额定的剩余动作电流值。2130 联锁式
14、铠装 interlocked armour 采用金属带按联锁式结构制作的,为电缆线芯提供机械防护的包覆层。2131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由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的,用于拦截雷电闪击的装置。2132 导线连接器 wire connection device 由一个或多个端子及绝缘体、附件等组成的,能连接两根或多根导线的器件。2 22 2 代代 号号SPD电涌保护器; IMD绝缘监测器;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 EPS应急电源装置。3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 31 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3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
15、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力系统调试等人员应持证上岗; 2 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且使用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312 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的额定电压区段划分应符合表 312 的规定。表表 3 31 12 2 额定电压区段划分额定电压区段划分额定电压区段交流直流 特低压50V 及以下120V 及以下 低压50V1.0kV(含 1.0kV)120V1.5kV(含 1.5kV) 高压1.0kV 以上1.5kV 以上313 电气设备上的计量仪表、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且当投入运行时,
16、应在检定有效期内。314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负荷试运行前,应根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 的种类、特性和技术参数等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核同意、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3 31 15 5 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316 低压和特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检测或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3 31 17 7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
17、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 合设计要求。合设计要求。318 除采取下列任一间接接触防护措施外,电气设备或布线系统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1 采用类设备; 2 已采取电气隔离措施; 3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 4 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 5 设置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3 32 2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321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进场验收合格,并应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资料归档。当设计有技术 参数要求时,应核对其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322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CCC 认证)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 CCC 认证标志,并应抽查生产
18、许可 证或 CCC 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323 新型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324 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安装、使用、维 修、试验要求和说明等技术文件;对有商检规定要求的进口电气设备,尚应提供商检证明。325 当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需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或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抽样检 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导管、绝缘导线、电缆等,同厂家、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的,每批至少应 抽取 1 个样本;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家、
19、同材质、同类型的,应各抽检 3,自带蓄电池的 灯具应按 5抽检,且均不应少于 1 个(套)。 2 因有异议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而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绝缘导线、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导管、型钢、 镀锌制品等,同厂家、同批次、不同种规格的,应抽检 10,且不应少于 2 个规格;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 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数量 500 个(套)及以下时应抽检 2 个(套),但应各不少于 1 个(套), 500 个(套)以上时应抽检 3 个(套)。 3 对于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当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型 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
20、检比例宜合并计算。 4 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该批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判定为不 合格品,不得使用。 5 应有检测报告。326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的迸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变压器应有出厂试验记录; 2 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附件应齐全,绝缘件应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不应渗漏,充 气高压设备气压指示应正常。327 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UPS 柜、EPS 柜、低压成套配电柜(箱)、控制柜(台、箱)的进场验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高压和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
21、、UPS 柜、EPS 柜等成套柜应有出厂试验报告;2 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3 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接线无脱落脱焊, 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应无泄漏。328 柴油发电机组的进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核对主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随机技术文件:合格证和出厂试运行记录应齐全、完整,发电机及 其控制柜应有出厂试验记录; 2 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涂层应完整,机身应无缺件。329 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等的进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
22、容: 1 查验合格证和随机技术文件:内容应填写齐全、完整; 2 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涂层应完整,设备器件或附件应齐全、完好、无缺损。3210 照明灯具及附件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填写齐全、完整,灯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新型气体放电灯应 随带技术文件;太阳能灯具的内部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反向放电保护、极性反接保护等功能性试验资料应齐 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外观检查: 1)灯具涂层应完整、无损伤,附件应齐全,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具有专用的 PE 端子; 2)固定灯具带电部件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部位应为绝缘材料,且应耐燃烧和防引燃; 3)消
23、防应急灯具应获得消防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评定,且具有认证标志; 4)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5)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对其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 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6)内部接线应为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且不应小于 05mm2。 3 自带蓄电池的供电时间检测:对于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应现场检测蓄电池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且应符合 设计要求。 4 绝缘性能检测:对灯具的绝缘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2M,灯具内绝缘导线的 绝缘层厚度不应小于 06mm。3211 开关、插座、接线盒和
24、风扇及附件的进场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 2 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应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应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 等附件应适配。 3 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应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不应小于 3mm,爬电距离不应小于 3mm; 2)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5M; 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应小于 8mm,绝缘材料固定件在经受 10 次 拧紧退出试验后,应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应无损坏现象; 4)对于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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