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GB 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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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 1835222001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等效采纳欧盟(EU)对指令70220EEC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排放污染大气的法律进展修订的指令9669EC修订指令70220EEC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排放污染大气的法律的全部技术内容,以及参照采纳指令9877EC技术进步适用于指令70220EEC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排放污染大气的法律的部分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车,即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车
2、辆冷起动后排气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点燃式发动机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点燃式发动机燃油蒸发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车辆排放操纵装置的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等同于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l1999)的第二阶段的相应内容,并增加了气体燃料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施行时间仍按GWPBl1999的规定执行。 自本标准的施行之日起,替代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GBl835212001)。 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以下标准废止: GWPBl1999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阶段) HJT 2612651999 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测试方法 GBl47612001 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
3、测试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都是标准的附录。附录I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GB 18352.22001 代替:GWPB 11999 相应部分 及测量方法() HJ/T 26.126.51999 GB 147612001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from light-duty vehicles()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排放污染物的型式认证和消
4、费一致性检查试验的排放限值及污染操纵装置的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曲轴箱气体排放、点缀燃式发动机车辆蒸发排放、污染操纵装置耐久性试验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2援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援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讨论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0891994 机动车辆分类 GB 179301999 车用无铅汽油3定义 本标准采纳以下定义:31轻型汽车 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5、3.5t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32 M1、N1和M2类车辆 按GBT15089规定: M1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2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t的载客车辆。 N1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It,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载货车辆。33第一类车设计乘员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25t的M1类车。34第二类车 本标准适用范围内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35气体燃料 指液
6、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36车型 机动车的类型,同一车型在以下主要方面应无差异; (1)附录C51规定的、依照基准质量确定的当量惯量; (2)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发动机和车辆特性。37两用燃料车 能燃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的车辆。38单一燃料车 指能燃用汽油和一种气体燃料(LPG或NG),但汽油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发动机起动用,且汽油箱容积不超过15L的车辆。39基准质量(RM) 基准质量是指整车整备质量加100kg质量。310最大总质量(GVW) 车辆制造厂提出的技术上同意的最大质量。311当量惯量 是指在底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仿器模仿汽车行驶中挪动和转动惯量时所相当的质量。312气体污
7、染物 气体污染物是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N02)当量表示。碳氢化合物以碳(C)当量表示,假定碳氢比方下: a)汽油为C1H1.85; b)柴油为C1H1.86; c)液化石油气为C1H2.525; d)天然气为C1H4。313颗粒物(PM) 颗粒物是掊按附录C所描绘的取样方法,在最高温度为52C的稀释排气中,由过滤器搜集到的固态或液态微粒。314排气排放(污染)物 对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是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对以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是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和颗粒物。315蒸发排放物 蒸发排放物是指除汽车排气管排放以
8、外,从车辆的燃料(汽油)系统蒸发损失的碳氢化合物。 (1)燃油箱呼吸损失(昼间换气损失):由于燃油箱内温度变化排放的碳氢化合物(用C1H2.33当量表示)。 (2)热浸损失:在车辆行驶一段时间以后,静置车辆的燃料系统排放的碳氢化合物(用C1H2.20当量表示)。316曲轴箱排放物 指从发动机曲轴箱排放到大气中的气体污染物。发动机曲轴箱是指发动机的内部或外部空间,该空间通过内部或外部的通道与油底壳相连,气体和蒸气能够通过该通道逸出。3.17冷起动装置措施 临时加浓空气燃油混合气,便于起动发动机的装置措施。318辅助起动装置措施 不通过加浓发动机的空气燃油混合气,而辅助发动机起动的装置措施,如:预
9、热塞,改变喷油正时等。319发动机排量 对往复活塞式发动机,指的是发动机的公称气缸工作容积;对转子式发动机,指的是2倍的发动机公称气缸工作容积。3.20污染操纵装置 指车辆上操纵或者限制排气排放和蒸发排放的装置。4 型式认证的申请4.1一种车型的型式认证申请应由制造厂或其法定代表提出,提交的内容包括该车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曲轴箱污染物排放和排放操纵装置的耐久性等指标。42按本标准的附录A要求提交有关技术材料,进展型式认证扩展时,需提供相关的其它型式认证复印件及测试数据,以支持认证扩展和确定劣化系数。4.3必须提交一辆要进展型式认证的样车给负责型式认证的技术检测部门,按
10、本标准第5章所规定的方法进展试验。5 型式认证试验及排放曝值51概述5.11关于容易妨碍车辆排气管排放和蒸发排放功能的部件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在部件遭到振动的情况下,仍能到达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要求制造厂必须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期限和正常使用条件下,有效地削减排气管污染物排放和燃油蒸发排放。 假如车辆的催化转化器系统中使用了氧传感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车辆在一定速度和加速度时,理论空燃比(入)仍能有效操纵。512以汽油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必须设计为合适使用GBl7930所规定的市售无铅汽油。5.2型式认证试验要求 不同类型车辆在型式认证时要
11、求进展的试验见表1。表1 车辆方式认证试验工程型式认证试验点缀燃式发动机的车辆装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汽油车LPG/NG车两用燃车排气排放物试验(I型试验)进展进展曲轴箱排放物试验(型试验)进展不进展蒸发排放物试验(型试验)进展不进展仅队燃用汽油时进展不进展耐久性试验(V型试验)进展进展认证扩展第6章第6章(基准质量不超过2840kg的M2和N2类车辆)5.3型式认证试验排放限值531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I型试验531.1所有车辆必须进展该项试验。5.3111关于两用燃料车辆,应对两种燃料分别进展I型试验。5.311.2关于单一燃料车辆,仅按燃用气体燃料来进展I型试验。531.2按附录C规定
12、的运转循环(市区循环(1部)+市郊循环(2部)、排气取样和分析、颗粒物的搜集及称重方法进展测试。5313车辆型式认证I型试验排放限值见表2。 表2 I型试验排放限值 单位:g/km车辆类型基准质量RM/kg限值一氧化碳(CO)L1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HC+NOx)L2颗粒物(PM)L3点燃式发动机压燃式发动机点燃式发动机非直喷压燃式发动机直喷压燃发动机非直喷压燃式发动机直喷压燃式发动机第一类车全部2.21.00.50.70.90.080.10第二类车RM12502.21.00.50.70.90.080.10125017005.01.50.71.21.60.170.205314试验结果及试验次
13、数53141 试验应重复三次,每一项试验结果应乘以534所确定的劣化系数后(其值分别以V1、V2、V3表示)应分别小于表2的限值。5314.2关于上述所提到的每种污染物而言,所测得的三次结果中,只要这三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低于该条相对应车辆所规定的限值,同意有一次的值超过该限值,但不得超过该限值的11倍。 即便有一种以上的污染物(即一氧化碳排放量或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的总排放量或颗粒物质量)超过规定的限值,不管是发生在同一次试验中,依然发生在不同次的试验中都是同意的。5314.3假如符合下面的条件,5.3141中所规定的试验次数能够减少。531431 假如得到的每一种污染物或两种污染物排放量
14、的和,相关于限值,不大于070L(即V1070L),则只进展一次试验。531.4.32假如不满足第531431条的要求,但每一种污染物或两种污染物排放量的和i相关于限值,满足:V1085L,,V1+V2170L,V2L,则只需进展两次试验。532曲轴箱气体排放试验型试验5.321试验对象:除装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外,第1章所述的所有车辆都应进展此项试验。53211 关于两用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汽油进展正型试验。53212关于单一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气体燃料进展型试验。5322排放限值:曲轴箱通风系统不同意有任何曲轴箱气体排人大气中。5323按本标准附录D所述的方法进展试验,以检查车辆是否符合5,32
15、2的要求。533蒸发排放试验型试验5331 试验对象:装燃用汽油的点燃式发动机车辆,但是关于两用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汽油进展型试验。5332排放限值:蒸发排放量小于2g试验。5333按本标准附录E所述的方法进展试验。以检查车辆是否符合5332的要求。534污染操纵装置耐久性试验V型试验5341试验对象:所有车辆,但是关于两用燃料车辆,仅对燃用汽油进展V型试验。5342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其排放操纵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为80 000km。 按本标准附录F所描绘的程序,在试验跑道上、或在道路上、或在底盘测功机上,进展80 000km的耐久性试验。534.3尽管在5342中有规定,但同意制造厂选用
16、表3中的劣化系数,以替代5342所提出的试验。表3 劣化系数发动机类型劣化系数COHC+NOxPM1)点燃式发动机1.21.2-压燃式发动机1.11.01.2 1)用于装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 在制造厂要求下,检验机构可在进展V型试验之前,应用上表的劣化系数进展I型试验。完成V型试验后,检验机构能够用V型试验中测得的劣化系数替代上表中的劣化系数,以修正记录在附录B中的型式认证试验结果。5344劣化系数既可用附录F规定的程序测定,也可采纳表3中所示的值。此系数是用来确定是否满足5313和71111的要求。54试验方法 54.1 I型试验 按本标准附录C(标准的附录)冷启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1型
17、试验)的规定进展。54.2 型试验 按本标准附录D(标准的附录)曲轴箱气体排放试验(正型试验)的规定进展。543 型试验 按本标准附录E(标准的附录)点缀燃式发动机车辆蒸发排放试验密闭室法(型试验)规定的方法进展。544 V型试验 按本标准附录F(标准的附录)污染操纵装置耐久性试验(V型试验)的规定进展。6 型式认证扩展61关于排气污染物排放的扩展(I型试验)611基准质量不同的车型 在以下条件下,关于已批准认证的车型,能够扩展到仅与已批准认证车型在基准质量上有差异的车型。61.1.1 假如基准质量只要求使用相邻的较大二级或任何较小级的当量惯量,则认证能够扩展到该车型。61,11.1关于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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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GB 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22 GB 18352.2 2001 轻型 汽车 污染物 排放 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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