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常识-灾害防范幼儿园教师必知的安全职责.doc
《安全常识-灾害防范幼儿园教师必知的安全职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常识-灾害防范幼儿园教师必知的安全职责.doc(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平安常识-灾害防范幼儿园教师必知的平安职责 幼儿园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也是小孩们平安的守护者。在日常的工作中,教师有哪些平安职责呢? 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犯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觉察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准时上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把好小孩入园、离园关,严守接送制度,小孩离园时,教师应到岗监护,防止走失。 治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小孩们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与保育员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幼儿平安。 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触电、防火、防烫伤、防烧伤、防摔伤等平安教育,培养小孩们的自救互救才能,并做
2、好班级平安教育记录。 尊重保护小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在各项活动中,不能对小孩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开展户外活动时,教师应时刻关注小孩们的活动情况,保证他们在教师视线范围内。留意调理活动量,防止小孩们因活动失控而受伤。更要时刻提高警惕,以防外部不法分子侵袭。 一旦觉察小孩生病等情况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救助措施。对有特异体质、特别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的小孩,教师应预先获知(由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在教育教学活动时予以特别保护,防止方法不当引起不良后果。 各班主任要掌握家长的有效联络方式,及时与家长进展沟通,共同商量、制定教育措施,防止损害事故的发生。 组织小孩们外出参观、游玩前,应提早一周向上级报批,并书面通知家长。外出前教师应事先观察、熟悉地形,确保路上没有隐患后方可带小孩们外出。 教师觉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损害小孩的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安部门反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 常识 灾害 防范 幼儿园教师 职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