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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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应急预案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省政府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印发川府发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展,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确保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四川省防震救灾条例和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号),结合我省实际,在原四川省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响预案(川府发号)的根底上,制定本预案。 一、破坏性地震分类 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峻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
2、失的严峻破坏性地震。按照国家对破坏性地震的分类,结合实际情况,对我省破坏性地震作如下分类: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口稠密地区和大中城市发生级地震,其它地区发生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关指标低于严峻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严峻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口稠密地区和大中城市发生级地震,其它地区发生级地震,或造成人员死亡人,直截了当经济损失到达该市、地、州上年国内消费总值的以上。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峻破坏性地震是指人口稠密地区和大中城市发生级以上地震,其它地区发生级以上地震,或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人,直截了当经济损失超过全省上年国内消费总值以上的地震。 二、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分级原则 (一)一般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震区所在市、地、州政府(行政公署)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可恳求省政府支援。省政府按照灾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展紧急支援。 (二)严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视情况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国务院恳求支援。震区所在的市、地、州政府(行政公署)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三)造成特大损失的严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和有关市、地、州政府(行政公署)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施行地震应急工作。 (四)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揭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市、区)以上政府和省级有关部
4、门应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临震应急工作由预告区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省政府和市、地、州、县(市、区)政府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地震应急工作。三、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响 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公署)应急行动:迅速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政府应急行动:省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救灾办要及时理解震情、灾情,并上报省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提出应急救灾建议;省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展慰征询或派工作组
5、赴灾区指导应急工作。 四、严峻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响 (一)市、地、州、县(市、区)政府应急行动 、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迅速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级有关部门。 、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通报震情、灾情;组织力量进展人员抢救和工作抢险,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展援助。 (二)省政府应急行动 、省长或副省长迅速召开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视情况成立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迅速向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必要时恳求国务院援助。 、省政府视灾情决定是否采取干线交通管制或其它特别管制措施。 、省防
6、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有关部门,提出震后地震趋势推断,会同省救灾办向省政府提出应急工作建议。 、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省政府的部署,各司其职,施行地震应急工作,并派联络员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五、造成特大损失的严峻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 (一)省政府和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公署)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按要求全面施行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部署。 (二)省级有关部门立即成立本部门应急机构,按各自职责施行地震应急工作,并派联络员参加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三)省政府按照抗震救灾需要,迅速制定并施行震区特别管制措
7、施。 六、临震应急反响 临震应急工作主要包括: (一)接到省政府发布临震预告后,预告区内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公署)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组织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理解震情变化;视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制定并施行避震疏散方案;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二)城市要加强人口和治安治理;民族地区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稳定。 (三)加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政策宣传,防止封建迷信活动和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发生;必要时开展防震演习。 (四)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应急救灾预备工作。 七、省政府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省长或副
8、省长 副指挥长:副省长或秘书长、副秘书长,省地震局、省救灾办、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负责人。 成员: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科委、省教委、省财办、省建委、省交通厅、省邮电局、省卫生厅、省医药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厅、四川石油治理局、省水电厅、省电力局、省贸易厅、省外经委、省外办、省旅游局、省民委、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成都军区、成都空军、成都铁路局、西南民航局、省航空公司人保(集团)省分公司、省物资集体公司、成都海关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组织施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开展趋势;视灾情恳求国务院支援和呼吁国际援助。 、部署、协调、监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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