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校园安全事故案例反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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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教处范文之校园平安事故案例反思 案例之一:小明(岁)系某高中学生。某日下午,小明感到身体不适在宿舍休息,没去上课。第二天上午,学校治理人员和校医检查宿舍卫生时发觉小明躺在床上,就劝他回家或到医院治疗。小明说要参加考试不想回家。稍后,班主任又派班长到宿舍看小明。几天后,小明脸发黄,唇发白,特别憔悴,连走到门口的力气都没有了。同学们抓紧用自行车将他推到一家药店输液。输完后,小明给父亲和叔叔打,叔叔把他接走了。小明的父亲见儿子病成如此子,就将儿子送到某医院治疗,但已太晚了。小明死于急性重症肝炎。小明的父母认为学校没有及时把小明送往医院,也没有通知家长,延误治疗,对小明的死亡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遂将
2、学校告上法庭。学校辩称:学校不是教育医疗机构,没有诊断病情的义务,没有告知的义务。学校工作人员不可能对小明的病情做出科学的理解。工作人员已经建议他到医院治疗或与家人联络。小明本人决定不告诉家长,不看医生,学校理应尊重他的选择。不是小明请病假学校不准,也没有阻拦他去医院治疗。因而学校正小明的死亡没有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是教育机构,不可能对小明的病情做出科学的认识,只能询咨询小明,为其提供治疗、交通等方面的便利。小明作为一名接近成年的高中学生,应当能够精确表达本人的身体感受并做出推断。学校在小明死亡事故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恳求。【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条规
3、定:“学校应当关怀、保护学生”。教育法第条规定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是“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理解受教育者的学习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第条规定:“发生学生损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损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正生病的学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给予必要的关怀和照顾。这是最最少的义务。、告知义务,即及时告知生病的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义务。 及时告知有一个合理的度,应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及时。学校在明白学生受伤后,在手段、信息等同意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告诉了监护人,即应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衡
4、量是否及时告知还应分析不同的详细情况:对学生偶然碰破了一点皮肤,校医可做平安处理的情况,学校可在家长接学生或其他事后适当的时间告知学生家长;比照拟严峻的学生损害事故,学校在明白后应当尽快想方法履行告知义务。对成年学生损害事故是否需要告知家长,因其不同于未成年人,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未作规定。实践中可依照成年学生受损害情况和学生、本人意愿等情况决定。假如成年学生身体损害不严峻,且明确表示不愿让家人明白,学校能够尊重学生本人的意愿,不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家人。但是学校在考虑学生意愿时,同时还应当考虑学生的损害情况。假如学生损害情况严峻,即便学生表示不愿意告诉家人,鉴于学生本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衣食
5、需要人照顾等缘故,学校认为必要时可通知其父母或其他家人。、及时、有效救助的义务。 在学生遭到损害后,不管学校是否有过错和责任,都必须依照学生的损害程度采取妥善方法积极救助。假如学生伤势细微,如磕破皮肤等比拟轻的外伤,学校医务室或校外一般诊所能够平安处理的,可在这些地点处理。假如学生伤势比拟严峻,学校应当依照情况,将学生及时地送往较大医院或条件较好的医院及时求助急救中心,使学生得到妥善救治。由于学校不是医疗机构,不能精确推断伤情,对损害程度不能明确确定的,应当及时送往医院治疗,不可忽略大意,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案例中,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学校宿舍生病好几天,病情较为严峻。学校曾对小明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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