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田坝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田坝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重庆市南川区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坝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治理制度(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治理和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平安消费动态治理过程中可靠的平安保障功能,创立本质平安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平安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治理系统使用与治理标准等行业标准,结合本煤矿有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系统使用治理实际,特制定本使用治理制度。第二条 本治理制度适用于田坝煤矿。第三条 必须加强人员定位系统治理,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充分保证系统运转使用、维护。 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平安、可靠、正常运转第二章 安装、使用与维护第四条 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
2、治理系统使用与治理标准(AQ1048-2007)规定,煤矿装备的井下作业人员治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根本功能:(一)考勤治理功能,可以实时对煤矿各类人员出入井时间、下井班数、班次、迟到、早退等情况进展监测、并可进展分类分级汇总、统计查询、报表打印;(二)平安治理功能1、能显示井下巷道分布、设备安装及运转状态、当前各区域人员分布,人员的滞留等信息,并当有人员滞留超时、区域超员或设备运转异常时报警及异常信息进展统计显示。2、能对对任意指定编号或者姓名的携卡人员下井活动实时定位跟踪,活动轨迹显示、打印、查询、异常报警等。3、有治理中心向携卡人员呼叫时标识卡声光提示及携卡人员有向治理中心发出紧急呼叫信息的
3、双向呼叫功能。4、有煤矿井下特别区域限制员工非法进入,假如有未经许可人员接近该区域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地面监控主机也会发出报警信号功能。(三)人事及用户治理功能,有与标识卡相关的员工根本档案治理、工资辅助治理等简单人事治理功能及登录人员定位系统的用户治理功能。(四)在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大屏幕LED显示及语音报号检卡系统,用于出入井人员考勤治理和检测出入井人员标识卡的完好性,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五)系统地面中心站主机应采纳双机热备,数据保存半年以上,当系统发生毛病时,丧失信息的时间长不大于5min。(六)系统应具备联网功能,可通过客户端对监控信息进展查询,分析。通过授予权限,可以对系统进
4、展查询、增加、删除、修正等功能。(七)系统应具有毛病自动诊断功能,可自动推断出毛病设备及定位到详细识别器、读卡分站,自动弹出报警信息,并记录毛病时间和毛病设备,以供查询及打印。 第五条 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必须到达以下根本要求:(一)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设备使用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转24h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二)地面中心站主机设置在机房或煤矿调度室,环境应满足主机设备安装要求。煤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三)进入机房或入井口处的电缆应具有防雷措施,避雷装置接地要可靠。(四)各个人
5、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五)巷道分支处应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检测携卡人出入方向的要求。(六)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支架或悬挂在距底板=300mm位置。(七)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分站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电源电缆的敷设,监测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第六条 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必须到达以下根本要求:(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严禁一人携带多卡入井。(二)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通过井口专用检卡设备时
6、要检查识别卡是否正常,如发觉电量缺乏,卡号错误,信息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络,换识别卡或更换识别卡电池,并能在换卡的同时进展信息关联。(三)井下工作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识别卡,假设有咨询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络更换识别卡。(四)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是否携带检识别卡进展查。(五)任何人未经安检、通风部门同意,不得拆卸或监测识别卡。(六)调度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转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核实和汇总人员跟踪监测信息,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转日志,相关人员查明缘故后向有关负责人汇报。第七条 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必须到达以下根本要求:(一)专业维护公司人员定期对人员
7、定位监测装置进展巡视和检查,发觉毛病及时排查。(二)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发觉监测装置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核实。(三)井下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如有变动 ,所在单位及时通知调度室和系统部门,专业维护人员24小时内将识别卡信息调整,并将相关人员信息的录入治理。(四)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跟踪监测装置的看护治理,每班要派专人对设备线路进展巡查,发觉咨询题及时汇报。如有丧失损毁由责任单位负责找出责任人或照价赔偿。(五)专业维护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有咨询题的识别卡,不得因识别卡咨询题妨碍监测数据的精确性。(六)专业维护人员要确保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不连续运转,出现毛病及时排查,确保系统的平
8、安可靠。(七)各分站电源由供电区队负责、严禁长时间停电,如有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停电。(八)分站和读卡器严禁随意挪动、搬迁、妨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机电部门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作业。第八条 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更新的根本原则是,用技术功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功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申请报废更新。1、设备严峻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功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经济不合理的;3、受意外灾祸,损坏严峻,无法修复的或严峻失爆不能修复的;4、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9、。第三章 运转治理第九条 煤矿应装备满足人员定位系统使用工作需要的操作、维护人员。操作、维护人员应理解系统的根本原理并能纯熟地操作使用系统,具有一定学历和2年以上井下实践经历,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十条 设备治理中心和平安监察部负责各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运转情况的监视检查工作。煤矿必须将人员定位系统运转情况纳入平安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范围,加强日常监视检查;必须编制人员定位系统发觉咨询题应急处置预案,每年按应急处置预案进展一次预演。第十一条 人员定位系统运转治理程序如下:(一)煤矿调度室负责系统日常使用维护治理。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
10、分的运转状态,填写运转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批阅。(二)接到系统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消费调度及值班领导,消费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三)依照煤矿或区队工作需要值班员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汇总打印上报相关入井次数、时间等相关考勤信息。(四)煤矿各级治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终端理解矿井消费人员组织等相关情况,分析、研究系统的各类数据,掌握设备运转情况及入井人员活动规律,以提高平安消费科学治理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才能。第十二条 煤矿要建立人员定位系统技术材料治理与使用制度,技术材料要定期保存。(一)要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
11、卡和报表:a)设备、仪表台账; b)设备毛病登记表; c)检修记录; d)巡检记录; e)中心站运转日志; f)监测日(班)报表; g)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二)煤矿应绘制人员定位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依照实际布置及时修正,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三)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展备份,各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四)图纸、技术材料应保存1年以上。第四章 罚 则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安监科依照煤矿平安治理标准矿井消费(机电)绩效考核方法有关规定,实行经济处分:(一)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分站、电源等入井设备无“两证一标志”或未按规定检测、校验入井使用的。(二)未按规定配足人员定位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或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四)下井人员携带别人目的识别卡入井的。(五)私自拆卸识别卡或成心损坏识别卡的。(六)井口检查人员未按规定滥发识别卡,造成监测数据失真或其他妨碍的。(七)毛病排查不及时,凡毛病8小时之内未及时处理妨碍平安消费的。(八)不及时更新系统人员巷道定位界面及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布置图的。第十四条 对成心破坏、盗窃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者,严格依法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