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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 力 容 器 制 造管 理 制 度 汇 编20080401颁布 2008701实施分 发 号: 持 有 人: 受控状态: 烟台东洁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压 力 容 器 制 造管 理 制 度 汇 编版 号:第1版标准号:QB/DJHB02-19编 校: 审 核: 批 准: 地 址:山东烟台莱山工业园电 话:0535-传 真:0535-Email:djhb编 制 说 明本制度参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汇编,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加以适当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本制度中全部采用新标准。本制度从2009年07月份正式执行。烟台正太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 目 录第一章 检验标志管理制度 1第二章 质量
2、检验管理制度 1第三章 产品质量三检制度 2第四章 产品零部件检验制度 3第五章 半成品入库检验制度 3第六章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4第七章 质量指标考核统计制度 4第八章 质量分析制度 5第九章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5第十章 质量抽检制度 6第十一章 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6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指示考核评分暂行办法 7第十三章 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9第十四章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条例 9第十五章 探伤室管理制度 11第十六章 设备管理制度 13第十七章 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15第十八章 材料代用制度 17第十九章 焊材一级库管理制度 17第二十章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18第二十一章 理化工作管理制度 18第
3、二十二章 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19第二十三章 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 20第二十四章 焊接试板管理制度 20第二十五章 焊工定期考试制度 22第二十六章 焊接返修管理制度 23第二十七章 焊材二级库管理制度 24第二十八章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5第二十九章 归档范围与要求 26第三十章 保管与更改 27第三十一章 鉴定与销毁 27第三十二章 保密与借阅 27第三十三章 用户服务制度 28第三十四章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29第三十五章 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33第三十六章 工装设备、工位器具制造和管理规定 37第三十七章 工艺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38第三十八章 工艺教育制度 39第三十九章 工艺管理制度
4、 39第四十章 生产工艺文件编制执行及修改制度 40第四十一章 工艺纪律考核、检查制度 42第四十二章 焊接材料标准及定货制度 43第四十三章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44第四十四章 外协、外购管理制度 44第四十五章 焊接检验制度 45第四十六章 检验文件和检验控制文件 45第四十七章 领料制度 46第四十八章 仓库管理制度 47第四十九章 探伤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制度 47第五十章 射线探伤底片质量控制细则 47第五十一章 材料编号的规定 48第五十二章 工艺文件编制、会签、审核、修改制度 49第五十三章 焊接工艺评定细则 51第五十四章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守则 60第五十五章 材料标记移植规定
5、 62第五十六章 钢印打印规定 63第五十七章 防止表面损伤、锈蚀的规定 63第五十八章 焊后热处理管理制度 64第五十九章 压力试验管理制度 65第六十章 焊接试验室管理制度 67第一章 检验标志管理制度1. 标志种类:1.1 产品检验专用章:圆形。1.2 检验人员专用章:长方形。1.3无损检测专用章:长方形。1.4 化学分析及物理试验专用章:长方形。1.5 产品检验标志:1.5.1 合格产品用绿漆打“”1.5.2不合格(可以修复的)用黄漆打“”。1.5.3 废品用红漆打“”。2. 使用范围及权限:2.1 产品检验专用章,仅用于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2.2 理化试验专用章,仅用于理化试验报
6、告单,无此章的报告单一律无效。2.3 无损检测专用章,仅用于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单。2.4 检验人员专用章,仅用于各种检验记录卡、检验记录表、半成品转交单、入库单、自检单等。各种检验入库单上无检验人员章一律无效。2.5 以上各章只允许质检部经理和有关检验人员使用,其他人均无权使用。质检部统计员在填写各种检查记录表时可代检查员盖章。3. 标志管理:3.1 质检部所有检验标志均由检验质控系统责任人保管,不得转让和遗失。3.2 专职检验人员的印章,由使用人员个人保管一枚,统计员保管一枚,检验人员变动时,印章应留有交接记录,记录上应由有交接人员及质检部经理签字。3.3 印章丢失时,应立即报告检验质控系统责
7、任人并写出书面说明,经检验质控系统责任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新章,无章期间以签字为准。第二章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 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产品质量。2. 质量检验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的原则,以专检为主,严把质量关,做到材料不合格不投产,毛坯不合格不加工,零件不合格不组装,产品不合格不出厂,产品出厂实行保修、包换、包退。3. 质检部负责依照国家标准、产品图纸、工艺规程和有关技术文件、检验规程、检验工艺,领导和组织专职检验人员,对公司原材料、外构件、外协件进厂到产品出厂的整个生产过程的检验工作。4. 专职检验人员要监守
8、职责,严格执行技术检验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四个三”及“三按”的工作方法搞好本职工作。4.1 “四个三”的工作方法是:当好三员:质量检查员、质量攻关员、质量宣传员;搞好三检:首件检查、中间抽查、完工检验;把好三关:关键零件、关键工序、关键机台;做好三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及时、处理及时;4.2 “三按”是: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进行检查。第三章 产品质量三检制度1. 自检:1.1 生产工人在接到生产任务时,必须核对图纸、工艺和工序是否相符;弄懂图纸及工艺文件的技术要求。1.2 开工之前要检查材料、牌号、毛坯或上道工序转交的在制品的标记移植、几何精度、粗糙度是否符合图纸、工艺要求。
9、1.3 检验所用设备、检具和工艺装备是否正常。1.4 零部件加工过程中和加工完成后,生产工人要自行检查,如有不合格品要隔离存放,并交专检人员处理。2. 互检:2.1 班组长、班组质量员应对本组人员加工的零部件进行抽查。2.2 操作人员、工序之间,要互相进行抽查 。2.3 在交班时,下班对上班加工的零部件或在制品进行抽查。2.4 经互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互相提出,采取措施解决。3. 专检:3.1 专检人员必须做到:首件必检、中间抽查、完工总检,要发现问题于加工过程之中,避免批量废品的产生。3.2 专检人员要严格贯彻“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三不”(不合格材料不投产、不合格工件不转工
10、序、不合格品不入库)的原则。3.3 专检人员对于关键零部件、关键工序必须逐件、逐道工序检查。3.4 查出的不合格品或废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第四章 产品零部件检验制度1. 受压容器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及产品图纸、工艺文件、检验规程、检验工艺、检验标准进行逐项检验。2. 对关键项目、主要零部件、主要检查项目及公司规定的必查项目,需经专检员逐项检验,并将数据填写在质量检验记录表上,其它项目检查比例按检查工艺执行。3. 凡跨班组、生产线的零部件,上道工序必须填写“半成品转交单”,在该单上要有专检员签署“合格”或“回用”证明,收件班组和车间才能接受,接件班组和车
11、间有权复验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拒绝接受。4. 凡须水压或气密性试验的零部件,必须填写水压或气密性试验合格单。5. 零部件检验,必须贯彻专群结合的方针,即:自检、互检、专检结合,还必须做到首件必检、中间抽查、完工送检。6. 机加工件自检、互检后,由专检员逐件检查或抽查,对注有配合公差的尺寸、粗糙度要求的表面、有公差要求的表面及硬度要求的部位应逐项检查。7. 首件交检,即:生产工人对每批加工零部件的第一件(包括换设备、改变工艺),应在自检合格后提交专检员检验,并做好首检标记,方可继续加工,首检不合格的零部件在未清除不合格因素前,严禁继续加工。8. 中间抽检,即:首检合格后,专检员(兼职质量检查员
12、)应根据该零部件达到质量标准的难易程度等做好抽检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成批废品产生。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要及时反映,并拒绝继续加工。9. 完工送检,即:一批零件完成后,应提交专检员全面检查,专检员在半成品入库单上盖章,零部件上做标记,对不合格品应按规定作妥善处理。第五章 半成品入库检验制度1. 凡生产规定需要入库(包括临时入库)的半成品、毛坯、零部件,均由生产线(班组)填写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半成品入库单均由专职检查员签注检验结论并盖章,未经检验的半成品不准入库。2. 半成品入库时,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在清点数量的同时复查有无碰伤、破坏、锈蚀等,发现
13、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入库后再发现上述问题作为仓库保管不善处理。3. 入库的半成品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并挂上标签,回用的半成品应进行隔离,并做标记,严禁混放。4. 凡规定需入库的半成品,必须办理领用手续方能领出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未入库的半成品进行装配。第六章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1. 成品出厂检验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2. 产品制造完工后,专职检验员经过全面检查,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后,方可在入库单上签字盖章。3. 成品出厂技术文件的供应范围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及JB4711
14、-2003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中的有关规定,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由质检部提供,其他技术文件由技术部提供。4. 统计员将出厂资料(产品图纸、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及入库单一起送交仓库保管员,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接受产品入账,方可发货。5. 仓库保管员对产品销往用户作好记录,每月25日前将本月销售记录汇总上报资料室,存档保管。第七章 质量指标考核统计制度1. 质检部应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进行贯彻执行。2. 经理办每年应对本公司各生产线下达经总经理批准的质量指标,所下达的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3. 产品质量指标由质检部每月对生产线统计考核一次。4. 各生产线应将下达的
15、质量指标,分别落实到各班组、各工种,并根据生产线实际情况下达班组质量指标。5. 产品质量的统计和考核应根据“公司质量指标考试评分暂行办法”执行。6. 质检部每月应按专检员检查结果,将各生产线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计算合格率,于每月20日前报经理办。7. 质量检验的统计表、单、卡等,由质检部提出样式,报分管经理批准,由资料室负责印刷、发放、保管,质检部负责监督执行。8. 专检人员和统计员应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9. 经理办应按年、季、月度汇总、填报和公布公司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用以了解分析质量情况。10. 质检部在发现某质量指标有较大幅度下降或超出要求指标的情况时,需及时通知经理办,并协助经理办及
16、有关生产线经理,组织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并协助经理办督促落实执行。第八章 质量分析制度1. 班组质量分析会至少每月开一次,由班长主持,全组人员和专检员参加,传达生产线质量分析会精神,总结班组质量情况,落实措施,表扬质量方面的好人好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及时召开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会议记录本由生产部配发,每月生产部和经理办检查。2. 生产线质量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生产线经理主持,生产线技术员、班组长、质检部经理和专检员参加,分析生产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措施,总结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会议记录每季度由经理办检查。3. 公司级质量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经
17、理办组织,分管经理主持,各有关部室、生产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分析上季度产品质量情况和检查质量措施的执行情况。4. 质量事故分析会,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召开,并由经理办及时通知与事故有关的各部门当事人参加,会议由经理办主持。5. 事故处理应按“三不处理”原则(即事故不明、责任不清不处理;没有防范措施、措施不落实不处理;责任者本人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处理)和公司奖惩规定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记录应抄报有关单位。第九章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1. 质量事故范围:1.1 因图纸、工艺的差错造成废品。1.2 因原材料不合格或混淆造成不良后果。1.3 未经同意改变或没有按图纸、工艺、质量标准生产造成废品。1.4
18、 未经首检(专检)合格,流入下道工序造成废品。1.5 因指挥或操作不当造成关键性废品。1.6 因运输保管不良造成产品严重损坏,影响出厂。1.7 产品不合格或资料不齐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或未办理手续就发货,造成不良后果。1.8 因其他原因造成废品。2. 事故分析处理:2.1 事故发生后由经理办组织有关人员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2.2 事故分析后由所在部门填写产品质量事故报告一式三份交有关方面签注意见和计算损失。2.3 经理办根据事故分析报告上签注的意见和损失总额,按公司质量指标考核评分暂行办法提出初步奖惩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2.4 重大质量事故
19、所在班组、生产线应立即报告质检部、经理办和分管经理进行分析处理,按事故原因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教育、检讨和处罚。第十章 质量抽检制度1. 质量抽检活动是掌握产品真实质量情况,提高、改进产品质量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2. 质量抽检分定期和不定期抽检。2.1 定期抽检分季度、年度抽检。2.2 每季度经理办组织质检部、生产部、技术部、经营部、生产线有关人员对各生产线的质量情况,按质量分等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提出检查报告(包括协作单位),班组长和专检员应做好配合。2.3 每年九月公司组织有关部室、生产线进行一次全公司性质量大检查,提出检查报告(包括协作单位)。2.4 不定期抽查,除规定的定
20、期抽检外,质检部不定期地到生产线抽检和了解质量情况,对外协件的质量情况应于有关部门协商,到制造厂进行抽检。3. 在质量检验过程中,有关部室班组要密切配合,抽检发现和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对一些关键质量问题应由经理办组织QC小组攻关解决。4. 抽检原始记录和分析报告由经理办负责保管,年底送交资料室存档,并作为对专检员工作质量考核、评议先进质量标兵、质量信得过班组、先进生产线及奖金考核的依据。第十一章 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1. 所有产品均有正确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由质检部或有关部室负责汇总,定期移交资料室编号存档。2. 档案资料分两种形式存放,分类档案按年度装订成册,单台档案分台装入档案袋存放
21、。2.1 分类质量档案资料的内容有: 受压元件材质资料。 材料原始质保书或复印件。 材料代用通知单。 焊接工艺评定资料。 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单。 废品报告单。 零部件回用申请单。 机加工件质量情况汇总表。 质量信息反馈单。 产品质量报表。 发货登记报表。 质量指示考核月报表。 焊接接头试样报告。 抽检原始记录及分析报告。2.2 单台产品质量档案资料: 图样工艺审查报告。 材料联系单。 材料代用通知单。 封头、筒体、组装检验记录卡。 施焊记录。 产品对装单。 焊材领用、回收台帐。 产品试验检验记录卡。 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焊缝无损检测委托单。 焊缝无损检测返修通知单。 焊缝返修复探委托单。 焊缝无
22、损检测报告单。 水压试验报告单。 产品竣工图。 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驻厂监检证书。 主要受压元件、产品试板工艺流转卡。、 焊接工艺卡。3. 质量档案的数据要做到正确完整、清晰,有检验员签字,并建立质量档案登记簿。4. 质量档案的有关要求和保存年限,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进行。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指标考核评分暂行办法1. 考核项目1.1 零部件项目合格率。1.2 一次交验合格率。1.3 无损检测一次合格率。1.4 机加工合格率。1.5 三次返修,包括水压试验、对接、装配及其他三次返修以上者。1.6 质量事故。2. 考核项目的打分比例见各车间质量指标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3. 计算方法
23、:3.1 3.2 3.3 4. 评分方法:4.1 零部件项目合格率达到96%为满分(30分),每增加1%加0.5分;每降低1%减1分。4.2 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5%为满分(20分),每增加1%加0.5分;每降低1%减1分,下料、备件指标达到98%为满分,下料60分,备件40分,每增加1%加0.5分;每降低1%减1分,焊接车间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5%为满分(20分),每增加1%加0.5分;每降低1%减1分。4.3 无损检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9%为满分(20分),每增加1%加0.5分;每降低1%减1分。4.4 三次返修,水压试验、对接组装及其它工序每发生一次三返修减3分,无三次返修为满分16分
24、。4.5 质量事故,无质量事故为满分15分,每发生一次一般性事故(经修复可利用的价值损失在10-100元的)减13分,发生一次较大事故(无法修复但可利用的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减610分。公司其它处理不可代替,其它一切不符合要求的,质检部可酌情扣15分。5. 统计方法:5.1 质量事故按月统计,月底汇总,从生产线得分总数中扣除。5.2 其它各项按单台统计月底汇总,按各台产品得分总数平均值计算。5.3 各种检验记录(自检单等)不齐全、不正确、不及时者由质检部酌情扣0.52分。5.4 为强调包皮、刷漆质量,这两项单独打分,按刷漆占1/3、包皮占2/3的比例;计算出这两项的应得分,再以这两项的平
25、均分占1/3,其它各项的得分占2/3的比例,计算出车间应得分数。第十三章 质量信息反馈制度1. 凡是涉及质量的原始记录、台帐、报表及在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都属于信息反馈之列,都要在各反馈系统内进行研究、分析、处理和归纳。2. 发现问题,由信息收集者按信息反馈流程传递,由系统控制中心协调解决并按期汇总、存档。3. 本系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信息收集者填写信息反馈单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主管经理签发给责任部门处理,一份送经理办)由经理办负责检查协调。4. 责任部门得到所反馈的问题、信息要及时处理,小问题当天处理,大问题不超过三天给予答复,并应在一周内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研究解决。5. 全公司所有的
26、质量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由有关部门每月汇总将资料报送经理办一份。6. 经理办协同经营部在用户服务中对有代表性的用户进行信访或组织走访,并将收得的信息反馈给有关责任部门.7. 对于反馈的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应由责任部门负责,并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8. 质量信息反馈用“质量信息反馈单”,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台帐。第十四章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条例1. 总则:1.1 为了尽快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对职工进行政治、文化、技术培训。1.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做到多出人才,快出成果,满足需要,造就一支又红又专的
27、职工队伍。1.3 职工教育必须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设置职工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职工的政治、文化、技术培训工作,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2. 任务:2.1 公司各级各类人员都必须响应职工教育领导小组的号召,积极投入到学习中去,努力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水平,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2.2 公司行政、业务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积极学文化,学业务,学管理,学操作,尽量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自己的本职业务,由外行变内行,五年内对文化程度低的要求达到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知识达到技术员水平;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要达到大学专科水平,专业技术知识达到工程师水平。2.3 凡徒工进厂必须脱产学习三个月,经考试合格方予
28、以分配。2.4 在三年内青年技术工人必须提高到三、四级工水平,四级以上的工人60%达到六级工水平;文化水平要求全部达到初中以上,其中30%达到高中或中专水平。2.5 要经常开展青工技术比武活动,通过技术比武提高工人技术水平,对技术进步快,学习成绩突出的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特别突出的可以晋升一级工资。3. 办学原则和办学形式:3.1 职工教育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二类,办学本着普及和提高相结合,以普及基础理论知识为主,业余学习和脱产培训相结合,以业余学习为主,公司和生产线及各业务对口组织学习的原则:初中、高中文化教育,技术理论知识由公司统一主办,实际技术操作各专业对口学习由各生产线、行政
29、部室组织学习。3.2 根据不同要求和不同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多种形式办学。3.3 各级各类学习班的课程设置原则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主到从,为全面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按照不同专业,不同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课程。4. 教学时间:4.1 每周安排二次业余时间进行教学,此外安排半天工作时间组织公司中层干部或者班组长学习管理业务。学习时间为星期三、五,(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各单位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情况要补上。5. 管理办法:5.1 各级各类学习班必须有领导班子及负责人,由教学计划,有教师和学员名单,有教学阵地。5.2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基础知识的讲授和训练,做
30、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单位技术薄弱环节和生产关键进行教学。5.3 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要按时布置作业和检查学习效果并记录学习成绩。5.4 建立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给教师一定的备课时间,班委会要具体分工,按时填写授课记录本,并负责全班考勤、卫生、纪律工作。5.5 参加学习人员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出勤率达到80%以上,作业完成合格率达70%以上,无故旷课不到者给予适当的罚款。6. 考核办法及学员待遇:6.1 凡我公司员工调薪及转正、定级、晋级必须经过理论与实际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转正、定级、晋级与调薪。6.2 为便于掌握职工学习情况和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学员卡片及
31、学习档案。6.3 单科考试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发毕业证书,并将学习成绩鉴定载入本人人事档案。7. 学徒工培训及管理:7.1 学徒工进厂必须进行三个月的岗前教育,主要抓好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安全技术、基础理论教育和操作技术训练,学徒工下生产线后,应建立师徒合同,实行包教包学,按期完成培训计划。7.2 学徒工转正定级实行技术考核,技术理论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均由职工教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7.3 “政治表现、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是学徒工转正定级的考核考核标准,成绩优秀者提前转正定级,合格者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要延长学徒期1年,经考试合格方予转正定级。7.4 学徒期间有下列表
32、现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缓转缓定:7.4.1 不钻研技术,不参加学习;7.4.2 不尊敬师傅,不服从分配;7.4.3 不爱护设备和工卡量具;7.4.4 违犯操作规程,有设备、人身质量事故;7.4.5 违犯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第十五章 探伤室管理制度无损检测是发现焊缝和工件内部缺陷,消除隐患,保证质量的重要手段,为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产品的制造质量,保证无损检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无损检测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遵照执行。1. 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1.1 无损检测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熟练得操作技能,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得资格证书。1
33、.2 无损检测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探伤工艺、探伤管理制度、仪器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责任制的规定。1.3 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有计划的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2. 无损检测设备、仪器应加强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调试,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新购和检修后的检测仪器须经无损检测质控系统责任人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3.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文件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在技术规程、工艺规定和设备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工作。4. 凡属无损检测范围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必须经质保工程师批准,经批准后,立即实施,不得随意更改。5. 凡属进行检验和复验,必须有正式的委托单,委托
34、单应注明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焊工代号、使用材料名称、委托项目连同工艺流转卡转质检部。经专职检查员签字,方可转交探伤室。6. 探伤室收到委托单后,即可安排工作,每个班组的无损检测人员应根据探伤工艺要求进行布片编号,根据工件找出适当的拍片参数。7. 属于抽查产品必须图纸设计要求,由探伤负责人会同质保工程师制定部位和加长检验长度进行探伤检验。8. 对于进行抽查检验和全部检验工件,必须填写布片定位草图,草图上应明确注明布片的起始点和方向。9. 无损检测人员在工作中对于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工件有权拒验,退还委托单,并呈报质检部。10. 无损检测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
35、关条例、标准,凡属工作中出现争论和其它技术标准方面的各种问题,以规程为准。11. 各种检测记录、检测报告以及全部底片等全部资料,均应汇总装袋交质检部进行整理归档。12. 无损检测记录、报告及底片必须妥善保管,不准外借。13. 无损检测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14. 无损检测的原始记录、报告和底片,必须经过初评、复评和审核。要有探伤者、初评人、复评人或审核人员的签字方有效。15. 探伤工艺和仪器操作规程,应由无损检测质控系统责任人编制,经质保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16. 经返修检测的部位,在评片前应根据原来的检测记录、底片,熟悉缺陷情况,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评定。17. 工件编号、布
36、片编号、标记、班组号、焊工代号等一切标志。按布片规定执行。底片的初评、复评和各班的片质考核,按评片规定执行。质量合格率90%,评片正确率95%。18. 凡经专职检查员认为合格的工件,操作者必须进行复检,认为满足条件要求方可进行无损检测。19. 无损检测工作是压力容器制造中的一道重要工序,必须严格配合生产、技术、检查工序流转,接受委托检测工作后,应在焊接24小时后才能进行探伤。20. 对于检查产品,无损检测人员在完成委托规定的拍片数量外,有权对可疑部位和超标缺陷的相应焊缝中进行加拍。第十六章 设备管理制度1. 总则1.1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保
37、持设备处于良好状况,对充分发挥设备生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2 全体员工要重视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在日常使用、保养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使公司财产不受损失。1.3 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是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下设生产部,统一管理和修理公司设备。1.4 凡能独立完成一项以上生产工艺要求的单台机电设备,价值在1000元以上(包括自制设备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应列入固定资产。1.5 凡列为固定资产的设备由生产部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并把编号标牌固定在设备的明显位置,建立
38、设备台帐,凡机械或者电气设备的修理复杂系数在5个以上的列为主要生产设备。2. 设备的更新与选型购置2.1 设备更新原则: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先进的设备更换老旧设备,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克服企业薄弱环节,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2 公司设备更新: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以生产部为主,由技术、财务、质检部门参加论证会,研究合理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2.3 设备选型购置原则:设备技术性能先进,结构合理可靠,维修性能好,价格合理;质量好,能耗低,效率高;备件供应及时。2.4 设备统一由供应部负责购置。3.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3.1 购进新设备后,由生产部会同有关单位开箱
39、验收,并负责安装调试、如果存在质量问题,由原采购单位负责查询处理。3.2 设备安装、调试后,由生产部组织有关单位按设备移交验收单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正式移交给使用单位。4. 设备安装、借用、调拨4.1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由技术部提出移装申请,由生产部组织实施。4.2 本公司的设备外借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生产部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4.3 设备外借需要签订“设备租借协议”,租金按天计算,租用期间的维修费由租用单位负责,租借到期后由生产部负责收回。4.4 设备的调拨一律按质论价,实行有偿调拨。调拨设备的技术资料、备件、附件另作价处理。5. 设备报废5.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予以报废。
40、5.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无法改造的;5.1.2 无修复价值,继续使用将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人身健康的;5.1.3 因事故或其它灾害,使设备造成无法修复的。5.2 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生产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财务部销账。6. 重点、关键、专管设备6.1 由于设备故障会给生产、质量、交货期、安全、劳动情绪带来影响最大的设备,应确定为重点关键设备,并列入重点管理、重点维护。6.2 重点关键设备确定后,随着生产任务、工艺改进、设备精度的调整和工序质量管理点的变动,重点关键设备也随之改变,一般一年调整一次。6.3 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的设备及质量管理(控制)
41、点的设备为专管设备。7. 设备故障及事故管理7.1 设备由正常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的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停机率应低于1%。7.2 设备发生故障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机,通知生产部安排检修,对经常发生故障的设备,操作者和维修工人要摸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规律和对策,对设备进行改装和改善修理工作。7.3 设备故障造成停产时间或直接费用达到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7.4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设备事故(直接费用在500010000元);重大设备事故(直接费用在10000元以上,供电中断30分钟);特大设备事故(直接费用在50万元以上或停电2天以上)。7.5 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格保护现场,逐级上报,生产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抢救,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保上级有关部门。7.6 设备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周围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8. 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8.1 新工人进入企业后要进行设备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技能教育,新工人在独立操作设备前,一定要在师傅的指导下操作设备,凡能熟悉所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规程、设备保养知识的操作者,经生产部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8.2 主要生产设备实行定人定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