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哲学”的争鸣与思辨》序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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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哲学”的争鸣与思辨序言关键词:信息哲学,客观信息,自在信息,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信息进化论,信息价值论,信息思维论,信息质量论,邬焜摘自“信息哲学”的争鸣与思辨(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3年4月) 序言 对邬焜先生“信息哲学”产生质疑可谓纯属偶然。2003年,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部教材自然辩证法新编。邬焜先生在长期研究“信息哲学”并出版多部专著的基础上,将其关于“自然界演化的全息境界论”浓缩编入该教材,长达200多页,使原有的教学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交大自然辩证法课程属大面积的公共课,每年有3000多名理工科硕士生必选,所以有多位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除邬先生外,
2、由于任课教师对这一授课内容都未接触过,所以对这部分内容都是避而不讲。但是笔者作为任课教师之一,不得不开始接触这些“新编”的内容。笔者第一篇稿件“自然界演化的全息境界论”质疑是投给系统学报的,系统学报冯主编亲自回信表示近期要全文发表,我按规定交了版面费。不巧主编发生人事更迭,加之节外生枝,系统学报退回版面费,致使学术界围绕“信息哲学”问题,本该鼓励的百家争鸣、批评与反批评,受到了多年的延误。一直拖到2009年10月,笔者的这篇稿件才在江南大学学报(社科版)上刊出。2011年6月邬先生来信邀请,准备编一本信息哲学问题的探讨与争鸣,表示“从未和高手过过招”,希望笔者参与,并慷慨寄来了信息哲学的wor
3、d版,由此有机会更加全面地了解“信息哲学”的理论体系,并在盛情邀请的鞭策下,继续笔耕与思辨,使这场关于“信息哲学”的讨论能够深入进行,在此谨向邬先生表示由衷的敬意。一般说法是,“信息哲学”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1980-1981)、当时还在大学二年级读书的邬焜先生最早提出的。邬天启,靳辉在江南大学学报(社科版)发表信息哲学在中国的兴起(2010年第5期)一文指出:“邬焜先生的哲学信息论要略(1985)一文的发表以及哲学信息论导论(1987)一书的出版成了信息哲学在中国正式创立的标志。邬焜先生特别强调指出,由于信息哲学阐明了一种全新的存在领域分割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哲学基本问题的具体表述方式,
4、所以,信息哲学是一种元哲学或最高哲学。信息哲学实现了人类哲学的第一次根本转向,并因而导致人类哲学的全方位的根本性变革。”对于这样的评价,邬先生在自然辩证法研究发表中国信息哲学核心理论的五种范式(2011年第4期)一文给予了回应:“由于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说在哲学本体论层面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存在领域,从而确立了信息哲学的第一哲学的地位。信息哲学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中国首先创立。21世纪以来,中国的信息哲学已开始走向成熟性发展的阶段。”“2005年,我在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一书中,更是强调了信息本体论的建构在信息哲学中的核心地位,我写道:信息在存在论意义上所具有的普遍而独特的品格,恰恰是信息哲
5、学可以成为元哲学、最高哲学、第一哲学的依据。”早在1985年10月23日,钱学森院士曾致函浙江大学哲学系的老师说:“一个学校中大家不交流,搞哲学不进行多学科的互相讨论是不行的。”正是由于交大哲学系乃至哲学界难以展开“多学科的互相讨论”,因此邬先生的“信息哲学”再次编入2009年出版的自然辩证法新教程中。对于一门将“导致人类哲学的全方位的根本性变革”的“元哲学、最高哲学、第一哲学”,中国哲学界居然不闻不问,冷冷清清,这样的学术空气显然是非常不正常的。如果它真的能“导致人类哲学的全方位的根本性变革”,那么中国哲学界这种一潭死水的氛围就是在扼杀世界顶尖级的人才!不言而喻,对信息哲学的讨论,并非针对个
6、人。如果说“中国的信息哲学已开始走向成熟性发展的阶段”,如果说一个理论能够建立、经得起历史的考验,那么必须经得起逻辑与实践的检验。鼓励开展百家争鸣,显然有助于发展中国的信息哲学。通过不同视角的辩论,将自言自语,变为你言我语,必将激活人们的思辨能力,使更多的人来参与。完全可以相信,有争鸣比没有争鸣好,在众多哲学工作者的参与下,通过全面商榷与完善,中国的信息哲学一定能够得到健康的发展,不排除“导致人类哲学的全方位的根本性变革”的可能。本书是一本倡导争鸣、存疑与思辨的学术著作。读者在阅读时务必注意,“信息哲学”(包括6论,见下文)研究的对象不是物质本体,邬先生为了与传统哲学(马哲)的“物质精神”范畴
7、相区别,确立“认识发生的信息中介说”、“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说”、“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以“天上的月亮”和“水中的月亮”案例,通过“存在领域的重新划分”,认定有两种“存在”:“实在、直接存在”的物质(如月亮)和“不实在、间接存在”的“信息”(如水中月)。将“不实在、间接存在”的“信息”视为人类认知的“中介”或对象,建立起一对新范畴或新的话语系统,即“不实在”的“客观信息(自在信息)主观信息(精神)”。其中“客观信息”一词在不同的语境用不同的术语来表述,即“客观信息=间接存在=不实在=自在信息”;“客观信息(自在信息)”寓于“中介物、中介粒子场、光子场、信息场、第三者”里。笔者与邬先生争论的
8、全部焦点问题是,如果坚持传统哲学(马哲)的基本观点,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信息)是对物质世界认知后的产物,那么精神(信息)只能是第二性的。这种学说是不是已经不适应21世纪哲学的发展呢?或者说它已经不能指导人类的实践和认知活动了?如果说“信息哲学”能够成立,核心问题就是有没有一个邬先生所说的“客观的信息世界”?1 在“客观的信息世界”里有没有从“宇宙开端(宇宙时为零)”就开始能够“纯自然演化”的、名为“客观第二性”实为“客观第一性”的“不实在”的“自在信息”?它们能不能经得起逻辑和实践的检验?因此,本书对邬先生“信息哲学”的6论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质疑,包括:“信息本体论”“存在领域的重新划分”以
9、及“不实在、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范畴能不能成立。中介物(第三者)是否有关于“实在、直接存在”的物质本体的“全息”,认知事物是面对“实在”的物质本体还是“不实在”的“客观信息(自在信息)”。“信息认识论”用中介粒子场(光子场、信息场)来替代“实在、直接存在”的事物本体,用“信息运动的过程”代替传统哲学中认知的实践活动,认为人的认知对象永远是“第三者(中介粒子场)”而不是事物本体(客体)能不能成立。“信息进化论”“不实在”的“客观信息(自在信息、第三者)”能否进化或退化(同化或异化),人类生产的本质是不是“信息生产”以及对“物质守恒定律”与“信息守恒与不守恒”的理解问题。“信息价值论”在“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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