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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九九)解读解读亮点一:加大亮点一:加大对恐怖犯罪的恐怖犯罪的打打击力度力度亮点二亮点二:扩大了大了强制猥制猥亵侮辱侮辱行行为对象的范象的范围亮点三:修改亮点三:修改收收买被拐被拐卖的的妇女、儿童罪女、儿童罪亮点四:亮点四:扩大大了虐待老人、了虐待老人、孩子、被看孩子、被看护人主体范人主体范围亮点五:取消亮点五:取消了嫖宿幼女罪了嫖宿幼女罪亮点六亮点六:严格格了了对公民个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信息的保护亮点七亮点七:增加了增加了对网网络服服务提提供者刑事供者刑事责任任的的规定定亮点十一:增亮点十一:增加了考加了考试作弊作弊属犯罪行属犯罪行为的的规定定亮点十二:增亮点十二:增加加
2、规定虚假定虚假诉讼犯罪犯罪亮点十三:修亮点十三:修改危改危险驾驶罪罪亮点十四亮点十四:暴力暴力袭警以妨害公警以妨害公务罪从重罪从重处罚亮点十五:新亮点十五:新增了增了抢夺罪入罪入罪的条件罪的条件亮点十六:增亮点十六:增加了加了扰乱社会乱社会秩序犯罪的入秩序犯罪的入罪范罪范围亮点十七:加亮点十七:加强公民公民隐私保私保护亮点一:加大亮点一:加大对恐怖对恐怖犯罪犯罪的的打击力度打击力度1.增加以制作制作资料、散散发资料、发布布信息、当面当面讲授授等方式或者通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2.增加利用极端主义煽煽动、胁迫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
3、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3.增加持有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料的犯罪;4.增加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犯罪。5.增加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穿着、佩戴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犯罪。6.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刑 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
4、罪】在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后增加五条,作为第一百二十条之二、第一百二十条之三、第一百二十条之四、第一百二十条之五、第一百二十条之六:(危害公安安全罪)(危害公安安全罪)第一百二十条(续):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资助恐怖活动罪】在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后增加五条,作为第一百二十条之二、第一百二十条之三、第一百二十条之四、第一百二十条之五、第一百二十条之六:(危害公安安全罪
5、)(危害公安安全罪)第一百二十条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三)为实施恐怖活动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人员联络的;(四)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第一百二十条之三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
6、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第一百二十条之四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第一百二十条之五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7、,并处罚金。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第三百一十一条(修):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恐怖主义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拒绝
8、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司法罪)亮点二亮点二:扩大了强制猥亵扩大了强制猥亵侮辱侮辱行为行为对象的范围对象的范围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了修改,正式罪名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原刑法规定猥亵侮辱对象仅限于妇女,但现代社会男人的性自由也需要受到保护,侵犯男性性自主权的案件屡见不鲜,传统观念得到颠覆,社会影响尤为恶劣。因此此次修改将强制猥亵侮辱的对象扩大至所有自然人。我们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对待一些侵犯他人人身身体案件,不能只是看具体行为有没有伤害,还要从其主观、客观看是否存在猥亵侮辱的意思,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的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9、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七条(修):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犯罪)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
10、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拐卖妇女儿童在我国屡禁不止,主要是有收买市场。亮点三:修改亮点三:修改收买被拐卖收买被拐卖的的妇女妇女、儿童罪、儿童罪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将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犯罪)亮点四:扩大亮点四:扩大了虐待老人了虐待老人
11、、孩子孩子、被看护人主体、被看护人主体范围范围修正案对刑法二百六十条之一进行了修改,正式罪名改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原刑法只针对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下追究刑责,主体范围较窄,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但在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网络曝光老师虐待幼儿、保姆虐待看护儿童等客观现象的出现,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不符合社会一般人心里要求,也是更加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安全需要。增加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幼儿园老师毒打儿童;保姆
12、虐待儿童.现行刑法的规定范围太窄。中国已进入老龄化,老人对非亲属关系的照料需求越来越大,比如雇佣保姆,或进养老院特殊人群等。这些人对老人没有抚养义务,但有照顾义务。他们如果实施虐待的话就没有刑法约束,此次修改从法律上解决了这个问题。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老年人、患病患病的人的人、残疾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
13、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犯罪)亮点五:取消亮点五:取消了嫖宿幼女了嫖宿幼女罪罪备受争议的嫖宿幼女罪在实施18年后,从刑法中删除。1997年刑法修定时,嫖宿幼女罪从强奸罪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罪名。该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是不追究。嫖宿幼女罪一直饱受诟病,虽然其刑罚标准高于普通强奸行为,但其罪名一直不为人接受。此次修改实施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一律以强奸定罪处罚;但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对是否认识到对方为幼女,不宜以嫌疑人口供为准,应当综
14、合被害人外观及其他证据材料综合判断,证据要做到充分。亮点六亮点六:严格了对严格了对公民公民个人个人信息的信息的保护保护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进行了修改,正式罪名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本罪修改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原犯罪主体与犯罪客观方面的限制,即取消了要求犯罪主体是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犯罪客观方面要求利用工作职务便利的限制,也就是说任何人、任何任何人、任何单位在位在违法国家法国家规定定获得他人信息得他人信息,之后有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此限制条件的取消也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更加有利于打击中间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刑法规定要求达
15、到情节严重才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次修改取消了“情节严重”的构成要件,这也就意味着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了打击范围。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
16、,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亮点七亮点七:增加了对网络服务提供增加了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规定的规定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正式罪名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这是明确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一条,主要打击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了经济利益,有意纵容一些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比如网络网络上出现的各种诈骗诈骗、开设赌场赌场、传播淫秽淫秽物品、虚假广告虚假广告等。但构成该罪的前提是须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并且需要造成“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用户
17、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且情节严重”几方面的后果,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实际工作中出现拒不改正的情况一般不多,虽然实际能够追罪的情形不会太多,但是对公安机关加强网络服务提供者管理还是有积极意义的。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
18、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扰乱公共秩序罪秩序罪)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致使违法信息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用
19、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亮点八:加强亮点八:加强了对网络了对网络犯罪犯罪的的预备行为和帮助行为的预备行为和帮助行为的打击打击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增加了规定,正式的罪名是非法利用网络罪;帮助网络犯罪罪。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普及程度越来越高,网络在我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各种新型网络犯罪模式层出不穷,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发布诈骗信息、贩卖枪支、毒品、招嫖信息等,现有
20、刑法规定已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因此本条将一些网络犯罪的预备、帮助行为确定为犯罪行为,加强了打击力度,更加有利于维护网络安全。也就是说,不仅建立网站,有实际违法行为可构成犯罪,若遇实际违法行为无法查实的,仅仅根据他设立的违法网站,就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过去是以共犯来处理过去是以共犯来处理,现在修改为单独犯罪来处理,更有利打击此类帮助行为。这样既可以防患于未然,加强对于网络犯罪的防范,又能加强惩处,便于正视犯罪。这两个规定的修改本身就体现出刑法的特点:强化对犯罪强化对犯罪的预备行为和帮助行为的打击的预备行为和帮助行为的打击,
21、把这些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这意味着打击提前,扩大了打击的范围。今后我们公安机关在打击利用非法网站犯罪的行为同时,也要对提供技术支持的人进行打击。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后增加二条,作为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扰乱公共秩序罪公共秩序罪)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
22、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23、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亮点九:亮点九:扩大扩大了在网络编造了在网络编造传播传播虚假虚假信息的定罪信息的定罪范围范围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正式罪名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关于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刑法原来只打击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但是编造或者在网络传播虚假的警情、险情、疫情、灾情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危害越来越大,仅仅依靠治安管理进行处罚已经达不到有效治理的效果,扩大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定
24、罪范围是形势发展需要。具体造成怎样严重后果归刑法调整处理,需要根据点击量、虚假程度、危害后果等多方面进行考量,不放纵、不扩大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险情、疫情疫情、灾情灾情、警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25、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亮点十:亮点十:扩大了伪造、变造、买卖、扩大了伪造、变造、买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犯罪客观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犯罪客观范围范围原刑法中只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打击对象仅限于居民身份证件,打击范围相对单一,无法有效发挥对虚假身份证件违法行为的规制作用。现在将证件的范围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同时将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以及使用、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此次不但将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犯罪范围扩大,同时新增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犯
26、罪的行为,此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亦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具体什么是国家规定需要有司法解释,但不难看出实名制手机卡、银行借贷业务、网吧实名上网、工商税务登记等等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活动,一定是国家规定的。此罪名涉及的违法行为刑法与身份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均可调整,究竟达到何种程度归刑法调整,需要综合案件整体情况看,主要看造成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护照照、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驾驶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
27、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扰乱公共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亮点十一:增加亮点十一:增加了考试了考试作弊作弊属属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的规定规定原刑法对考试作弊的
28、行为只在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等几方面予以规定。但当前社会诚信缺失、欺诈等背信行为屡见不鲜,为发挥刑法对公民行为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修正案中把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是社会诚信制度建设,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这是一个新罪名,需要注意的是该罪名客观方面要求的是“国家级考试中发现作弊”行为,才归刑法调整,具体哪些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实际办案中需要有依据,但至少全国统一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
29、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考试作弊罪】(扰乱公共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续)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提供作弊器材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
30、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亮点十二:增加亮点十二:增加规定虚假诉讼犯罪规定虚假诉讼犯罪一些社会主体采用捏造事实等手段,进行虚假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我们俗称诉讼诈骗。此次增加条款,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即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妨害司法
31、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确定为虚假诉讼罪。此行为侵害的是正常的司法活动秩序,案件来源应当以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线索移交为主,本罪的危害后果不要求造成实质后果,行为人只要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即可,属于行为犯。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作证罪】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诉讼罪】
32、(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第三百零七条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亮点十三:修改亮点十三:修改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增加危险驾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增
33、加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情况“从事校车业务或在公路上从事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修改后,校车超载、载客超载、超速行驶等情况将得到遏制。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
34、乘员载客,或者严重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亮点十四亮点十四:暴力袭警以妨害公务罪暴力袭警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从重处罚 对暴力袭警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既是切实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法律秩序的客观要求将暴力袭警行为明确规定为妨害
35、公务犯罪的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助于减少暴力袭警案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妨害公务罪】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6、。(扰乱公共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亮点十五:新增亮点十五:新增了抢夺罪入了抢夺罪入罪罪的的条件条件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进行了修改,正式罪名未变,但是增加了一个“多次抢夺”将入罪的条件。自盗窃多次入刑后,此次另一个多次实施侵财性犯罪入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多次通常指三次以上。对于多次抢夺发生的时间间隔,本次修订后的条文没有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多次的解释,按照司法实践中对多次的次数和时间间隔上的惯常理解和运用,该处的多次在时间跨度上,原则上应被限定于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有个问题需要注意,在一年的时间跨度内,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抢夺行为应当计算为一次,不能只是计算未被打击处理的行为次数,同
37、样道理适用于盗窃多次的情形。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修)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抢夺罪】(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亮点十六:增加亮点十六:增加了扰乱社会了扰乱社会秩序秩序犯罪犯罪的入罪的入罪范围范围新增该款是对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保护,由旧条文的打击聚众冲击扩展到非法聚众的扰乱行为。构成要件上有严格的限制:要求扰乱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同时要求扰乱行为达到多次,通常是指三次以上,但多次的时间间隔没有规定,或者经行政处罚
38、后仍不改正,行政处罚的次数不限,一次也算,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该条款的增加主要目的是适应法治社会建设需要,规范民众上访行为,打击部分缠访、闹访、集体访等扰乱秩序行为,特别是对非法上访人员不听劝阻,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行为进行打击,为打击部分借上访为名扰乱国家机关秩序人员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条还有一个罪名为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有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即组织资助者要求明知是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且客观方面造成一定严重后果,不可将打击范围扩大至普通集体上访行为,这样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9、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修)保留(扰乱公
40、共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条增加了二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亮点十七:加强公民隐私保护亮点十七:加强公民隐私保护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第二百八十三条(修)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听、窃照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
41、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亮点十八:加大对邪教惩治力度亮点十八:加大对邪教惩治力度修改完善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加大对情节特别严重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对情节较轻的规定相应的刑罚。第三百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三百条(修)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
4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条第二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第三百条第二款(修)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强奸
43、罪;诈骗罪】。第三百条第三款(修)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亮点十九:保障亮点十九: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公正行使审判权将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修改扰乱法庭秩序罪,在原规定的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基础上,将殴打诉讼参与人以及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进一步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增加一档刑罚,并增加单位
44、犯罪的规定。第三百零八条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打击报复证人罪】第三百零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45、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零九条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扰乱法庭秩序罪】第三百零九条修改为: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亮点二十:加大亮点二十:加大对易制毒对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管理力度管理力度针对当前毒品犯罪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和惩治犯罪
46、的需要,对生生产、运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所在章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修)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7、,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第三百五十条第二款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第三百五十条第二款(修)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亮点二十一:扩大亮点二十一:扩大了对盗墓、侮辱了对盗墓、侮辱毁坏尸骨骨灰行为的打击毁坏尸骨骨灰行为的打击力度力度侮辱毁坏尸骨骨灰的违法行为原来只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此次修改将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犯罪对象范围由尸体扩大到尸体、尸骨和骨灰;将犯罪手段由盗窃、侮辱扩大到盗窃、侮辱和故意毁坏,打击范围进一步扩大,打击目标更加明确。尸体、尸骨、骨灰承载的社会感情不同于一般物品,对部分盗墓、侮辱毁坏骨灰、尸骨后果严重的行为只做一般治安处罚,不能有效制止次此类犯罪活动的发生,无法弥补受害者内心所受伤害,此次增加本罪名使得侵害对象明确具体。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零二条(修)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扰乱公共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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