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PPT(z).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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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重点解读学籍管理规定目录温馨提示非艺术和体育类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选修一门这类专业的课程或相关跨学科公共任选课;文科(含艺术)、理科(含体育)的学生至少应选修一门对方专业的课程或相关跨学科公共任选课。成绩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考核的方式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实验报告、课堂讨论等。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应记入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成绩册,并归入学生档案。课程考核意义学分绩点数、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量和质的重要依据,是评定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和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学生按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修读某门课程,经
2、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和学分绩点。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数是学生在学习成绩方面能否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学分绩点是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的标志。关于考试学生旷课累计时数超过某门课程(含实践性课程和实践性环节)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时,取消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考查)资格。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考试一般不得缓考。学生参加考试,应遵守考场纪律。(“违纪零分”、“舞弊零分”)无故旷课处理(一)11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二)21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31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四)41至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51学时及其以上者,给予勒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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