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支付法律制度.ppt
《第五章国际支付法律制度.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五章国际支付法律制度.ppt(5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LOGO第五章第五章 国际支付法律制度国际支付法律制度LOGO第五章第五章 国际支付法律制度国际支付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工具支付工具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第三节第三节 信用证信用证LOGO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工具支付工具一、票据一、票据 (一)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与特征 票据(票据(negotiable instrumentnegotiable instrument),根据我国),根据我国票据票据法法,是一种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可以流通的有价,是一种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证券,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票据的作用主要表
2、现在三个方面:结算作用结算作用;信用作信用作用用;流通作用。流通作用。票据具有下列主要特征票据具有下列主要特征:1.1.流通转让性流通转让性 2.2.无因性或独立性无因性或独立性 3.3.要式性要式性LOGO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工具支付工具(二)国际票据法律制度的冲突和统一(二)国际票据法律制度的冲突和统一 19301930年汇票与本票统一法公约年汇票与本票统一法公约19311931年解决汇票、本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年解决汇票、本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19301930年支票统一法公约年支票统一法公约19311931年解决支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年解决支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3、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我国于我国于19951995年通过、施行了年通过、施行了票据法票据法。票据分。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为汇票、本票和支票。LOGO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工具支付工具二、汇票二、汇票 我国我国票据法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出票人签发的,对汇票的定义: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一种委托证券,非由出票人自己而是由汇票是一种委托证券,非由出票人自己而是由第三人向持票人付款。第三人向持票人付款。在国际贸易中,汇票使用最多,汇票有三个
4、基在国际贸易中,汇票使用最多,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本当事人,出票人(drawerdrawer)、受票人(付款人,)、受票人(付款人,draweedrawee)和受款人(收款人,)和受款人(收款人,payeepayee)。)。根据受票人是否在见票时付款,可以将汇票分根据受票人是否在见票时付款,可以将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按照汇票出票人的不同,可以将汇票分为银行按照汇票出票人的不同,可以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和商业汇票。LOGO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工具支付工具三、持票人的权利三、持票人的权利 票据权利,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权利,指持票人向
5、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责任,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票据责任,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金额的义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汇票的保证人是票据中的债务人,并负连带保证汇票的保证人是票据中的债务人,并负连带责任。责任。并非所有的持票人都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并非所有的持票人都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在票据的流通过程中可能产生票据要式的缺陷,在票据的流通过程中可能产生票据要式的缺陷,同时受让人本身的原因也可能使其权利受到影响。同时受让人本身的原因也可能使其权利受到影响
6、。LOGO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工具支付工具四、票据伪造的民事责任承担四、票据伪造的民事责任承担 票据伪造的责任自然应由伪造者承担。伪造票据伪造的责任自然应由伪造者承担。伪造票据是一种犯罪行为,伪造者应负刑事责任,并票据是一种犯罪行为,伪造者应负刑事责任,并应对因其伪造受损的其他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应对因其伪造受损的其他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票据法票据法第第1414条对伪造作了规定条对伪造作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LOGO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工具支付工具五
7、、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五、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根据我国根据我国票据法票据法,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和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国书、承兑、保证和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票据。这包括在中国境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票据。这包括在中国境内出票的票据,也包括在中国境外出票的票据。内出票的票据,也包括在中国境外出票的票据。票据法律适用的原则:国际条约优先,我国声明保票据法律适用的原则:国际条约优先,我国声明保留的除外留的除外;国际条约和我国票据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国际条约和我国票据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适用国际惯例。有价证券,适用有价
8、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 一、汇付(一、汇付(remittanceremittance)(一)汇付的概念(一)汇付的概念v汇付即汇款,是由国际贸易中的买方汇付即汇款,是由国际贸易中的买方(进口方进口方)将货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交卖方款通过银行汇交卖方(出口方出口方)的一种支付方式。的一种支付方式。v汇付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汇付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1 1)汇款人()汇款人(remitterremitter),付款人,买方),付款人,买方(进口方进口
9、方)。(2 2)汇出行()汇出行(remitting bankremitting bank),指接受汇款人委托),指接受汇款人委托 汇出款项的银行,进口方所在地银行。汇出款项的银行,进口方所在地银行。(3 3)收款人()收款人(payeepayee),卖方),卖方(出口方出口方)。(4 4)汇入行()汇入行(paying bankpaying bank),接受汇出行委托向收),接受汇出行委托向收款人付款的银行称为汇入行,出口方所在地银行。款人付款的银行称为汇入行,出口方所在地银行。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二)汇付的种类(二)汇付的种类1 1、电汇(、电汇(telegraph
10、ic transfertelegraphic transfer,T/TT/T),汇出行应),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请求,以电报或电传方式将付款委托通知汇款人的请求,以电报或电传方式将付款委托通知收款人当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一定金额的款项解收款人当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一定金额的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付给指定的收款人。2 2、信汇(、信汇(mail transfermail transfer,M/TM/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请求,将支付授权书通过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人的请求,将支付授权书通过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由汇入行向指定收款人付款的汇付方式。由汇入行向指定收款人付款的汇付方
11、式。3 3、票汇(、票汇(bankbanks demand drafts demand draft,D/DD/D),是指应汇),是指应汇款人要求,汇出行开立以其国外代理行或其他往来款人要求,汇出行开立以其国外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由汇款人将汇票寄交收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由汇款人将汇票寄交收款人,收款人凭此汇票向付款人(汇入行)收款。款人,收款人凭此汇票向付款人(汇入行)收款。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二)汇付的特点(二)汇付的特点(用于预付款、合同货款尾数、样品费等)(用于预付款、合同货款尾数、样品费等)1 1、汇付属于、汇付属于“顺汇顺汇”。由债务人主
12、动将款项通过银行汇。由债务人主动将款项通过银行汇付给国外的债权人。付给国外的债权人。2 2、汇付属于商业信用性质。是否付款取决于进口方、汇付属于商业信用性质。是否付款取决于进口方(买方)或服务接受方,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买方)或服务接受方,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付款没有保证。付款没有保证。3 3、汇付属于、汇付属于“单纯支付单纯支付”。(1 1)银行不经手单据,单据由卖方寄给买方。)银行不经手单据,单据由卖方寄给买方。(2 2)买方付款与卖方交单之间的安排有两种:)买方付款与卖方交单之间的安排有两种:买方先付款,卖方后交单买方先付款,卖方后交单=对买方不利对买方不利卖方先交单,买方
13、后付款卖方先交单,买方后付款=对卖方不利对卖方不利合同货款合同货款很少采用很少采用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三)汇付的程序(三)汇付的程序1、汇付人填写汇款申请书并将其交与汇出行。汇出、汇付人填写汇款申请书并将其交与汇出行。汇出行根据汇款申请书收取汇款金额并办理付款委托行根据汇款申请书收取汇款金额并办理付款委托书,收取手续费,并委托其在国外的代理行解付书,收取手续费,并委托其在国外的代理行解付款项。款项。2、汇入银行接到付款委托书后,发给收款人收款通、汇入银行接到付款委托书后,发给收款人收款通知书。知书。3、收款人凭收款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在指定、收款人凭收款通知书及其他
14、相关证明文件在指定时间向汇入行领取汇款。时间向汇入行领取汇款。4、汇入行解付后可以可以从汇出行得到偿付,并收、汇入行解付后可以可以从汇出行得到偿付,并收取手续费。取手续费。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汇款人汇款人汇出行汇出行汇入行汇入行收款人收款人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买卖合同关系没有直接法律关系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二、托收(二、托收(collectionscollections)(一)托收的概念和特点(一)托收的概念和特点 托收是由卖方托收是由卖方(出口方出口方)根据发票金额开立以买方根据发票金额开立以买方(进进口方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为付款人的汇票,委
15、托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委托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代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代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托收一般涉及四方当事人:付方式。托收一般涉及四方当事人:1 1、委托人、委托人=卖方卖方=出票人出票人2 2、托收行、托收行=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出口地银行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出口地银行3 3、代收行、代收行=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进口地银行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进口地银行4 4、付款人、付款人=买方买方=受票人受票人 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二)托收的特点(二)托收的特点1 1、托收属于、托收属于“逆汇逆汇”,即由卖方(债权人)通过
16、银行,即由卖方(债权人)通过银行主动向买方(债务人)索取款项,而非买方(债主动向买方(债务人)索取款项,而非买方(债务人)自行支付。务人)自行支付。2 2、托收属于商业信用的性质,而非银行信用。因此,、托收属于商业信用的性质,而非银行信用。因此,虽然有银行参与其间,但无论是托收行还是代收虽然有银行参与其间,但无论是托收行还是代收行,对汇票的付款人拒付或拒绝承兑均不承担任行,对汇票的付款人拒付或拒绝承兑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所以,卖方采用这种方式收取货何责任或义务。所以,卖方采用这种方式收取货款,具有一定风险。款,具有一定风险。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三)托收的种类(三)托
17、收的种类按卖方(出口方)开具的汇票是否附带货运单据,托按卖方(出口方)开具的汇票是否附带货运单据,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1、光票托收(、光票托收(clearcollection):是卖方只开立汇):是卖方只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款,不附任何装运单据。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款,不附任何装运单据。2、跟单托收(、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是卖方),是卖方除了开立汇票外,还附带装运单据的托收。除了开立汇票外,还附带装运单据的托收。通常做法是卖方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运货物通常做法是卖方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运货物,取得有取得有关货运单据关货运单据,
18、然后开出汇票然后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银行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银行托收托收,所以这种汇票被称为跟单汇票所以这种汇票被称为跟单汇票,这种托收也就称这种托收也就称跟单托收。跟单托收。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v依交单条件的不同依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分为两种:跟单托收分为两种:(1 1)付款交单)付款交单(D/P,documents(D/P,documentsagainstagainstpayment),payment),即买方只有在实际交付了汇票上载明的货款之后即买方只有在实际交付了汇票上载明的货款之后,托托收行或代收行才将各种单证交给他收行或代收行才将各种单证交给他,从而
19、他才可凭单从而他才可凭单提货。付款交单托收方式提货。付款交单托收方式,依付款时间的不同依付款时间的不同,又有又有即期和远期之分。即期和远期之分。(2 2)承兑交单)承兑交单(D/A,documents(D/A,documentsagainstagainstacceptance),acceptance),这是卖方这是卖方以买方承兑汇票为交单条件以买方承兑汇票为交单条件,即买方在汇票上履行承即买方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后兑手续后,就可以从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就可以从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凭以提取货物物,而于汇票到期时付款。此种方式而于汇票到期时付款。此种方式,当然只适用于当然只适用于远期汇票托收;
20、即期汇票是没有承兑问题的。远期汇票托收;即期汇票是没有承兑问题的。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四)托收程序及当事人法律关系(四)托收程序及当事人法律关系委托人委托人付款人付款人托收行托收行代收行代收行委委托托代代理理关关系系没没有有法法律律关关系系没没有有法法律律关关系系货物买卖合同关系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卖方卖方买方买方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付款提提示示、交交单单付付款款或或承承兑兑付付款款填填委委托托书书交交单单汇汇票票传达托收指示、寄交单据传达托收指示、寄交单据凭单提货凭单提货承运人承运人交货交货装运单据装运单据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v在国际贸易中,
21、采用托收作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买卖双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托收作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买卖双方首先应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哪种方式托收。方首先应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哪种方式托收。v如果采取光票托收,则卖方只需开出汇票,委托银行提示如果采取光票托收,则卖方只需开出汇票,委托银行提示给买方并向买方收款。给买方并向买方收款。v如果采取跟单托收的方式,卖方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并取如果采取跟单托收的方式,卖方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并取得货运单据,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和其他商业单据交得货运单据,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和其他商业单据交给托收行。托收行将汇票及商业单据交代收行,由代收行给托收行。托收行将汇票及商业单据交代收行,由
22、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向付款人提示汇票。v如果是即期汇票,付款人付清货款后,代收行交出商业单如果是即期汇票,付款人付清货款后,代收行交出商业单据;如果是远期汇票,付款人承兑汇票后,代收行交出商据;如果是远期汇票,付款人承兑汇票后,代收行交出商业单据,并在汇票到期时要求其付款。代收行将货款交托业单据,并在汇票到期时要求其付款。代收行将货款交托收行,托收行将货款再转交卖方,各银行收取手续费。收行,托收行将货款再转交卖方,各银行收取手续费。LOGO第二节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汇付与托收(五)(五)托收统一规则托收统一规则 国际商会为了谋求各国银行托收业务的统一国际商会为了谋求各国银行托收业务的统一,于
23、于19581958年年制定了制定了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19671967年、年、19781978年年修订修订,改名为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Collections),简称简称URC322,URC322,于于1979197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19951995年年5 5月国际商会通过了修订的月国际商会通过了修订的托收统一规则托收统一规则,以国际商会第以国际商会第522522号出版物形式出版号出版物形式出版,简称为简称为URC522,URC522,于于199
24、61996年年1 1月月1 1日起生效。日起生效。URC522URC522是目前国际托收业务是目前国际托收业务中普遍采用的国际结算惯例。中普遍采用的国际结算惯例。URC522URC522共计共计2626条条,分别分别规定了总则和定义、托收的形式和构成、提示的形式、规定了总则和定义、托收的形式和构成、提示的形式、责任和义务、付款利息和费用、其他条款等七个方面责任和义务、付款利息和费用、其他条款等七个方面的问题。的问题。LOGO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2005年4月,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90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到进口地代收行后,英国B公司在汇票上
25、履行了承兑手续。由于急于转售,货抵目的港时,英国B公司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汇票到期时,B公司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A公司直接向B公司索取货款。LOGO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案例解析v中国A公司可以追究代收行责任。本案中,代收行凭进口商B公司“信托收据”给予进口商提货便利,从而向进口商融通资金。“信托收据”是进口方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担保文件,用以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于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货款在汇票到期日偿还代收银行。LOGO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本案双方约定的交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五 国际 支付 法律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