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集合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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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集合15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 劳动仲裁案件裁决结果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超过一半的案件是企业败诉或者局部败诉。说明许多企业还存在治理不标准的地方,比方规章制度不标准、加班费计算缺乏额等。 实践中,许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小微企业重视产品、重视销量,却忽视用“法律思维”治理企业,轻视劳动法,直到担当相关赔偿责任才懊悔不已。以下是常见劳动法问题以及相关提示,供各企业和劳动者参考。 规章制度要合规 规章制度是企业的灵魂,贯穿于企业日常治理方方面面,是用于标准企业全体成员及全部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规章制度不仅实体内容需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制定程序上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
2、此有明确规定。 常见的规章制度制定不合规情形如下: 1.未经公平协商程序确定。比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争论。 2.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比方入职交押金、罚款、扣证件,违反规划生育开除、强制消费等。 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比方只在办公室内张贴。 4.超越劳动治理工作的范畴。比方没有合理理由却要求员工统一剪短发。 法律风险:不合规的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将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要担当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依据不合规的制度解除员工劳动关系,可能要支付赔偿金。
3、 标准做法: 1.结合企业生产特点拟定初稿,提交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争论。 2.归纳各方意见,最终确定。 3.公示和告知。可以实行签收法、考试法、传阅法、培训签收法。 其他提示:留档保存好会议通知、签到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以便争议发生时举证。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2 为了标准医院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益,统一会议治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一)院办公会 由院长主持,全部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与的,围绕党组会打算的重大事项,讨论部署贯彻落实的详细意见和措施。 (二)科主任例会 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全体院领导参与,全部职能、临床科室负责人参与。贯彻院长办公会讨论打算的重要事项,讨论部
4、署和沟通医院各科近期重点工作。 (三)全院大会 由院长主持,全体人员参与(值班人员除外),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打算、决议,通报状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院工作。 以上会议均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若职能科室需召开全院大会时,应报院领导批准,会议由该职能科室负责安排。 (四)部门会议 各部门召集召开的会议,由各会一边召集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二、会务工作 1、会场布置,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包括总务科预备音响、话筒、矿泉水等;网络信息科预备PPT、LED;院办公室预备开水、纸杯等。依据会议要求,由院办公室预备鲜花、水果、横幅等;总务科预备盆栽等;宣传营销科预备指示牌等。 2、会议的通知,会议负责部
5、门需提前与院办公室联系,协调会议场地,并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通知形式可实行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3、会议考勤,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预备签到表,并提前15-20分钟开头签到,开会前2分钟停顿签到工作。严格记录会议迟到及早退人员。 三、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提前到会,科室一般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科主任请假,并报分管职能科室,经同意前方可请假。科主任分因故不能到会,报分管院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依据要求派其他人员参与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仔细做好记录,确保会议效益。根据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规定,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6、。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100元,3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小时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会议议程 1、院歌播放,依据会议类型大小,会前播放院歌,例如质量通报会暨经济运行分析会要例行播放院歌。 2、会议内容,由会议负责部门做好会议内容预备。 3、会议完毕,待宣布会议完毕后,参会人员方可离开。会议完毕后会议负责部门工作人员清理未到会人员,并根据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相关制度对迟到、早退、缺席人员予以通报、惩罚。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3 一、上班时员工应按时去调度室拿考勤卡,下班应提前20分钟停机、洗手,并且交考勤卡;如有加班安排,需
7、交至当天值班人员签字。代拿(交)卡者,迟到早退者,将严厉处理。 二、考勤卡不得私自涂改,全部缺勤、加班都需有主管人员签章,月终结算以考勤卡为准。 三、病、事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特别除外),事假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请病假者,需医院开据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四、上班时间严禁溜岗、吃零食、看电子小说、玩嬉戏、吹牛谈天、干私活、酗酒,如有以上状况者,一经查实,严格处理。 五、每台机床人手一本工票本,需仔细填写,如发觉私改工票者,交公司按规定惩罚;每批零件加工完成后,必需交检察人员检验,工票、路线单一并签字,方可生效,否则该工票视为无效工票。 六、调度人员下达生产任务需按时按量完成,如有特别状
8、况导致无法完成时需作出合理解释,被主管人员认可才行。 七、对于安排加班不听从命令者,消极怠工、教育无效者,均交由公司按规定处理。 八、行运起吊人员必需积极协作操作人员,且需要听从主管人员的命令,严禁推诿,严禁私自分区域、分机床管辖范围,如有以上状况发生,将严厉处理。 九、行运人员必需将工件摆放整齐,不准占用过道,不得超越黄线。 十、全部操作人员需正确穿戴劳保用品,旋转机床不得戴手套作业。 十一、工作现场不得抽游烟,违者严厉处理。 十二、操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同时应确保产品质量,如遇质量问题,严格按公司质量治理方法处理。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4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精确准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9、。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一样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状况下应先听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足时,能够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仔细,待客热忱,说话和气,1虚心慎重,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判时应冷静倾听,急躁解释,任何状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辩,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准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根底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预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
10、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制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忱待客,站立效劳,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治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别优待。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职责保管好自我的制服。 2、全部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局部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本钱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
11、,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持续洁净、干净。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持续宁静,制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马上上缴主管作好具体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治理当局打算处理。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
12、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务必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马上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务必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治理人员外,全部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遗忘签卡,但的确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马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
13、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标准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劳动用工、人事治理权、工资安排权、和依法
14、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其次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公平、民族公平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安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供应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拘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对
15、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3个月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治理 第10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需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12条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16、第13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 第14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处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
17、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
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丢失或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 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商定,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以下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9、 (4)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 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隐秘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商定的终止条件消失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
20、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21、 第23条 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 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08:30-12:30 ,下午13:30-17:30 第25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本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其次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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