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区房买卖合同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合同(1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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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小区房买卖合同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合同(13篇)农村小区房买卖合同 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篇一 第一条工程建立依据。 其次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状况。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构造,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商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
2、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商定。 合同商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商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展处理: 1、双方自行商定: 。 2、双方同意按以下
3、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商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247合同商定面积215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
4、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情愿连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
5、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实行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商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阅历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以下特别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特别状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6、,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 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 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商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
7、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以下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承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
8、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 由于买受人缘由,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缘由,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担当全部责任。 。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商定的标准。达不到商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根据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9、 。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根底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商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供应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根据住宅质量
10、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担当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具体商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行抗力或者非出卖人缘由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担当责任,但可帮助修理,修理费用由购置人担当。 。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以下事项商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11、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小区房买卖合同 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篇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 房屋的根本状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
12、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构造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全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其次条 房屋面积的特别商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商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异
13、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不包括 %)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超过暂测面积的 %(包括 %)时,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房屋买卖后,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必需)(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
14、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详细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 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其次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
15、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商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局部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特别状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 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
16、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以下第 种商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局部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商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帮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17、%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全部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商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之一局部。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18、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商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 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农村小区房买卖合同 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篇三 卖方:
19、 姓名:国籍: 地址: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 买方: 姓名:国籍: 地址: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 第一条房屋的根本状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房屋构造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为。 其次条房屋面积的特别商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商定的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异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超过暂测面积的%时,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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