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十三项.docx
《医疗核心制度十三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核心制度十三项.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医疗核心制度十三项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需具体询问病史,进展体格检查、必要的帮助检查和处理,并仔细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准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留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实行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
2、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伴随或安排医务人员伴随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打算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打算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与。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看病情变化并准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预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疗 核心 制度 十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