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协议书再审申请协议书范本(四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再审申请协议书再审申请协议书范本(四篇).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再审申请协议书再审申请协议书范本(四篇)精选再审申请协议书一 地址: 被辩论人: 地址: 因辩论人与马某生、马某伟“借贷纠纷”一案,马某生、马某伟不服_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_民三终字第_号民事判决,收到贵院送达的(20xx)_民再终字第_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现辩论如下: 辩论事项: 辩论人恳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恳求,维持二审原判。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事实是辩论人于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向马某生、马某伟分别借了两笔款,各_万元,共计_万。后经过催要一共讨回_万欠款,还剩_万没有要回。故辩论人在一审中提出了_万元的诉讼恳求。一审中因辩论人当时不能找到马某伟于_年_月_
2、日书写的借条原件,在加上对方混淆视听、胡搅蛮缠给一审法官以错误引导,致使一审法官的错误认定使得辩论人无形中损失了_万元。贵在二审法院明察秋毫,通过对事实和证据的仔细审核、调查在形成完整充分“证据链”的根底上,认定了_年_月_日借条(当时供应的是复印件)的证明效力,使得辩论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了维护。 马某生、马某伟在再审申请中说一、二审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这完全是申请人在信口开河。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超出辩论人的诉讼恳求,只要是一个熟悉字的人看看一审,二审的起诉状和一审、二审的法院判决书就一目了然。再审申请人一审中因辩论人当时无法找到马某伟_年_月_日书写的借条原件而想瞒天过海、欲盖弥
3、彰赖掉该笔欠款。辩论人在一审中的诉讼恳求是要求申请人归还欠款_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辩论人败诉:二审诉讼中辩论人的诉讼恳求还是要求申请人归还欠款_万元,二审法院判决辩论人胜诉;不管是胜诉还是败诉,法院都是在辩论人的恳求范围内依法进展判决,并没有超出诉讼恳求进展判决。 二审完毕后,辩论人通过苦苦查找_年_月_日申请人马某伟借条的原件,但是辩论人还是无法找到原件。也正是这份证据让申请人产生了赖账的邪念,也使得辩论人饱受一、二审诉讼之累。法院判决依据的是事实,复印件的效力在和其他证据组合形成完整“证据链”时是完全有证明效力的。综观本案全貌,完全可以证明这份复印件证据所证明事实的真实性。 申请人所说的“子
4、债父还”更不值一驳,借款人和担保人担当连带责任,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方主见权利,因此二审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向申请人主见权利是由于_年_月_日申请人的确向辩论人借了_万的款,望再审法院维护辩论人的利益。再审申请人所说的_万元借款是当时所谓的“合伙协议”缘由所产生。这样的说话根本不符合规律,合伙是协议出资,怎么能变成欠款呢辩论人和本案申请人曾经是有过生意买卖方面的协议,但是这和这笔欠款根本无关。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恳请法官依法维持_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_民三终字第_号民事判决,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恳求。 此致 _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
5、论人:_ _年_月_日 附:辩论书副本_份; 证据材料_份。 精选再审申请协议书二 申请人: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 住宅地:xx县x镇xx街号。 法定代表人:王,系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高某,男,x年2月16日诞生,汉族,xx市东兴区人,经商,户籍所在地:xx省xx市中区大洲路221号附10号,现住xx省xx市东兴区西林大道。 被申请人: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地址:xx市xx区路永平苑x幢3单元号。 负责人:张某 案由:申请人与二位被申请人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申请再审。 恳求事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次百
6、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恳求xx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 2、恳求依法订正“xx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中的错误判决:依法对高某的借款“借条”进展鉴定,判决高某与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之间的借款事实是虚假的,依法驳回一审原告高某的全部诉讼恳求。 3.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的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高某和张某全部担当。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xx市xx区人民法院以()内东民初字第号作出民事判决书(附件1)认定:一审原告高某按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要求将借款中的150000元通过自己的
7、公司(xx市商贸有限公司)汇款入被告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的账户,就认定原告已履行了借款交付义务。一审中,原告高某出示了一张“借条”,用以证明借款及商定利息的事实存在;借条一张,是x年3月2日原告高某出借了250000元给被告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这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进展虚假诉讼的需要而经过一审原告高某和一审其次被告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负责人张某串通以后,人为编造出的一个虚假借条;详细理由如下:理由之一是:借条商定了产生争议进展诉讼的管辖法院,不符合寻常写借条的习惯;理由之二是:借条的内容其中关于资金的用途中“用于开展公司义务”明显,在x年12月13日,xx省文建立
8、有限公司与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签订企业内部区域合同的其次天即x年12月14日,张某已经向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缴了第一笔治理费人民币100000元整,这人民币100000元整是治理费,张某和一审原告高某二人共同出资(详细出资状况依据xx省x县介绍人罗某说明是高某出150000元,张某出100000元整)。 2、借用申请人的资质成立分公司即分支构造共同做生意,借用资质成立分公司,在目前建筑行业是一个普遍现象,总公司收取肯定的治理费也是一个正常现象。因此,x年12月14日,张某向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缴了第一笔治理费人民币100000元,云分公司还没有成立和注册,x年2月22日分公司注册登记(
9、工商行政治理局颁发营业执照),明显,x年12月14日,分公司主体都不存在,谈何在合法的主体名义开展义务,这在一审法院的开庭笔录()内东民初字第314号,(第一次开庭)第9页第8行和第9行清晰记录,这就验证申请人的观点。因此,张某向一审法院所做的陈述,云分公司在创办过程中需要资金的陈述,与这100000元治理费还不能相提并论,也就是说,这是两码事,治理费就是治理费,而不是借条中的借款组成局部。这是两笔不同性质的款项,不同凭主观推定它们之间有某种关联,因此,一审法院认为高某与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之间借款事实存在,我们认为缺乏因果关系,由此导致一审判决的结果也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3、一审法院认定:原告高某按被告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要求将借款中的150000元通过自己的公司即xx市商贸有限公司账户汇款入被告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的账户,就认定原告已履行了将借款交付给了xx省文建立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的义务。这种结论也是站不住脚的,请xx省高级人民法院核查这一事实,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用“借款中的150000元”进展表述,是不能让人承受的,这150000元在转款单据
限制150内